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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颠覆现有经济秩序,欧盟各国是如何平衡利益冲突的?

 3gzylon 2018-01-10


  法国自2018年开始实行新的载人车辆新法规:除了传统出租车外,只有经过统一培训步骤、通过考试获得载人资质者,才有权利利用网上叫车平台或应旅行社等机构要求提供载客服务。简言之,除传统出租车与这种专业载客司机之外,任何人都无权提供载客服务。媒体与公众舆论普遍认为,法国这一法规具有很大意义:这是社会面临新经济形态的一种选择,也是政界听取各方利益诉求后推出的一项平衡措施。

  西方社会商业环境已经相当成熟,现有商业法规旨在保护一系列经济业态及与其有关的各方利益。在电子商务开始随互联网发展而大幅颠覆现有经济秩序之际,欧盟各国始终注意如何在新经济带来的变动时维护原有商业关系的平衡,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保护商家的利益。因此,旨在消除传统中介、以电商平台连接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的共享经济一出现,欧盟就非常重视平衡利益冲突,而法国在这方面尤其在意:此次有关载客司机资质的法律就是最好的例子。

  原先法国载客市场存在出租车与专业包车两类,此外还有旅行社等公司形式的少量载客用车。这样市场主体还是出租车,而为了确保出租车行业的利润率,法国一些大城市对出租车数量进行控制,基本做到每个出租车司机能够保证挣到一份相当不错的收入。与此同时,当局也严厉控制出租车司机的资质:候选人不仅要经过一系列培训、考试,还需没有犯罪记录、没有严重违反教规记录等,获得出租车牌照还需从原有牌照者手中支付商业资产费用,因此出租车司机成为法国各大城市的抢手职业,同时也获得了市场的垄断权。

  但随载客市场需求越来越大,政府也允许一些经过培训的包车司机进入市场,为需要长时间包车的个人、公司及旅行社提供服务。但随着Uber的介入,一时间任何人都可以驾车进行载客服务,虽然消费者因车费大幅下跌而受益,但出租车、外包车司机利益却因此而受到极大冲击,国家也流失了大量税务。此外,司法机构也开始发出警报:由于载客者没有经过资质审核与行车监控,消费者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随着出租车司机大罢工、大示威等行动,社会紧张局势开始加剧。

  由此使法国当局推出了一系列新措施:

  一, 保证出租车的传统载客市场:也就是说各类巡街载客均由出租车垄断,任何别的载客车辆均不得染指。

  二, 预约叫车,出租车与专业载客司机均可以提供服务。

  三, 专业载客司机必须经过各种培训、考核与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等入,门条件才可以充当,且必须自己成为法人、向有关机构缴纳社会分摊金、向政府纳税。

  四, 除上述两种类别的专业人员外,任何人均无权向第三方提供载客服务。警察将严厉打击违反规定者。

  五, 优步等外国电商平台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进行业务活动,一是只雇佣拥有专业载客资质的人员,二是必须申报所有营业状况,三是按此正常缴纳税务。

  这些措施的目的非常清楚:一是在新经济冲击与市场竞争加剧状态下保护传统载客行业有关人员的利益;二是不让电商平台扰乱现有经济秩序而进行不公平竞争;三是市场发展不能由此牺牲国家税务,而让纳税人增加负担、电商获得不公平利润;四是保证了消费者的安全与服务质量

  法国这一法律还与欧盟法院的一项裁决相呼应:刚刚过去的2017年12月20日欧盟法院就美国Uber涉欧业务与欧洲出租车行业之争做出终审裁决:Uber所提供的服务属于运输服务性质,应受欧盟国家有关载客服务的有关法规监管。正如《欧洲时报》评论指出,这一裁决彻底中断了以“数字技术服务中介”为切入点而规避欧盟国家现行载客运输市场法律监管的路径,重创了打车平台老大Uber“一统天下”的远大抱负和后来居上的taxify平台力争“半壁江山”的勃勃雄心。

  事实上,随共享经济、电商等新经济形态的介入市场,传统业态受到严厉挑战。与中国出现的“严厉、残酷竞争”(法国《费加罗报》语)不同,欧盟国家、尤其是法国、德国等则非常注意维护各方利益,常常利用现有法律进行干预:

  例如禁止恶性竞争法律条款就规定禁止亏本销售,这样一来以资本力量压价竞争最后达到垄断市场的做法就无法出现;面对电商与实体商店的竞争,由于电商必须按照营业额缴纳增值税及各种其他税务,而各品牌为维护品牌形象与已有实体店销售渠道,也拒绝网购低价竞争的做法,因此欧洲、法国的电商与实体商店商品价格差异很小、双方经营呈现出良性互动。AIR BNB民宿平台也因冲击酒店业、逃脱税务等受到欧盟各国的广泛注意:巴黎、马德里、柏林等各大城市均出台相关规定来规范市场,其中关键一条是所有AIR BNB必须事先申报当局,经营期限有严格限定,同时接受各项卫生、税务等检查,以打击不受监控的野蛮竞争。共享单车也开始进入欧洲市场,但有关城市已经注意到胡乱停车的现象:巴黎市政府准备出台严格措施,打击随意停车、非法占用人行道的现象。这些措施都是根据现有经济秩序而推出的,旨在规范新经济、共享经济、电商平台等新手段,维护有关各方的整体利益。

  新技术与新经济无疑是推动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如何进行有效调控以造福各方、如何在利益重组中达到利益的平衡、如何在推广的同时有利于社会全体成员同时不损害弱势群体(如大量电子手段的使用使老年人以及无法使用电子设备者处于边缘状态)、如何维护正当与公平竞争以反对垄断性经营等,这都是立法者与制度设计者必须充分重视、认真考虑的问题。(作者:姚蒙,法国资深媒体人;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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