《大宝积经》节选 大宝积经卷第五十五 大唐三藏菩提流志奉 诏译 佛为阿难说处胎会第十三 二十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曰“坚固”。由此风力能于身中生种种骨。于左脚中生二十骨。复于右脚亦生二十。足跟四骨膊有二骨。膝有二骨。髀有二骨。腰胯三骨。脊十八骨。肋二十四。胸十三骨。左右二手各二十骨。臂有四骨。肩有二骨。颔有二骨。髑髅四骨。及齿根等有三十二。譬如塑师及其弟子。先以坚木后以绳缠造诸形状。虽未有泥。如是之时名为骨相。以业风力生诸骨时亦复如是。是故当知于七日中。除其小骨大骨生者数有二百。 二十一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为“生起”。由此风力能令其子生于身肉。譬如泥师及其弟子。能善调泥泥诸墙壁。此由业风能生身肉亦复如是。 二十二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曰“浮流”。由此风力能生身血。 二十三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为“净持”。由此风力能生身皮。 二十四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曰“持云”。由此风力令其皮肤皆得调匀光色润泽。 二十五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曰“持城”。由此风力令其子身血肉增长渐渐滋润。 二十六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曰“生成”。由此风力便即能生发毛爪甲。一一皆与诸脉相连。 二十七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为“曲药”。由此风力令其身相渐得成就。或于先世造诸恶业。于诸资具悭贪吝惜不肯惠施。或复不受父母师长教诲。由是业故而得种种不如意身。若以长大肥白柔软之身为端正者。而便受得短小瘦黑坚鞕之身。若以短小瘦黑坚鞕之身为端正者。而便受得长大肥白柔软之身。若于其身支分之中。高下多少疏密为端正者。而便受得无有高下疏密不具足身。或复受得聋盲喑哑手足挛躄诸根不具。所有音声人不喜闻。其身丑陋犹如饿鬼。以恶业故而受种种不如意身。父母亲属尚不喜见。况复余人。若于前世造十善业。好行惠施。无有悭贪谄诳之心。父母师长所有言教即皆信受。以是因缘若得为人。则不受于如上诸恶业身。而便获得种种殊妙之身。颜容端正诸相具足。所有言音而为众人之所爱乐。是故当知由善业故。便得如是胜妙果报。阿难如是之身。若是男者蹲居母腹右胁而坐。两手掩面向脊而住。若是女者蹲居左胁两手掩面背脊而住。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内热煎煮。五处系缚如在革囊。其母多食。或复少食。甘食涩食。干食腻食。辛碱苦醋冷热之食。或复淫欲。急行跳踯久卧久坐。皆受苦恼。是故当知处母胎时。有如是等众苦逼迫。我今略说人中尚尔。何况地狱难可为喻。谁有智者于生死海当乐此身。 二十八七日处母胎时。生于“八种颠倒之想”。何等为八。一乘骑想。二楼阁想。三床榻想。四泉流想。五池沼想。六者河想。七者园想。八者苑想。是故名为“八种之想”。 二十九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曰“花条”。由此风力令此胎身光色润泽诸相分明。皆由过去所造诸业差别不同。随其形类有种种色。或作白色。或复黑色。或不白不黑色或作青色。或干枯色。或润泽色。如是色相而得成就。 三十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为“铁口”。由此风力发毛爪甲皆得增长。亦复能现白黑诸光。从业缘起而生此相。 三十一七日。乃至三十五七日处母胎时。身相长大。渐渐增广。人相具足。 三十六七日处母胎时。生厌离心不以为乐。 三十七七日处母胎时。便起“五种不颠倒想”。何者为五。一不净想。二臭秽想。三囹圄想。四黑闇想。五厌恶想。其子处胎生如是等厌离之心。 三十八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曰“拘缘”。由此风力即便回转。复有一风名为“趣下”。能令其身头向于下。长伸两臂渐欲出生。然其此子或于前世。曾经积集堕落之业。令其此身手脚纵横不能转侧。恶业缘故于母腹中而便舍命。母于此时受大苦恼。或复命终。若于前世修诸善业。作长寿因。临欲生时母子安隐。无有如上恶业诸苦。过于三十八七日已。欲出胎时受种种苦方乃得生。是故当知。受此身者实为大苦。初出胎时。若男若女。适生堕地。或以手捧。或衣承接。或在床席。或在屋中。或复地上。或迥露处。或在日中。或冬夏时冷热风触此身。初生受大苦恼。如生剥牛触于墙壁。或复露地随在之处为虫所食。亦如有人而为蚊虻诸虫唼食。复加杖捶而鞭挞之。初出胎时。以暖水洗触其身时。所受之苦亦复如是。儿既生已渐渐增长。母身所出杂血之乳而养育之。我于诸余经中。先已广说。是故当知。此身皆是不净众苦之所成就。谁有智者于生死中。而当爱乐如是之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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