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各省地勘局账单出炉,看看都赚了多少?

 MHkDXXX 2018-01-17

年底,各省的地勘单位的2016全年度的决算账单陆续公布,涵盖2016年全年的收入和支出,其中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各项统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等各项费用。

当前地勘形势严峻,各省地勘单位都在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各地的具体情况积极进行发展转型,参照各省2016年的收入和支出费用的统计数据,不妨来分析一下各省如今的发展状况如何?

数据来源:各大地矿局官方网站

以官方数据为准

各省地勘单位收入支出统计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来源来自各省地勘单位公开的2016年决算统计结果,不包含年初/年末结转和结余费用,其中部分省份未公布其决算数据,暂不列在其中。

同时从各省地勘局的2016年度决算中,小桔统计了关于各省地勘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及其经费的情况,看看各省的人员及经费情况?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河北省地矿局)始建于1956年,原隶属于地质矿产部,1999年6月开始实行属地化管理,为河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局。

▼人员经费▼

117,390.53万元

▼决算单位▼

包含24家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勘查技术研究信息中心

河北省地质调查院

河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河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

河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河北省地矿局第五地质大队

河北省保定地质工程勘查院

河北省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河北省地矿局石家庄综合地质大队

河北省地矿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河北省地矿局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河北省地矿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河北省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研究所

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院

河北省地质测绘院

河北省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中心

河北省地矿局探矿技术研究院

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北方机电工业学校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河南省地矿局)成立于1957年,原隶属于国家地质矿产部,1999年实行属地化管理。2000年在省直机构改革中,从省地矿厅分离出来,成为省政府直属厅级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97,102.9万元

▼决算单位▼

共包含省地矿局22家单位:

省地矿局机关(即局本级)

省地质调查院

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

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

第三地质矿产调查院

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

第一地质勘查院

第二地质勘查院

第三地质勘查院

第四地质勘查院

第五地质勘查院

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

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

省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测绘地理信息院

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

省地质高级技工学校

省地质职工学校

省地质环境勘查院

省地矿信息中心

省地矿局机关服务中心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成立于1958年,现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74,039.62万元

局总编制人数10096名,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98名,事业编制9983名,工勤编制15名。全局实有职工(不含退休)总人数8793人,其中离休人员50人,在职8743人。

▼决算单位▼

现有二级地勘单位22家(含局本级),全为省直事业单位,除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外,其他均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中:全额预算21家,差额预算1家(长探研制中心)。

本次纳入2016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湖南省地质调查院

湖南省地勘局402队

湖南省地勘局403队

湖南省地勘局405队

湖南省地勘局407队

湖南省地勘局408队

湖南省地勘局409队

湖南省地勘局413队

湖南省地勘局414队

湖南省地勘局416队

湖南省地勘局417队

湖南省地勘局418队

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湖南省湘南地质勘察院

湖南省地质测绘院

湖南省地质测试研究院

湖南省地矿医院

长沙探矿机械厂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地质中学

湖南省金刚石勘查研究院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贵州省地矿局”)成立于1957年1月,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任务以及地质灾害勘查及治理、地下水找水等工作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82,639.79万元

▼决算单位▼

本次纳入2016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有: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服务中心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1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2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3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4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5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6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1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2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3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4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5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7 地质大队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院

贵州省地矿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院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调查院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勘装备中心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环境监测院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04年5月成立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市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受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领导。主要负责管理所属地勘队伍,组织承担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组织承担矿产勘查工作,组织承担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工作,地质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开展地质工作技术支撑与地质知识普及等工作。

▼人员经费▼

26,038.21万元

▼决算单位▼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设11个职能处室,下属7个地质勘查事业单位,分别是107地质队、205地质队、208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607地质队、川东南地质大队、南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重庆市地矿测试中心。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成立于1958年,是山东省地质工作的主力军。

▼人员经费▼

35,385.95万元

现有职工1.4万人

(参考数据)

▼决算单位▼

纳入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6 年部门决算汇编范 围的单位共 18 个,包括: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山东省地质测绘院

山东省物化探勘察院

山东省地矿职工医院

青岛地质勘查开发局

青岛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大队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始建于1952年,原隶属于地质矿产部、国土资源部,1999年划归湖北省政府管理,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84,478.00万元

总编制人数16047人

▼决算单位▼

全局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所属的25个二级预算单位,

按照类别划分:一类事业单位7个、二类事业单位19个;

按照所在地区划分:在汉单位16个,非在汉单位10个。

广东省地质局

成立于1956年10月,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31,226.1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全局编制5,016人,其中:局本部定编82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4,934人。全局财政供养人数为11,792人,其中:在职人员4,110人,离休人员72人,退休人员7610人。

▼决算单位▼

纳入2016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为局本部及所属24个地勘单位。(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于2008年划入我局管理,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决算仍然按原渠道报送省财政厅,故不汇入本套报表,由其自行公开。)

广东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局第九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

深圳市地质局

广东省佛山地质局

广东省化工地质勘查院

广东省地球物理探矿大队

广东省地质测绘院

广东省水文地质大队

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广东省矿产应用研究所

广东省环境地质勘查院

广东省地质装备中心

广东省地质调查院

深圳市龙岗地质勘查局

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院)

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

海南省地质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

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2010年9月,由原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原海南省地质勘查局合并组建成立。

▼人员经费▼

6,459.50万元

全局共有职工2708人,在职职工1585人,离退休职工1123人(参考数据)

▼决算单位▼

纳入我单位2016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地质局本级和14家下属事业单位。这14家下属事业单位是:

省地质局部门本级

海南省地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海南省地质医院

海南省核工业地质大队

海南省地质综合勘察院

海南省地质测试研究中心

海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海南省地质基础工程院

海南省爆破技术工程院

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

海南省地质调查院

海南省九三四地质大队

海南省资源环境调查院

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研究院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成立于1958年,现为福建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1,177.82万元

人员编制数总计6469人,在职人数4010人

▼决算单位▼

福建省地矿局包括13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省闽北地质大队

省闽西地质大队

省闽东南地质大队

省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省第四地质大队

省第八地质大队

省闽南地质大队

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

省地质探矿机械设备服务中心

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省地矿建设大队

省地质工程大队

省地质物资供应站

省地质测试研究中心

省地质测绘院

省新华夏大厦地质培训中心

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

省核工业二九五大队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成立于1958年5月,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45,485.76万元

截止2016年,我局共有人员编制数13321名

(参考数据)

▼决算单位▼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0个,包括:

局机关(本级)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901地质大队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902地质大队

江西省地质矿产开发研究中心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912地质大队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915地质大队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916地质大队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东北地质调查大队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西北地质调查大队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南地质调查大队

江西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

江西省地质局环境监测总站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

江西省地矿测绘院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中南院

地质科学研究所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中大队

江西省地质工程研究中心

江西省地质矿产开发研究中心

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中心

江西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江西工程技校

江西省地矿局教育中心

江西省地矿局后勤服务中心

地质博物馆

江西省地矿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江西省地矿工程质量监测中心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研究中心

地矿局财资处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简称省地勘局)组建于1958年,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工作及矿产资源勘查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人员经费▼

40,500.10万元

▼决算单位▼

现有职工12066人,其中在职职工6213人,离退休职工5853人(参考数据),本次汇总纳入 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9 个,全部为事业单位,与去年上报单位数目相同。山西省地质勘查局本级、后勤中心、培训中心、装备中心,国土资源学校、211 队、212 队、213队、214 队、215 队、、217 队、一水、二水、三水、区调队、测绘队、物化院、地调院。

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成立于1958年,现为辽宁省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48,404.85万元

▼决算单位▼

纳入辽宁省地勘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本级)

辽宁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三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五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六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七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八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九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

辽宁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辽宁省地质勘查院

辽宁省物测勘查院

辽宁省地矿测绘院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

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

辽宁省矿产勘查院

辽宁省工程勘查研究院

辽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吉林省地矿局)建局于1958年。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人员经费▼

62,907.82万元

2016 年实有人员 11220 人,其中:在职人员 4048 人,离退休人员 7172 人。

▼决算单位▼

纳入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吉林省第一地质调查所

吉林省第二地质调查所

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

吉林省第四地质调查所

吉林省第五地质调查所

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

吉林省第二地质探矿工程大队

吉林省第六地质探矿工程大队

吉林省区域地质调查所

吉林省核工业地质局

吉林省水文地质调查所

吉林省四平地质工程勘察院

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吉林省勘查地球物理研究院

吉林省地矿测绘院

吉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吉林省地矿信息中心(吉林省地矿职工培训中心)

吉林省勘探技术研究所

吉林省工程技术学校

吉林省地勘局物业管理中心

吉林省地矿勘察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地质技术装备研究所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研究院

吉林省地矿建筑设计院

吉林省地矿医院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资处

吉林省地质调查院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地质部黑龙江办事处,1958年5月31日组建为黑龙江省地质局,1983年5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部批准,增加矿产开发管理业务后,更名为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

▼人员经费▼

57,127.91万元

省地矿局现有职工总数11764人,其中:离退休人员5727人、占职工总数的48.68%,在职人员4143人、占职工总数的35.22%,“协解人员”1894人、占职工总数的16.1%。

▼决算单位▼

省地矿局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16户,其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户,分别为: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本级)

黑龙江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

.黑龙江省地质调查研究总院齐齐哈尔分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3户,分别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矿产勘查开发总院

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察院

黑龙江省第四地质勘察院

黑龙江省第五地质勘察院

黑龙江省第六地质勘察院

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勘察院

黑龙江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黑龙江省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黑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所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研究所

黑龙江省九○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黑龙江省地质测绘院

东北工程技术学校

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5月的江苏省地质局,几经调整,数次更名,上世纪末地勘队伍属地化后,2000年9月由地矿部江苏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隶属江苏省人民政府,为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地质矿产勘查任务,负责局系统地质矿产勘查队伍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人员经费▼

71,213.59万元

▼决算单位▼

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决算编报单位18个,包括:

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财务处)

江苏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本级)

江苏省核工业二七二地质大队

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

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二地质大队

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

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四地质大队

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

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六地质大队

江苏省地质勘查技术院

江苏省地质测绘院

江苏省地质矿产调查研究所

江苏省地质矿产局苏州疗养院

江苏省地质矿产局机关服务中心

江苏地质勘查合肥装备中心

南京地矿干部培训中心

江苏省水文地质海洋地质勘查院

江苏省地质环境勘查院

浙江省地质勘查局

浙江省地质勘查局组建于2000年7月,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局。主要职能:研究制订全省地质勘查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地质勘查及其它产业的经营活动,发展地质勘查和地质科技事业,为浙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负责地勘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局属地质勘查队伍。

▼人员经费▼

42,310.94万元

▼决算单位▼

浙江省地质勘查局部门决算包括:

浙江省地质勘查局本级

局属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省核工业二六九大队

省第一地质大队

省第三地质大队

省第七地质大队

省第九地质大队

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省测绘大队

省地质矿产研究所

省地矿勘探院

省地质勘查局培训中心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成立于1958年6月,主要承担国家和安徽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任务。

▼人员经费▼

108,041.37万元

▼决算单位▼

纳入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 21 个: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本级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21 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22 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24 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25 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26 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27 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32 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11 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12 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313 地质队

安徽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安徽省勘查技术院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

安徽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技术院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安徽省地质调查院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前身为西南地质局,于1950年在重庆成立。1956年撤销西南地质局,组建四川省地矿局。1999年由国土资源部划归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是一支融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生态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等为一体的地质勘查专业队伍。

▼人员经费▼

79,621.57万元

▼决算单位▼

四川省地矿局所属二级单位3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0个。分别为:

攀西地质队(西昌)、川西北地质队(绵阳)、106地质队(温江)、108地质队(崇州)、109地质队(龙泉)、113地质队(泸州)、202地质队(宜宾)、207地质队(乐山)、402地质队(郫县)、403地质队(峨眉山)、404地质队(西昌)、405地质队(都江堰)、909水文队(绵阳)、915水文队(眉山)、化探队(德阳)、102厂(西昌)、区域地质调查队(双流)、培训中心(崇州)、测绘队(成都)、成都水文队(成都)、物探队(成都)、成都探矿机械厂(成都)、四川地质医院(成都)、华地建设工程公司(成都)、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成都)、地质矿产公司(成都)、综合岩矿测试中心(成都)、省地质调查院(成都)、省地矿物资公司(成都)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度省地矿局全年实施各类地质及矿产勘查项目6500余项,同比减少986项、13.17%。其中:大调查目86项;省级地勘基金项目29项;中央海外风险勘查项目1项,海外商业勘查类16项;社会地质、矿产勘查类(商业、合作勘查)216项;水工环及工勘、施工等包括水工环、地灾、工程勘察、施工等省内外项目(包括社会项目)2974项;综合研究项目16项;环评类项目92项;储量核实类项目294项;建设用地评估类项目911项;其他项目1862项。

新发现矿产地3处:

106队四川省盐边县高家村矿区田坪矿段石墨矿勘探;

化探队四川省康定市小热水地热补充勘查;

四川省旺苍县黄洋-五权地区钒矿普查。

新增资源:铜3.314万吨、铅锌9.7698万吨、石墨矿物660万吨、氧化锂95.6万吨、稀土氧化物10.2732万吨,黄金66208kg。

全年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如下:

钻探269819.57米,较同期减幅15.65%;坑探15709.6米,较同期减幅47.41%;槽探19.7353万立方米,较同期减幅9.75%;较同期减幅9.75%;取样钻5337米。

完成1:5万区调面积26163.22km2;1:5万矿调3680km2;1:5万水文地质调查面积2962km2;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面积15611.67km2;1:5万农业地质调查630km2;1:25万区域地球化学采样16450km2;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12137km2。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成立于1956年,原是国家地矿部派驻云南省的厅局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家计划内陆质勘查和地质找矿工作。

▼决算单位▼

云南省地矿局下属27个二级预算单位,按财政供养方式分:特殊供给事业单位26个,部份供给事业单位1个(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截止2016年12月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557人。

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成立于 1958 年,1999 年属地化管理,划归青海省政府管理。主要从事国家和青海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地下水资源勘查、地质环境 评价、地质灾害和治理等工作。是青海省内专业门类最全、技术力量雄厚、技术装备最先进的专业地质勘查队伍。

▼人员经费▼

25,320.39万元

各级单位年末人数 2502 人

其中在职人员 2450 人

离休人员 52 人。

▼决算单位▼

2016 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 14 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3个。

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

青海省地质调查院

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

青海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青海省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青海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

青海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

青海省第五地质矿产勘查院

青海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

青海省第七地质矿产勘查院

青海省第八地质矿产勘查院

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院

青海省地矿测绘院

青海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中心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成立于1958年,负责管理本市地质勘查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12,029.89万元

▼决算单位▼

依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地勘局内设机构和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函》(京编办事〔2015〕47号),内设13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等,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综合业务处、地质勘查处、能源地质处、水文地质处、地质环境处、工程技术处、安全生产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地质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离退休工作处、监察处及机关党委(宣传处、团委)、工会等;

下属10个预算单位,全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北京市地质研究所

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北京市地勘局信息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

北京市地质工程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北京市地质勘察技术院

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综合服务中心

北京市地热研究院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成立于1956年,为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基础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和水工环地质工作,承担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和地质专业技术支撑的重要职责。具有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专业的56个甲级资质。

▼人员经费▼

71,458.8万元

▼决算单位▼

本部门机关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财务资产处、地矿科技处、水工环处、工勘处、矿业开发管理处、审计处、人事处、安全处、政治部、纪委监察室、机关党委、团委、地质工会。

直属事业单位16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

地矿一中

地矿科技信息中心

离退休服务中心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质调查院

地质环境监测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0个,分别为:

职工中专

物业管理中心

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

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

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测绘勘查院

矿业开发研究院

地质工程研究院

[注:2016年度单位机构数17个与2015年度单位机构数19个相比,减少了2个。原因为年初根据甘机编办通字[2015]101号、甘财资[2016]61号,将甘肃探矿机械研究开发中心整体划入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将培训中心整体划入职工中专。]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组建于1952年。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2001年划转天津市,正局级单位,2014年底列入财政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32,036.70万元

年末实有人员5045人

其中:在职人员2060人

离休人员34人

退休人员2951人

▼决算单位▼

纳入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3个,具体包括: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本级、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华北地质勘查局职工大学、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等13个事业单位。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地质勘探任务。

▼人员经费▼

13,867.28万元

▼决算单位▼

2016年度,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纳入部门决算有15家单位,即地质二队、地质五队、地质六队、地热队、区调队、西勘公司、实验室、地调院、物资公司、西藏山水国际旅行社、局机关、局本部、退(离)休管理处、拉萨离退休管理站、驻华阳离退休管理站。

新疆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新疆地矿局成立于1955年,1999年完成属地化改革,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

▼人员经费▼

62,171.41万元

职工人数4,947人

▼决算单位▼

2016年末全局共有26个预算单位,编制人数5,763人,机构与编制人数上年一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本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区域地质调查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球物理化学探矿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新疆地质中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研究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信息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培训中心

新疆地质矿产博物馆

新疆地矿局机关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广西地矿局)成立于1956年。2001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地矿、有色、核工业系统驻桂地质勘查队伍重组而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30,688.57万元

▼决算单位▼

纳入广西地矿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广西地矿局本级

广西地矿局机关服务中心

广西第一地质队

广西第三地质队

广西第四地质队

广西第六地质队

广西第七地质队

广西二○四地质队

广西二七○地质队

广西二七一地质队

广西二七二地质队

广西二七三地质队

广西二七四地质队

广西三○五核地质大队

广西三○七核地质大队

广西三一○核地质大队

广西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

广西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

广西地球物理勘察院

广西国土测绘院

广西地质调查院

广西遥感中心

广西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

广西地质职工医院

广西柳州地质探矿机械厂

广西地矿物业管理中心

广西地矿局柳州白莲洞基地

广西地矿局南宁淡村基地管理处

广西地矿局桂林鲁山基地管理处

广西地质物资总站

广西地质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广西地质教育培训中心

广西北海水文工程矿产地质勘察研究院

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广西地质工程勘察院

广西地矿局资金结算中心

广西地质矿产信息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

宁夏地矿局成立于1958年,是自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人员经费▼

30,118.89万元

▼决算单位▼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包括自治区地质局本级及下属11个地勘单位。分别为:自治区地质局本级、自治区地质调查院、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勘察院、自治区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自治区遥感测绘勘查院、自治区核工业地质勘查院、自治区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自治区地质局服务中心、自治区地质博物馆、自治区地质工程院、自治区矿产地质勘查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