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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集2018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储备课题的通知

 向阳脉动 2018-01-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6]52号)、《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京政发[2016]44号)、《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本市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现征集2018年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储备课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人工智能前沿基础研究

1)智能感知。研究生物启发的新型感知理论,开放环境下的自适应感知,多模态动态感知与整合,数据与知识协同驱动的感知新方法等。

2)机器学习。研究新型机器学习的基础理论与方法,深度强化学习新机制和新算法,小样本学习理论与方法,群体智能的计算理论与学习方法,自主学习理论与方法等。

3)认知学习。研究认知计算的新理论与新方法,知识表示与建模,自主学习驱动的推理、决策与优化,人机协同的意图理解等。

4)核心共性技术。研究新原理新结构的人工智能芯片技术,听觉模型与自然语言理解,跨媒体分析推理,混合增强智能,智能自主无人系统等。

2、人工智能创新支撑平台

突破异构硬件管理、跨平台模型迁移、智能软硬件协同优化、人工智能开源硬件等关键技术,开发适配多种异构硬件设施、兼容和支持多种开源项目的开放平台,研究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和评测评价方法,完成重要共性基础标准起草,有效支撑人工智能创新活动。

二、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课题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性,具有清晰、可量化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课题所涉及示范应用需有明确的市场前景,并优先在京津冀地区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

2.已获得国家或北京市财政经费支持的相关技术及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3.课题执行期限,201811日到20191231日。

4. 财政经费采取直接补贴方式,择优支持。

5.申报单位应填写《储备课题情况简表》、《储备课题申报书》电子版(模板见附件)。

三、申报单位要求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和条件。

2.申报单位管理规范,业务及财务制度健全,在市科委无C级及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3.若申报单位为企业,则应有自筹经费来源,以保证课题顺利实施,课题自筹经费与申请的财政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鼓励大学及科研院所等配套自筹经费。

四、申报材料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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