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下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付海晏教授做客湖北大学文化学院研究生创新论坛,进行题为《史学论文的阅读与写作—北京白云观系列研究的反思》的专题报告。 付海晏、1975年生,湖北襄阳人, 2004年6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2010月9月至2011年8月曾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历史系访学,现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 从事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史、法律社会史、宗教社会史研究。自2004年以来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等4项,参与并完成国家清史工商人物传、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多项。 2014年7月9日,《历史研究》创刊60周年,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付海晏教授发言。 著有《变动社会中的法律秩序:1929—1949年鄂东民事诉讼案例研究》、《中国近代法律社会史研究》,另合编、参编有《包鹭宾学术论著选》、《博览会与近代中国》等书。 近年来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JournalofModernChineseHistory等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2016年5月28日, 第二届近代法律史论坛,在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顺利召开,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付海晏教授发言。 研究成果多次获奖,博士学位论文《变动社会中的法律秩序:1929-1949年鄂东民事诉讼案例研究》获得湖北省第七届优秀博士论文(2005年)。 论文《跑调的国货展览会:1935年无锡国货流动展览会研究》(《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 《革命、法律与庙产——民国北平铁山寺案研究》(《历史研究》2009年第3期)分别获得湖北省、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1年)。 老河口:孙金福编辑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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