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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份化改革存在的问题及优化

 nhql 2018-01-13

游小波

摘 要:农村地区多为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资产按照股份合作制相关原则量化到个人,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背景下实施的改革被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换言之,当产权为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后,农民的身份也转变成了股民,在分配制度上享受集体资产收益。本文首先分析了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份化改革存在的部分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优化策略。

关键词:股份化改革;集体产权;优化策略

对于农村地区而言,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有效改革是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将历史条件下传统产权分配制度更优分配的表现形式。但改革工作是科学的、规范的、长远的,改革过程中势必遇到一些阻碍。本文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份化改革为主线,研究了改革过程中的阻碍因素及优化策略。

一、改革存在的问题

1.产权收益的分配

传统产权大多属于集体产权,在股份上为集体股份,在改革过程中股份的分配也应标明属集体资产收益。部分较发达农村地区在集体股的分红方面存在较大数额管理工作,无法全面落实,在个人股份划分并分配后仍存在一定数量集体股份分红,这类剩余资金如何有效利用需专门岗位和人力资源来监管并处理。另外,在设置集体股依据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地区集体资产的集体股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同所有,未明确划分资产所有权细分,产权改革操作下将部分集体资产加以量化变为集体股份,可能对集体成员资产所有权造成侵犯。

2.资产管理问题

在集体资产的监管方面,股份合作经营设在管理效果上显现出能力偏低状态,产权改革开始并运作一段时间后,股份经济合作社通常由村委会经营,在实际上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人员并没有明显变化。在这种背景下,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及受教育水平直接影响到了集体资产的有效监管,由于风险管控机制匮乏及专业经营人才能力较弱,经营激励机制难以发挥效用。因此在社会化经营下,大规模集体资产难以实现做大做强,无法达到利益最大化目标。另外,在改革之后股份合作社的本质并没有从传统的政企合一加以改变,改革时村干部多任职于股份合作社,这种管理方式下股份合作社仍处于行政化经营状态,管理者为行政人员担任。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其首要目标在于完成任期之内的行政指标任务,而非带领大家创造经营、合理运作集体资产。

3.股份资格确认问题

股份制格的确认首先应放眼于户口问题,本地户口及外来户口在股权分配上的矛盾应及时解决。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处于城郊结合部,该村庄内有一定比例外来户口,那么在制定产权改革方案时,外来户的集体权益可能受到本地户的挤压。同时,农转非也可能在集体股份的分配上出现争议。另外,集体成员资格若采用固定时点方式易出现矛盾,例如将某个具体日期的具体时间点作为基准日期,按照该日期来分配集体股份,则在具体操作时,例如存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去世的人群,即使其为集体做出了较大贡献也无法获取股份,而基准日之后出生的新生儿也无法获取股份,這种现象会引发村民较大不满。

二、改革的优化策略

1.改变负责人

股份合作社在日常管理与经营过程中,应在制度上引入总经理负责制度,避免政企合一,坚持体现政企分家。具体而言,可将总经理负责制加以引入,在经营时委托给经营管理团队来进行专业的监管,监事会及董事会则起到阶段性监督作用以及决策制定作用。经营管理人才必须聘用高水平、专业性人才并担任总经理,在经营理念上加入现代化理念,避免受到传统思想条框的限制。在总经理负责制度下,经济合作社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经营职能,注重利益的获取及合理分配,将集体资产做大做强,让合作社真正发展,实现市场化运营。

2.改革土地政策

这类政策的改革中土地指的是集体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改革土地政策需在政策指引下在土地的管理制度上明确改革重点,划分不同区域。对于不同地段在土地政策的改革方面也应有所区分,例如对于农村种植地段地区而言,企业改革重点应放在规模经营方面,在设施、土地使用等方向上按照农业用地加以管理;在城郊地段其改革重点应放在积极推动留地安置,通过征地制度将用地指标统筹安排,从而落实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对于较发达地区而言,土地政策的改革则应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实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

3.税收税费优化

现阶段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存在税费负担过重情况。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出现的营业税、房产税等多种税费超过三成以上,因此在产权变数登记过程中,在资产总额的缴纳方面费用较高。同时,部分农民在分得集体资产收益时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约两成左右,纳税负担较重。这样一来,不仅会在运营成本上有所提升,也可能造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实际财产性收入上明显减少,不利于改革最终目的的实现。因此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在改革后可考虑将由于权利人名称变更、资产变更等操作所产生的税务费用加以减免,减轻农民负担。且改革后通过资产量化分额农民所获得的收益红利也应在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上有所减免。要想真正体现出城镇及乡村的平等性,在发展一体化时也应考虑到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将农村社区事务归纳进公共财政范畴,无差别对待城市工商企业及集体经济组织运营。

三、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农村集体资产价值以土地为主,存在快速增值现象,传统集体产权制度在产权主体的分配上不清晰,农民的组织权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因此改革不仅能够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还能够促使农民增产增收,让农村集体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虽然现阶段改革仍在进行过程之中,在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不在少数,但我们应坚信,在不断的实践与努力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份化的改革必将迎来新的机遇与广阔的发展前景,让农村的发展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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