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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和学生发生肢体冲突后,深度分析教师为何是弱势群体

 后龙山清水煮石 2018-01-16

首先明确一下,这是一个假设的前提。

教师和学生两人因为某种原因,发生了肢体冲突,双方各自打了对方一巴掌,然后被拉开,冲突结束。在这个前提下,我们通过法律层面、社会舆论、人格尊严等方面做分析,研究出教师是最大的输家。

教师和学生发生肢体冲突后,深度分析教师为何是弱势群体

配图来自电影《夏洛特烦恼》

法律法规层面分析,教师完败。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打了学生一巴掌,明显已经是对未成年人体罚了。从学生方考虑,教师违法。那么用来维护教师权益的《教师法》中有没有保护教师不被学生打的规定呢?答案:没有。《教师法》规定:品行不良,有侮辱学生、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难道就没有一部规范学生行为的法律吗?有。《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此外还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就没有一个规定在这件事中是可以倾向教师的吗?有。《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条规定中明确了教师有批评权,但是适当的方式,打脸明显不是适当的方式。且对任课教师没有明确的授权。

法律层面分析,教师完败。

社会舆论层面分析,教师完败。除非……

在社会舆论看来:学校里,学生是弱势群体,教师是管理者,是强势群体。所以只要一发生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社会舆论一边倒的倾向并同情弱势——学生。即使教师也被打了一巴掌,也不可能在舆论面前给自己赢得感情分。学生是弱势群体,并不代表学生家长也是弱势群体。只要孩子在学校被老师体罚了,家长首先会找到学校并拿起刚才我分析的法律层面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除非,教师在冲突中意外的挂了。就像媒体报道的学生捅死教师事件发生了,社会舆论会站在同情逝者的立场来报道,但这仅仅是因为逝者,而不是因为是教师。

社会舆论层面,教师完败。

教师和学生发生肢体冲突后,深度分析教师为何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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