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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译《德道经·道经》第一章(帛书本)

 liuhuirong 2018-01-10

  

   原文: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噭,两者同出。異名同胃。玄之有玄,众眇之门

 

   注释: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道”:此章是论“德”之后,说“道”的第一章。“德”是指人类生存的第一要务“求得”,即求取得益的理想的合法的行为情状。衡量的标准和尺度就是求得的道理或说思想出发点,及方法和途径的合理合法性,就是是否正“道”。道的甲骨文形,有在四个外向的角组成的十字路口,中间一左向人;金文形,如在同样的十字路口,中间一挠头的“首”,下加一足。本义都是在十字路口选择方向、路径。此处义就是选择求得的道理、方法和途径。《说文》:“道,所行道也。”《广韵》:“理也。”《论语·阳货》:“道听而途说。”《庄子·秋水》:“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孟子·公孙丑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荀子·天论》:“修道而贰,而天不能祸。”“可”:甲骨文形,左下为“口”,右和上似前倾的“了”,说为“亏”。本义为适合,可口,此处又义认可,首肯,接受。《说文》:“可,肎也。”《广韵》:“可,许可也。”《庄子·天运》:“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书·大禹谟》:“可爱非君,可畏非民。”《诗·小雅·何人斯》:“去不我可。”《韩非子·南面》:“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也”:此处义为表示并列,同样,同时。“非”:甲骨文形,有如两相背而立的人,在顶上各加一短横。本义为违背,此处义又表示否定,不合,不是,不对,错误。《说文》:“非,违也。”《吕氏春秋·察今》:“辞多类非而是,多类似而非,是非之径不可不分。”《孟子·公孙丑下》:“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孟子·告子上》:“非独贤者有是心也。”《礼记·礼运》:“非礼也。”“恒”:此处义为经常的,永久的。“道可道也非,恒道也。”义即求得的道理、方法和途径,有的正当,合适,应予以肯定,认可和接受;同时,有的不正当,不合适,不应予以肯定,认可和接受。这才是经常的,永久的求得的道。

      名可名也非,恒名也:“名”:甲骨文形,左下如向上的口,右似弯月落地。本义为名称,规定的称呼,此处义为名分,即分配和占有。在古代森严的等级制下,对利益分配和占有有着严格的区分和限制。这里说的就是对求得的得益的分配和占有的名分。其实,这在人类进入社会的形态后,就是根本的重大的不容回避的问题,也是《德道经》提出和要解决的维护社会稳定和进步的关键问题,“德”的评定的根本标准。《说文》:“名,自命也。”《玉篇》:“号也。”《广韵》:“名字也。”《释名》:“名,明也,明实事使分明也。”《左传·桓公六年》:“公问名于申繻。”《左传·庄公十八年》:“名位不同,礼亦异数。”《管子·正第》:“守慎正名,伪诈自止。”《国语·晋语》:“举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类。”《庄子·天下》:“《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商君书·定分》:“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义即对所求得的得益的分配定名,有的正当、合适,应予以肯定、认可和接受;同时,也有的不正当不合适,就不应予以肯定、认可和接受。这是正常的永久的分配定名。

      无名,万物之始也:“无名”:义即如“走兔”那样没有名分,没有归属。“物”:甲骨文形,一边是不规整的三撇或两捺,一边似刀,有的在左边加似“牛”。本义指东西,此处义物色,选择。《周礼·地官·司徒》:“以物地势,授地职,而待其政令。”《周礼·地官·艸人》:“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物土方,议远迩。”《周礼·夏官·校人》:“凡军事,物马而颁之。”“始”:本义指繁衍、蕃蓄的渊源,此处义启动,开始。《说文》:“女之初也。”《礼记·昏义》:“礼始于冠。”《荀子·王制》:“天地者,生之始也。”《礼记·檀弓》:“君子,念始者也。”“无名,万物之始也”义即在所求的得益没有名分归属的状态时,正是物色和选择各种各样的求得的道理、方法和途径的启动和开始的时候。就像无名的“一兔走”是“百人逐之”的启动和开始一样。

      有名,万物之母也:“有名”:义即在所求得益有名分归属。“母”:甲骨文形,如一左向跪人,淡化了头,而突出了胸和双乳。本义乳育,牧养,此处义源泉,动力。《说文》:“母,牧也。”《释名》:“冒也,含己生也。”《商君书·说民》:“慈仁,过之母也。”《书·泰誓》:“惟天地,万物父母。”《礼记·曲礼》:“生曰父曰母。”“有名,万物之母也”义即所求的得益须有名分归属,就是蓄养滋生求得的各种各样物色和选择的源泉和动力。就像有名的“卖兔者满市”是对“盗不敢取”的选择的生发和牧养呵护。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欲”:此处义想,打算。“观”:甲骨文形,如立起的大睁双眼下视的猫头鹰类的大鸟。此处义为察看,审视。《说文》:“观,谛视也。”《广雅》:“观,视也。”《书·盘庚》:“予若观火。”《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观止矣,若有他乐。”《战国策·秦策》:“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眇”:本义为瞎了一只眼睛,此处义看不清,看不清的,微细处。《说文》:“眇,一目小也。”《正韵》:“偏盲也。”“微也,细也,末也。”《管子·水池》:“察于微眇。”《庄子·德充符》:“眇乎小哉。”《庄子·庚桑楚》:“不厌深眇而已矣。”《楚辞·九章》:“眇不知其所跖。”“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义即所以常久地从“无”处着眼,想的就是打算从其中洞察到细微的隐含的规律、奥妙。这里说的就是求得的道理、方法和途径在“无名”,即求得的得益在没有名分,没有法定归属的时候和状态下的运行规律和真实情状。

      恒有,欲也以观其噭:“噭”:义叫,吼叫。在此处义理不合。帛书本释作“噭”,其他本多作“徼”。帛书本是否因残缺模糊而誤释,此处从“徼”以待后考。“徼”:义通“侥”,贪求,窃取。通“邀”,导致,招致。《玉篇》:“要也,求也。”《广韵》:“徼,抄也。”《左传·昭公三年》:“徼福于太公。”《左传·文公二年》:“寡人愿徼福于周公鲁公。”《论语·阳货》:“恶徼以为知者。”《史记·匈奴列传》:“患其徼一时之权。”《左传·宣公十二年》:“我则不德,而徼怨于楚。”《荀子·儒效》:“故唯君子能得所好,小人则日徼其所恶。”《国语·吴语》:“弗使血食,吾欲与之徼天之衷。”“恒有,欲也以观其徼”义即所以经常又长久地关注“有名”,就是想、打算从其中察究他是怎样贪求和窃取得益,而终招致恶和怨的。

      两者同出,異名同胃:“两者”:指“无名”和“有名”,此两者虽然有“有”和“无”相反的属性的区别,但是都是描述求得的得益的分配的状况,所以说他们是“同出”,即同一个事情产生出来的问题。“異”:甲骨文形,如一正面开腿站立的人,双手将一田字形面具戴在自己头上。本义表示自己与人不同,此处义分开,区分,使不同。《说文》:“異,分也。”《孟子·梁惠王上》:“为者与不为者之形,何以異?”《史记·商君传》:“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赋。”《旧唐书·食货志》:“其兄弟本来異居曾经分析者,不在此限。”“胃”:甲骨文形,如一水滴状的袋形物内一米字。本义动物储存吃进去的食物的消化器官。此处义像胃一样储存和消化利用所得益的生存资源。“两者同出,異名同胃”义即这两个概念都同样是从求得的得益的分配问题中产生出来的,虽然明确区分了得益分配的状况和性质,却又同样像胃是储存和消化食物一样,都是定性所求的生存资源的分配和使用问题。

      玄之有玄,众眇之门:“玄”:《德道经》中的“玄”字,历经千年,被用来把经典给“玄”了起来,也终于把“道学”变成了“玄学”。金文形,如将丝状物的两头并在一起拧旋而成“8”字形,本义当是一对物体相互有规律的运动,此处义通“眩”,义迷惑,迷乱。《康熙字典》中“眩”字义:《说文》:“目无常主也。”《博雅》:“惑也,乱也。”《韵会》:“或作玄。”《荀子·正论》:“上周密,则下疑玄。”《荀子·正名》:“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紐。”“之”:此处义代指“同出”“異名”而“同胃”的“两者”。“有”:此处义发生,出现而存在。“众”:甲骨文形,如三个人紧随同向而行,或在上面加一“日”字。本义就是人多,此处义多,众多。《说文》:“多也。”《国语·周语》:“人三为众。”《左传·桓公十一年》:“师克在和,不在众。”《礼记·大学》:“生之者众,食之者寡。”《荀子·劝学》:“树成荫而众鸟息焉。”“门”:甲骨文形,如两扇关起来的门。本义为可开关的门扇,此处义出入的关口,门径。《玉篇》:“人所出入也。”《周礼·司门》:“王城十三门。”《诗·邶风·北门》:“出自北门。”《楚辞·九章》:“事君不贰兮,迷不知宠之门。”“玄之有玄,众眇之门”义即迷惑于这“两者”的“同出”“異名”而又“同胃”的本质和运行规律,因而迷乱,就还会产生和存在其他迷惑和迷乱。这就是理解和认知我所说的似乎众多的幽远、迷糊看不清的“道”的本质和规律的关隘和门径。

 

今译:

求得的道理、方法和途径,有的正当、合适,应予认可、接受和施行;有的不正当不合适,就不应予以认可、接受和施行。这才是正常的永久的道理。同样,对所求得的得益的分配定名,有的正当、合适,应予认可、接受和施行;有的不正当不合适,就不应予以认可、接受和施行。这才是正常的永久的分配定名。求得的得益没有已定的名分,就是千万种物色和选择的启动和开始。就像《商君书》所说的“一兔走”的兔还“无名”,是“百人逐之”的选择的启动和开始一样。有了已定的名分,是千万种物色和选择的如母亲般的呵护和牧养。也就像“卖兔者满市”的兔已“有名”,是“盗不敢取”的选择的呵护和牧养一样。所以,常从“无”处着眼来考察研究,想的就是打算从其中洞察细微的看不清的本质和运行规律;常从“有”处着眼来考察研究,想的就是从其中看到奉行“有名”者是怎样窃取豪夺,而最终招致厌恶和怨恨的。其实,“有名”和“无名”这两者,同样都发生和出于对所求得的得益的分配,虽然区分了占有的状态的“名分”,却都是对像动物的胃所储存和消化的食物一样的生存资源的占有状态的描述。对这样的本质和运行规律的迷惑而迷乱,就会产生和存在其他迷惑和迷乱。这就是理解和认知我所说的似乎幽远看不清的“道”的关隘和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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