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优抚政策(youfuzhengce) 我是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枫桥街道的一名矽肺职业病四级残疾军人,在同一街道共有15名同样的矽肺四级残疾军人,其中十名被苏州新区医院收治享受医疗护理依赖,符合《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通知(民发〔2011〕18号)规定。 之前1990年,吴县人民政府遵照上级政府要求在枫桥(即现在枫桥街道和苏州新区医院所在地)卫生院的基础上建立吴县职业病防治医院,我是当时首批被收治的残疾军人,此后吴县职业病防治医院撤并至吴县(现吴中区)红十字医院,枫桥卫生院升级为枫桥医院,我始终断断续续住院接受医疗护理依赖,这次新区医院升级开始运行,只收治十名残疾军人,我被排挤在外,经街道民政部门协调无效,要说明的: 1,我在枫桥残疾军人中,年龄最高,86岁,现收治的十名残疾军人比我年小十岁以上; 2,我军龄最长,1950年抗美援朝志愿军,其他的是义务兵役制后参军的; 3,我器官损伤最严重(切除左下肺一叶和第四根肋骨),其他人器官完整。 我不理解新区医院凭什么政策条例或者理由把我排挤在外,我强烈要求,对同级(四级)伤残军人政策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对高龄老军人讲一点点人道主义!请民政部门如实调查依法解决! 小编有以下几个观点,不当之处清批评指正,同时希望广大战友为86岁老兵出谋划策,指点迷津。 1、是否存在年龄过大,医院担心老兵身体原因在医疗护理依赖的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 2、是否是当地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护理伤残老兵均享的政策执行? 请大家继续关注《优抚政策》,最新优抚政策消息,第一时间发送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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