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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

 必镮的图书馆 2018-01-14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3日讯(记者 雷兹)穿梭于大街小巷的电三轮载客安全吗?出了事谁来负责?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电三轮搭人引发的事故进行审查,并以交通肇事罪将三轮车司机起诉至郫都区人民法院,最终,驾驶人被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王庭义是一名电动三轮车师傅,2017年8月19日早上,天空正飘着小雨,他和往常一样,在街上等待着坐车的乘客。
张琳在郫都区安靖镇工作,当天决定到安靖镇的土地村办点事情,见王庭义驾驶的电动三轮停在街边上,便决定搭乘电动三轮过去。
7时左右,王庭义驾驶的三轮车行驶至正义路,在经过一段有凹坑的路面时,车身左右晃了一下,只听见“嘭”的一声,他从后视镜中发现女乘客从车内摔了出来,便赶紧停车并下车查看。王庭义此时抱着侥幸心想张琳应该没什么大碍,因为平日也经常有客人要求不关车门,也从未出过事。但此时张琳已经满脸是血,昏迷不醒。
王庭义立马拨打了120,然后又拨打了110。120急救人员到现场经抢救后,宣布女乘客已经死亡。
经调查,电动三轮车司机王庭义不仅是无牌驾驶,他本人更是连驾驶证也未取得。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检察院对王庭义以交通肇事罪向郫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王庭义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办案检察官提醒,生活中乘客搭乘无牌车辆的现象屡见不鲜,作为乘客,应时刻警醒自己,切勿图一时之便而搭乘无证无牌车辆,更要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提高交通出行安全意识。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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