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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金文中的縮略語(上)

 Susie3972 2018-01-12

       以前筆者曾撰小文討論戰國秦漢出土文獻中的縮略語,使用金文材料甚少,後來也討論過商代甲骨文中的縮略語,[1] 本文想再談談兩周金文中的縮略語,取材於西周至春秋和戰國時期的青銅器銘文。器銘鑄刻過程中造成的訛奪不屬於縮略,如伯窺父盨“隹(唯)卅又三年八月既死辛卯”(4438),“死”下奪“霸”字;七年劍“七年邢肖下庫工師孫,冶湈齋(劑)。”(11657)“齋”前奪“執”字,均不屬縮略。下文擬將兩周金文中的縮略語與其所由產生的原詞語列出,依類相從,並略加說釋。

 

 

(一)人物名號縮略:

人物名號縮略可大致區分為諡號、爵名、職官名和私名等專名的縮略。


文王——文

大盂鼎:“丕顯玟王,受天有大命。”(2837)[2] 陳初生先生指出:“盂鼎文王之文从王作玟,為文王之專字,與武王之武作同例。”[3]“文王”亦簡稱為“文”,見於同器:“在王嗣玟作邦。”在西周金文中,“文王”或稱為“周王”,見於小盂鼎,可視為異稱,不是簡稱。


武王——武

稱周武王為“武王”,例已見前。或省稱為“武”,字亦从王,作專用字,例如利簋:“征商。”(4131)郭沫若先生認為:“‘武王’二字合書,乃周初彝銘慣例。康王時的《大盂鼎》銘‘文王’、‘武王’均合書。”[4] 其實,周文王和周武王還可縮略而合稱,如師克盨蓋:“丕顯文武,膺受大命,匍有四方。”大盂鼎銘中“玟王”兩見,“玟”一見,“王”一見,“玟”字宜視為“文王”的簡稱。“玟”、“”均是專用字,並非合書,若是合書,“玟王”、“王”之“王”就成為贅餘了。


周穆王——穆王

曶鼎:“王在周穆王大[室]。”(2838)或簡稱“穆王”,如長甶盉:“穆王鄉(饗)醴。”


周公——公

方鼎:“唯周公於征伐東屍(夷),豐伯、尃古咸。公歸于周廟。”(2739)此為西周成王器,“周公”指姬旦,又簡稱“公”。陳初生先生認為“銘中‘某公’或‘公某’可省稱‘公’。”[5] 他例如“毛公”稱“公”(班簋)、“公大保”稱“公”(亢鼎)。


公大保——公——大保

亢鼎:“公大保買大亞,才五十朋。公令亢歸亞貝五十朋。”“公大保”指周朝的輔弼重臣召公大保姬奭,銘中又省稱為“公”,“公”是爵號;它器或省稱“大保”(如大保方鼎、大保簋等),“大保”是官名;或省稱“保”,如保卣:“乙卯,王令保及殷東或(國)五侯。”馬承源先生指出:“保卣銘記載的是周初召公保受命伐殷之東國五侯的史實,與《史記·周本紀》‘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的記載相合。’[6] 有學者看法不同,說:“金文‘太保’、‘大保’指周初如公奭,是其專稱,其器年代為西周初期。‘太保’或‘大保’後面不附私名。金文單稱‘保’是官職名,後面必附私名,因為金文記載受王命時無單稱官職名之例。而保卣中的‘保’則例外,是私名,他也不是‘大保’的省稱。故‘保’後無其他私名。[7] 本文暫從學界通行說法,以“保”為“公大保”或“大保”的省稱。稱“公大保”之器,還有旅鼎、御正良爵等。


邢侯——侯

麥盉:“邢侯光厥吏麥于麥宮,侯賜麥金作盉。”(9451)


楷侯——侯

簋:“楷侯釐馬四匹、臣一家、貝五朋。”(《新收》1891)接着說:“揚侯休,用作楷仲好寶。”則簡稱“侯”。


晉侯——晉侯——

晉侯鐘:“召晉侯入門立中廷。……拜稽首。”(《新收》879)“晉侯”省稱“”。又省稱“晉侯”:“晉侯折首百又一十,執訊廿夫。”(《新收》878)


師旂——旂

師旂鼎:“師旂眾僕不從王征于方雷。……旂對氒於尊彝。”(2809)張振林先生指出:“西周的銅器銘文,大體都是器物主人自己或授意他人,以客觀記事的形式寫成的。所以銘文前面用‘師旂’,官職與私名連在一起。銘文記事敍述決不使用第一人稱代詞‘余’、‘我’、‘朕’,只有引言內容才用。敍事完畢轉入作器祈祝內容時,一般就不再稱官爵,只用私名。所以本銘最後只稱‘旂’。”[8] 所論甚是。引言中既可官職與私名連用(如本銘伯懋父命令中稱“師旂”),也可把官爵省去。西周金文中職官為“師”者甚多,可掌軍事、教育等事務,“師某”縮略為“某”之例亦多。


師兌——兌

元年師兌簋:“王乎(呼)內史尹冊令師兌……兌拜稽首。”(4274)“師兌”簡稱“兌”,而三年師兌簋不省:“王乎(呼)內史尹冊令師兌……師兌拜稽首。”(4318)


師酉——酉

師酉鼎:“王各於大室,吏師俗召師酉。”下文作“酉敢拜稽首”。


師嫠——嫠

師嫠簋:“宰琱生入佑師嫠。”(4324)又:“嫠其子子孫孫永寶用。”


師克——克

師克盨:“王若曰:師克,丕顯文武,膺受大令(命),匍有四方……”又:“王曰:克,余隹巠(經)乃先且(祖)考。”(《新收》1907—1)


大師虘——虘

大師虘簋:“王呼宰曶賜大師虘虎裘,虘拜稽首。”(4251)銘文中還有擯相“師晨”,虘之職位更高,故稱“大師”。全稱“大師虘”與簡稱“虘”同見。


史懋——懋

史懋壺:“(王)親令史懋路筮咸,王呼伊伯賜懋貝,懋拜稽首。”(9714)全稱與省稱並見。


史頌——頌

史頌鼎:“王在宗周,令史頌省蘇友裏。”(2787)下文又簡稱“頌”:“頌其萬年無疆。”


史惠——惠

史惠簋蓋:“史叀(惠)乍(作)寶簋,叀(惠)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新收》725)全稱“史叀(惠)”與簡稱“叀(惠)”並見。


史牆——牆

史牆盤:“史牆夙夜不(墜),其日蔑曆,牆弗敢(沮)。”(10175)全稱“史牆”與簡稱“牆”並見。


作冊吳——吳

吳方彝蓋:“宰朏佑作冊吳入門,立中廷,北向。”(9898)下文簡稱為“吳”:“吳其世子孫永寶用。”


作冊令——令

夨令方彝:“作冊令敢揚明公尹人。”(9901)唐蘭先生說:“‘作冊’者,史官之稱。” [9]

作冊封鬲:“作冊封異井秉明德。”(《新收》1556)下文簡稱“封”:“封對揚天子丕顯魯休”、“封其萬年眉壽永寶。”張亞初和劉雨兩位先生說:“作冊之官名曾見於《尚書》《史記》。在殷墟卜辭中從武丁至商末都有這種職官的記載。在商代特別是西周銘文中,更是層見疊出。大體上講,作冊始見於商代,盛行於西周早中期,消失於西周晚期。”“作冊”者主要負責各種冊命文書的起草,還參與其他各項政治、宗教活動和禮儀。 [10]


膳夫梁其——伯梁其——梁其

伯梁其盨:“伯梁其作旅盨。”(4446、4447)有學者指出:“梁其組器出土多件,其中鐘、鼎和壺但稱‘梁其’,簋稱‘善夫梁其’,盨稱‘伯梁其’。均為西周晚期偏早時器。”[11]“善(膳)夫梁其”與“伯梁其”屬異稱關係,而“梁其”可能是“善(膳)夫梁其”的縮略,也可能是“伯梁其”的縮略。如有過“膳夫伯梁其”的原詞語,則“伯梁其”、“梁其”都是其縮略語,而且“梁其”還可能經過了從“善(膳)夫伯梁其”到“善(膳)夫梁其”或“伯梁其”再到“梁其”的兩次縮略。膳夫本來應是主管王室日常膳食和祭祀宴享時有關膳食的事務,後來也兼管出納王命等,職掌範圍有所擴大。


膳夫山——山

膳夫山鼎:“南宮乎入右善(膳)夫山……王呼史奉冊命山。”(2825)


士山——士——山

士山盤:“士山入門,立中廷,北向。”(《新收》1555)胡長春先生指出:“‘士’為‘山’之身份,可為西周職官‘士’添一材料。”[12] 此說可從。銘文“士山”或省作“士”:“王呼作冊尹冊命士曰……”又簡稱為“山”:“山拜稽首。”“山其萬年永用。”


走馬休——休

走馬休盤:“益公佑走馬休入門,立中廷,北向。”(10170)下文簡稱“休”:“休拜稽首。”“走馬”這一職官已見於商代甲骨文,傳世文獻作“趣馬”。郭沫若先生說:“蓋走馬若趣馬之職,其中自有等級,其最高者或當於卿,斷非如《周禮》之僅以為下士也。”[13]


小子生——生

小子生尊:“王令(命)生辨事公宗。小子生易(錫)金、鬱鬯。”(6001)先稱“生”,再稱“小子生”,探下省稱。“小子”是官名。張亞初和劉雨兩位先生說:“這一條材料似乎表明小子與祭祀有關。如果上述的推測不誤,那末,《周禮》上講小子是主祭祀之官,並非向壁虛造。” [14]


攻吾王光韓——吳王光——吳王光

攻吾王光韓劍:“攻吾王光倝(韓)台(以)吉金自作用劍。”(《新收》1807)虡王光戈:“虡王光自作用戈。”攻敔王光劍:“攻敔王光自作用劍。余允至,克戕多攻。”李家浩先生曾經對這幾件吳王光兵器作過考釋 [15],指出:“‘’、‘韓’古音相近,‘虡王光’與‘攻五王光韓’當是同一個人,即吳王光。”“攻敔王”亦可簡稱“攻王”,如巢鐘:“余攻王之玄孫。”(《新收》1277—1282)


陳侯因——陳侯因

楊樹達先說:“《善齋吉金錄·古兵錄》下卷(三拾柒葉)載陳侯因鑿,銘文云:‘陳侯因造。’按彝器有陳侯因簋,此陳侯因即陳侯因也。余二十五年前……謂古人二字之名經傳往往省稱一字。今觀此器,知銘文亦有省稱,與經傳相同矣。” [16]


大良造庶長——大良造

十九年大良造鞅殳鐏:“十九年大良造庶長鞅之造殳。犛鄭。”(《新收》737)商鞅量:“大良造鞅爰積十六尊五分尊一為升。”王輝先生考釋說:“‘鞅’即商鞅。《史記·秦本紀》說秦孝公六年‘拜鞅為左庶長’;十年‘衛鞅為大良造’。大良造是秦爵第十六級,……楊寬推斷從第十級(左庶長)到第十八級(大庶長)是庶長之爵,杜正勝也認為‘大良造’為‘大良造庶長’之省。” [17]


相邦張儀——相邦儀

王四年相邦張儀戈:“王四年相邦張儀庶長操之造界戟。”(《新收》1412)張儀于秦惠文王十年任相邦,“王四年”即指秦惠文王四年。或簡稱“儀”,如十三年相邦儀戈:“十三年相邦儀之造。”(11394)陳邦懷先生于此戈有考訂。 [18]


丞相壽燭——丞相觸(燭)

丞相觸戈:“年丞相觸造,咸工師葉,工”(11294)陳邦懷先生認為“觸”即“壽燭”,據《史記·穰侯列傳》考證,壽燭于秦昭王十五至十六年曾任秦國丞相。 [19]


相邦魏冉——相邦冉

廿年相邦冉戈:“廿年相邦冉其造。”(11359)據《史記·穰侯列傳》,“冉”指魏冉,亦嘗于昭王年間相秦。


寺工工師——寺工師

二年寺工壺:“二年,寺工師初,丞拑,廩人莽。”(9673)王輝先生認為“‘寺工師’當是‘寺工工師’之省文”。寺工是戰國晚期和秦漢時代主管兵器製造的機構。


工師——工

三年上郡守戈:“三年上郡守冰造,漆工師瘖,丞,工城旦。”(11369)“漆”為“漆垣”之省,說見下文。此處“工師”不省。上郡武庫戈:“十八年漆工朐,丞巨造,工正。”(11378)“工師”省為“工”,與“工正”之“工”名同實異。


私名冠以官名的稱謂習俗,至遲在商代甲骨文就已出現。從以上例證可知,“師”、“史”、“作冊”、“膳夫”、“走馬”、“士”等均是職官名,與私名結合作稱謂時,往往可以省略,因為職官名帶有共性,金文中“師某”、“史某”等稱謂語縮略之例甚多,不再詳舉。還有稱“宰某”而省稱者,“宰”也是職官名,如宰獸簋銘“宰獸”又省稱“獸”(《近出》490)即是。也有保留爵名或職官名而省去私名之例,如前文所述分別稱“周公”和“毛公”為“公”,稱“楷侯”和“邢侯”為“侯”、稱“士山”為“士”等。


天亡——亡

天亡簋:“降天亡佑王。”(4261)下文又簡稱為“亡”:“王降亡得爵。”


日癸——癸

傳世銅器有睘尊和睘卣,楊樹達先生說:睘尊銘“‘用作朕文考日癸,’卣文則云:用作文考癸寶器。或曰癸,或曰日癸,蓋殷俗以甲乙至癸十日之名為名,即以日字加于甲乙諸字之上……周沿殷俗,故此銘亦有日癸之稱。二銘互校,知文考日癸與文考癸同是一人,決無疑義。” [20]


厚趠——趠

厚趠方鼎:“厚趠有於溓公,趠用作厥文考父辛寶尊齍。”(2730)


錄伯——錄——

卣:“王令(命)曰:……白雍父蔑錄曆。”(5419)它器或稱“錄伯”,“錄”為國族名,為私名。


裘衛——衛

九年衛鼎:“廼舍裘衛林裏。”(2831)下文簡稱為“衛”:“衛用作朕文考寶鼎。”


豆閉——閉

豆閉簋:“邢伯入佑豆閉。王呼內史冊命豆閉。王曰:閉,賜汝戠衣、巿、鑾旂。……閉拜稽首。”(4276)銘中“豆閉”兩見,簡稱“閉”亦兩見。


虢季子白——子白

虢季子白盤:“虢季子白作寶盤,丕顯子白,將武於戎功。”(10173)“虢季”為氏,“子白”為名。


兮甲——甲

兮甲盤:“兮甲從王,折首執訊。”(10174)又:“王令甲政成週四方責。”“兮”為氏,“甲”為名。同銘末尾又稱兮甲為“兮白吉父”。


匡季——匡

曶鼎:“以匡季告東宮。”(2838)“匡”為氏,季是名,下文亦稱匡,如:“匡乃稽首於曶。”


——麥——

麥盉:“邢侯光厥吏麥于麥宮,侯賜麥金作盉。用從邢侯征事,用旋走夙夕御事。”(9451)“麥”既簡稱“麥”,又簡稱“”。


攸比——比——比

攸比鼎:“比以攸衛牧告于王。”(2818)“比”,下文簡稱“比”:“比作朕皇祖丁公皇考惠公尊鼎。”全稱作“攸比”:“攸比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比”,或釋為“从”。楊樹達先生說:“按銘文屢稱从,此稱攸从者,以从兼有攸地,故得兼氏攸,王靜安謂猶晉之瑕呂飴甥,吳之延州來季子(《別集》弍之肆下),義或然也。” [21]


攸衛牧——牧

“攸衛牧”已見於上條,同銘下文簡稱“牧”:“牧弗能許比。”楊樹達先生說:“攸衛牧之稱,攸亦指地,衛蓋其人之氏,牧則稱其職,攸衛牧蓋猶今富人之廣有田地者稱某縣王管莊、某縣李管莊矣。” [22]“牧”當是名,不是官稱。


毛父——父

班簋:“王令吳白(伯)曰:‘以乃(師)左比毛父。’王令呂白(伯)曰:‘以乃(師)右比毛父。’遣令曰:‘以乃族從父征,(出)城,衛父身。’”(4341)陳夢家先生指出:“此器之毛白、毛公、毛父是一人;王令毛白更虢城公以後,乃稱毛公,王命邦塚君吳白、呂白左右毛公出征,對吳、呂二伯言,故稱毛父。令班‘從父征’,則班是毛白、毛公的子輩。” [23]“毛公”可省稱“公”,“毛父”可省稱“父”,所指實同。


白懋父——懋父

師旂鼎:“使厥友引以告于白(伯)懋父。”(2809)下文簡稱“懋父”:“懋父令曰……”御正衛簋:“懋父賞禦正衛馬匹自王。”(4044)王世民等先生說:“懋父即白懋父,也見於師旂鼎、呂行壺、召尊、召卣諸器。” [24]


白雍父——白

卣:“白(伯)雍父蔑錄曆,易(錫)貝十朋。錄拜稽首,對揚白休。”(5419)

錄簋:“白(伯)雍父來自,蔑錄歷。易(錫)赤金。對揚白(伯)休。”(4122)“白(伯)雍父”簡稱“白(伯)”。


遲父——父

遲父鐘:“遲父作姬齊姜龢鐘,……侯父眔齊萬年眉壽,子子孫孫亡疆寶。”楊樹達先生指出:“按侯父眔齊,父即遲父,齊謂齊姜,皆省稱也。侯者……《毛傳》並云:‘侯,維也。’”[25]


齊姜——齊

見上條。


書——書

書缶:“書之子孫,萬世是寶。”(10008)前文稱“余畜(孝)孫書也”。過去多認為此器為晉器,欒書即春秋中期晉國重臣。近年學術界多認為此器銘文當屬楚系文字,李學勤先生讀“”為“蠻”。 [26]


肖亡智——亡智

梁十九年鼎:“梁十九年,亡智義嗇夫庶擇吉金鑄,載一少半。”(2746)李學勤先生說:“‘亡智’,人名,梁廿七年鼎作‘肖亡智’。肖氏常見於戰國兵器銘文和私璽,前人已指出就是趙氏。” [27]


(二)國族名號縮略:

楚荊——楚——荊

史牆盤:“宖魯邵王,廣楚荊。”(10175)馭簋:“馭從王南征,伐楚荊。”(3976)或省稱“楚”,或省稱“荊”,如過伯簋:“過白(伯)從王伐反荊。”楚開國在荊山,故又稱為“荊”。《谷梁傳·莊公十年》:“荊者,楚也。”荊曆鐘:“唯荊曆屈,晉人救戎於楚境。”(38)“荊曆”即楚國曆法。


蠻方——方蠻——蠻

虢季子白盤:“用政(征)(蠻)方。”秦公鐘:“卲(昭)合皇天,以虩事(蠻)方。”(262)同銘下文還稱“百蠻”。“蠻方”是對南方少數民族的泛稱,或倒序稱為“方蠻”,如牆盤:“方(蠻)亡不能見。”或簡稱“蠻”,秦公鎛:“保業厥秦,虩事蠻夏。”(270)


(三)地名縮略:

京——

靜簋:“王在京。”(4273)匜:“王在。”(10285)


漆垣——漆

上郡武庫戈:“(正)十八年,漆工朐□□,丞巨造,工正。(背)上郡武庫。”(11378)李學勤先生說:“‘漆’,秦上郡屬縣漆垣之省。非發掘品四年呂不韋戈有‘高工’,‘高’系‘高奴’之省,與此同例。上郡鑄器多記有上郡守名,西安高窯村出土銅權,銘云:‘三年,漆工,丞詘造,工隸臣牟。’不記郡守,漆垣省去一字,與本戈最為相似。” [28]


高奴——高

二十五年上郡守廟戈:“廿五年上郡守廟造,高奴工師灶,丞申,工鬼薪詘。”(11406)二年上郡守冰戈:“二年上郡守冰造,高工丞沐叟,工隸臣逑。”“高工丞”當是“高奴工師丞”的簡稱。另參上條李學勤先生之說。


上郡——上

二年上郡守戈:“二年上郡守廟造,漆工疾,丞,隸臣寧。”(11362)廿七年上守趞戈:“廿七年上守趞造,漆工師豬,丞拻,工隸臣。”(11374)


(未完待续)


[1]  陳偉武:《出土戰國秦漢文獻中的縮略語》,《中國語言學報》第九期,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306—315頁;《商代甲骨文中的縮略語》,《中國語言學報》第十一期,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345—353頁。

[2]  為便於印刷,本文引用金文資料,一般採用寬式釋文,除特別說明者外,所引例句括注數字為《殷周金文集成》著錄號。

[3]  陳初生編纂、曾憲通審校:《金文常用字典》,陝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851頁。

[4]  郭沫若:《由周初四德器的考釋談到殷代已在進行文字簡化》,原載《文物》1959年第7期,又見《文史論集》,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344頁。

[5]  同注3,第84頁。

[6]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集——西周·方國征伐》,《中國青銅器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7頁。

[7]  夏麥陵:《西周諸侯國銅器斷代研究例》,《黃盛璋先生八秩華誕紀念文集》,中國教育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246頁。

[8] 張振林:《師旂鼎講疏》,《黃盛璋先生八秩華誕紀念文集》,中國教育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155頁。

[9]  唐蘭:《作冊令尊及作冊令彝銘文考釋》,原載《國立北京大學國學季刊》四卷一期,1934年;又見故宮博物院主編:《唐蘭先生金文論集》,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第12頁。

[10]  張亞初、劉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華書局,1986年,第34—36頁。

[11]  王世民、陳公柔、張長壽:《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109頁。

[12]  胡長春:《新出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安徽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第203頁,指導教師:何琳儀教授。

[13]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下冊,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年,第152頁。

[14]  同注10,第46頁。

[15]  李家浩:《攻五王光韓劍與虡王光戈》,《古文字研究》第17輯,中華書局,1989年,第138—146頁;《攻敔王光劍銘文考釋》,原載《文物》1990年第2期,又收入《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53—59頁。

[16]  楊樹達:《陳侯因鑿跋》,《積微居金文說》,中華書局,1997年,第141頁。

[17]  王輝:《秦文字集證》,藝文印書館,1999年,第25頁。

[18]  陳邦懷:《相邦義戟跋》,見《嗣朴齋金文跋》,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1993年,第104—105頁。

[19]  陳邦懷:《丞相觸戟跋》,同上注所引書,第104頁。

[20]  楊樹達:《睘尊跋》,同注16所引書,第9頁。

[21]  楊樹達:《攸從鼎跋》,同注16所引書,第13頁。

[22]  同上注。

[23]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中華書局,2004年,第25頁。

[24]  同注11,第62頁。

[25]  楊樹達:《遲父鐘跋》,同注16所引書,第167—168頁。

[26]  李學勤:《書缶釋疑》,《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學刊》第二集,商務印書館,2004年,第1—5頁。

[27]  李學勤:《論十九年鼎及有關青銅器》,原載《考古與文物叢刊》第2號《古文字論集(一)》,又見《新出青銅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06頁。

[28]  李學勤:《論河北近年出土的戰國有銘青銅器》,原載《古文字研究》第七輯,又見注[12]所引書,第224頁。王輝:《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三秦出版社,1990年,第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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