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和函调的知识点小贴士|御财府财税

 雨送黄昏xzj 2018-01-09

一、为什么要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企业货物劳务出口后想申报退税的首要环节。备了案,一是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可以确定'退税开户银行账号',这样确保可以退税到您的账户,二是您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的用户信息,包括分类管理类别、所属税务机关(迁移户动动手指就可知道是否落户);三是没有备案,不能申报退税,过了免税申报期就要征税了;四是可以第一时间获取退税提醒等退税服务,避免损失。另外要提醒的是,向境外单位提供新纳入零税率范围的应税服务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申报退(免)税时,也应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和函调的知识点小贴士|御财府财税

御财府财税:出口退税

政策依据:

1、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29 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56 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 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 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11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8 号)

二、为什么要及时办理退(免)税申报?

申报是启动退税流程的第一步,因此千万不要忘记。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出口数据信息齐全了,剔除免税、征税申报数据后进行退(免)税申报;

二是首次申报的企业,审核退税前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实地核查,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

三是生产企业不管当月有无免抵退销售,都必须进行退税申报,否则后续无法申报,也不能退税。

四是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前,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申报的,企业应在申报期截止之日前进行无电子信息申报。税务机关确认反馈的申报资料和受理通知书需妥善保存,严禁手工删改,如有丢失或删改,按未作无电子信息申报处理。

五是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号第二条第(十八)款所列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和函调的知识点小贴士|御财府财税

御财府财税:进出口退税

御财府财税:出口退税

政策依据:

1、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年第 61 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号)

三、为什么出口货物申报退税后会被发函调查?

出口税收函调是出口退税征退衔接的重要环节。函调,说得通俗点,就是办理退税的税务局向开具增票的税务局发函调查业务真实性的做法。那么,发函是如何启动的?

一、税务机关系统提示出口企业申报的退(免)税存在税总发〔2015〕162 号文附件22 所列疑点的,税务机关要求出口企业提供收汇凭证、备案单证或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核实后仍不能排除疑点的,税务机关向复函地国税机关发函调查。

二、对四类生产企业申报的退(免)税,出口货物属于外购或视同自产货物的,税务机关应采用发函调查方式进行核查。

三、供货企业对外开具发票原则上要'三流合一',即'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都是同一受票方,如果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不能排除疑点的,需要发函对方税务机关要求协助核查。

四、发函是为了进一步证实,供货企业是否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

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和函调的知识点小贴士|御财府财税

御财府财税:出口退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39 号)

2、《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76 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 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 号)

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和函调的知识点小贴士|御财府财税

御财府财税: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抵挡这世间对财税人深深的“恶意”!

本文由御财府财税整理发布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