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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天助我顺 2018-01-18

【解答】

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员工工作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案例】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苏民再88号劳动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由于某公司在2009年1月仍未与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照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公司应自2009年1月1日起视为已与陈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院对于陈某关于某公司应与其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张予以支持。

2.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1民终7211号劳动争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双方仅签订过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续签,但被上诉人一直在上诉人处工作。2016年9月30日,上诉人以合同到期为由与被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自2015年10月1日起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上诉人却于2016年9月30日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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