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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排八字、大运《四柱新论》(下)

 紫嫣雅閣 2018-01-21

第五节 如何正确排八字、大运

一、时差与定时:由于中国地域辽阔,东西经,度大,以北京标准时涵盖全国,作为命学用时,就有很大误差,故而必须修正时差,才能定时。

1、命学用时:命学上使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计十二个“时辰”。

2、出生用时:必须使用地方时,即各地太阳当顶正中为“午时”,相对半夜为“子时”。一日开始为子时,一日结束为亥时,又叫“中天时间”。如此一来,就须解决“北京时间”与“中天时间”的换算,以为命学所用。

3、世界标准时:地球自转一周约须24小时,人们将地球南北纵向划分24个时区,每个时区1小时。南北向线叫经线,又叫子午线,0度子午线经过英国伦敦格林威治天文台,又叫0度经线。0度经线向东、向西各划12个时区,北京在东八时区。

4、北京时间:中国疆土辽阔,占有东六、东七、东八3个时区。东六时区是我国的西部时间;东七时区是我国的中部时间;东八时区是我国的东部时间。如东八时区中午12点,在中部时区则为上午11点;在西部时区则为上午10点钟。为了‘统一政令’而使用的‘中国标准时’,是以东经120度为准的东八时区标准时,即北京时间。

5、时间与时辰:

时间23---1----3----5----7----9----11---13---15---17---1921---
时辰

6、正确换算:

A、例如有三个人于北京时间11点50分同时出生,但不同地,分别为新彊喀什(约东经71度),云南昆明(约东经102度),东北佳木斯(约东经131度)。三个人的时辰应定为:昆明:午时;喀什:巳时;佳木斯:未时。因为子午经度每相差30度,为相差一个时辰。

B、又如有两个人于北京时间7点1分同时出生,一个在拉萨(约东经91度),一个在上海(约东经122度),两个人的时辰应定为:上海的:辰时;拉萨的卯时。

C、再如有两个人于北京时间7点1分同时出生,一个在成都(约东经104度),一个在上海(约东经122度),两个人的时辰应定为:上海的:辰时;成都的:卯时。(因为上海与成都相差18度,而地球每自转15度为一个小时。此时上海为早7点1分,而成都当地时间却是早6点1分,按当地时间5点至7点正是卯时。

二、八字排法:

1、年柱排法:以立春为年分界点。(以立春为流年分界)

2、月柱排法:以节气为月分界点。(以立春、惊蛰、清明······为流月分界)

3、日柱排法:以子夜为日分界点。(以子时为流日分界)

4、时柱排法:以子时为首时点。(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三、大运排法:以出生月干支为点,以“点左”或“点右”之月份干支连续排七~八柱。每柱干支代表十年,其中干、支各占五年。

1、阳男阴女顺排:如甲子月生,大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

2、阴男阳女逆排:如甲子月生,大运: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丁巳。

3、“上运公式”:命学上规定:人的出生时间点与第一个节气点(十二节)之正负时间距叫‘生、节间距’(阳顺阴逆)。“生节间距”为1时辰,即10天后上运;“生节间距”为12时辰(一天),即120天(4个月)后上运;“生节间距”为3天,上运时间为一年,即一年后上运。因而得出如下计算公式:

上运时间 = ‘生节间距’天数 ÷ 3 + ‘生节间距’时数 ÷ 3

1、顺排的:【出生时间点~下一个节气点的】总天数÷3 + 时辰数÷3

2、逆排的:【出生时间点~上一个节气点的】总天数÷3 + 时辰数÷3

四、排八字、上大运举例:

例一:乾造 公元1912年4月16日未时(阴历),

四 柱 大 运

官 辛 亥卩 3 壬 辰 8

印 癸 巳 食 13 辛 卯 18

甲 申 杀 23 庚 寅 28

官 辛 未 财 33 己 丑 38

生于立夏后7 日7 时辰, 43 戊 子 48

大运于2 年6个月10日后上运, 53 丁 亥 58

每逢戊、癸年立冬后18日换运。 63 丙 戌 68

虚龄3岁立冬后18日上运。

解:此为阴男阳女,大运及上运时间逆排。(即‘生节间距’为逆行到上一个节令点)。

出生~ 上一个节令间距 = 7日7时辰。(查历书)。

上运时间 = 7÷3=2年------1天; 1天=12时辰, 12+7=19时辰,

19÷3=6个月------1 时辰 1时辰=10天。

故大运于2年6个月10日后上运。

因生于立夏属4月,加2年6个月为2年10月,即2年10月后上运;10月为立冬;占3虚岁,是癸丑年,因戊癸合,故每逢戊癸年立冬后18日换运。

例二:坤造 公元1927年3月29日寅时(阴历)

四 柱 大 运

伤 丁 卯 劫 3 乙 巳 8

比甲 辰才 13 丙 午 18

身 甲 午 伤 23 丁 未 28

食 丙 寅 比 33 戊 酉 38

生于清明后24日1时辰(立夏前6日8时辰)。 43 己 酉 48

大运于2年2个月20日后上运。 53 庚 戌 58

每逢甲、己年小暑后14日换运。 63 辛 亥 68

虚龄3岁小暑后14日上运。

解:此属阳男阴女,大运及上运时间顺排。(即‘生节间距’为顺行到下一个节令点)。

生于清明后24日1时辰,即生于立夏前6日8时辰。(查历书)。

出生 ~下一个节令间距 = 6日8时辰。

上运时间 = 6天÷3 =2年。 8时辰÷3 = 2个月------2时辰。 2时辰 = 20天。

故大运于2年2个月20日后上运。

又3虚岁为己巳年,因甲己合,故每逢甲、己年小暑后14日换运。

第六节 冲、克、合、会

1、天干五合化(背记)

甲己合化土; 乙庚合化金; 丙辛合化水; 丁壬合化木; 戊癸合化火。

合化:分虚情之合、有情之合。合化与否,互看天干、地支来决定。即天干之合化与否,须先看地支为主,次看旁边;地支之合化与否,须先看天干,次看旁边。所谓虚情之合,于人事上,虚情:状若有情实无情,虚情假意无诚信。合:代表合伙、合作、交往之意。有情之合,则乃真心诚意之交往。

2、地支六合化(背记)

子丑合化土。寅亥合化木。卯戌合化火。辰酉合化金。巳申合化水。午未合化土。

3、天干相克(背记)

阳克阳:庚金克甲木;甲木克戊土;戊土克壬水;壬水克丙火;丙火克庚金。

阴克阴:辛金克乙木;乙木克己土;己土克癸水;癸水克丁火;丁火克辛金。

# 注意:庚金见乙木,不克反合,故有乙庚合;甲己合;戊癸合;丁壬合;丙辛合。

4、地支相冲(克)--------六冲(背记)

子午相冲。 丑未相冲。 寅申相冲。 卯酉相冲。 辰戌相冲。 巳亥相冲。

# 地支六冲:每隔六位,逢冲。无论‘合局、大运、年、月’遇之,只剩本气,余气皆失。如寅申冲:为金木之战,寅中甲丙,申中庚壬,皆须拿掉,只剩寅申交战。

# 地支相冲:为敌对,为挑战,撕破脸皮。若‘命局、大运、流年、流月’有一子冲一午,子水克午火,午火受损;有一子冲两午,为一人揍两人,午火仍受损;若两子冲一午,假设午火居月支当令,则其力互损。

5、地支三合局:(背记)

申子辰三合水。 亥卯未三合木。 寅午戌三合火。 巳酉丑三合金。

# 全三合:即是生、旺、墓。其三合,只是力量之团聚加大,并非合而化一,也无合化之理。

# 半三合:三合之力,其力以三合本气为中心。若缺本气,只有申、辰,叫半三合。则力量不足,须逢岁、运助之完成三合局,才有三合之力。如申子辰三合水,其力体现在:辰土生申金,申金生子水,连成一气,加强水力,以水为主。若缺本气子水,则申辰之合,只不过加强申金之力,以金为主。其它如申中壬水,辰中癸水,为湿气加重而已。假若八字中有三合局,隔开排列不连贯,其力也减弱。

# 非三合:三合局中缺某一字之谓。如申子、子辰、申辰。仍以五行生克诊断,不作合局看。

6、地支三会局:(背记)

亥子丑三会水。 寅卯辰三会木。 巳午未三会火。 申酉戌三会金。 辰戌丑未四库土。

# 三会:即是三者聚集一方。三会与三合一样,仅是力量加强,而非合化。三会又叫方向会,在方向会里,本气占两个,气聚一起,可见力量较大,

# 三会局力量大于三合局:例如命局有半三合财,逢岁、运助成三合局,本气居月,资财可达五千万以上;命局有全三合财,本气居月,逢岁运助,资财可达亿元以上;命局有三会财,本气居月,逢岁运助,资财可达三十亿、百亿以上。

# 真正大富之命:伤官居月支和年干,财星居月干之命局,较优于三合财及三会财。此乃财星居内有卫之故,伤官又主积极,冲劲十足。假如财星居年干(外),食伤居月干(内),则成就又差一大截。由此可见四柱排列之重要。

7、地支三刑:(知道即可,不必背记,新论不用)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恃势之刑(三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为无恩之刑(三刑)。

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自刑。子刑卯,卯刑子------无礼之刑。

8、天干争合:两个或三个以上天干争合一个天干之谓。

如下例女人命局,即是天干争合。

年柱 杀 丁 巳 官二丙合辛,官杀强胜。

月柱 官 丙 午 杀 官杀杂混,丈夫成群。

日柱 日 辛 卯 才日元辛金,内火虚旺。

时柱 官 丙 申 劫 月时二丙,激烈相争。

流年 丙 戌 流年遇丙,引发祸星:三丙争合一辛,必发风流情。

9、以合解冲:即贪合忘冲。如子午遇着相冲,但子旁有丑,就形成子丑合化土,不再冲午了,使午火转危为安,此即贪合忘冲。在命理中:

# 合:就是团聚、合伙、合作之意,天干五合与地支六合意义相同。

# 冲:就是分开、排拒、抛弃之意,地支相冲与天干相克意义相同.。

第七节 冲、克、合、会、实例解答

** 四柱命理规定:

1、含义规定:合而化某,某为化神。化神逢生助,合而能化;否则,合而不化。

2、符号规定:比(比肩),劫(劫财),印(正印),卩(偏印),官(正官),杀(偏官),

财(正财),才(偏财),食(食神),伤(伤官)。

3、日干独立:不参于五合化,以免忘了自我。

4、月支独立:不参于六合化,以免混淆月令。

5、天干合化:天干近周无生、助、克,合而能化;本柱地支生、助化神,合而能化。

6、地支合化:地支近周无生、助、克,合而能化;本柱天干生、助化神,合而能化。

7、地支相冲:邻位相冲。隔位不冲。受生相冲。受伤不冲。

实例解答:

例1、四 柱

官 甲 子才(甲木化戊土)(是、否)答:否。因本柱子水不助化神,故合而不化。

比己 巳印

身 己 巳印

官 甲 戌劫(甲木化戊土)(是、否)答:是。因本柱戌土生助化神,故合而化土。

**年甲月己,合而不化,甲木克己土。

**时甲日己,合而化土,甲不克己土。但逢壬、癸、甲年月运,则时干甲木得水相生而还原,合而不化,转而克日元己土,有情变无情。可叹此生逢遇壬、癸、甲、年月日何其多!

**此八字若为男命,主求财心切,遇壬、癸财年,反而受小人(官鬼)之害;就职,上司不利于己,(甲木为官为上司);凡事不利变动,因以后常遇甲、乙年、月,官杀带来更多压力,天干没有引化之印星。若为女命,受夫累,担重责。

例2、四 柱

食丙 戌才

财 己 亥卩(月时巳亥冲)(是、否)答:否。因巳亥隔位,故不冲。但火力有损。

身 甲 午伤(甲木化戊土)(是、否)答:否。因日元不化,或只合不化。化则忘己是谁。

财 己 巳食

**此命一甲合双己,即甲合双财,主该人性格爱财、贪财、重物质利益。

例3、四 柱

财 己 酉官(申酉戌化金)(是、否)答:否。申酉戌三会金,只是力量加强,不化金。

比 甲 戌才(甲木化戊土)(是、否)答:是。因地支戌土助化神,故甲木化戊土。

身 甲 申杀(申子半合水)(是、否)答:否。只有金生水,无化水之理。加强水力量。

食 丙 子印

例4、四 柱

比 甲 寅比(甲木化戊土)(是、否)答:否。因本柱寅木克化神,故合而不化。

财 己 巳食(巳申合化水)(是、否)答:否。因月支无化之理。

身 甲 申杀(甲木化戊土)(是、否)答:否。因日元只合不化。一化失去自我。

印 癸 酉官(申巳合化水)(是、否)答:否。因日支申本柱天干甲不生助化神水。

例5、四 柱

财 壬 寅杀

杀 甲 辰劫(甲木化戊土)(是、否)答:否。本可化土,因年壬生甲还原,故不化土。

身己 未比

杀 甲 戌劫(甲木化戊土)(是、否)答:是。因年壬遥隔,本柱戌助化神,故可化土。

**此命身临双杀,逢遇壬、癸财年,甲木还原克身,尤为可怕。

例6、四 柱

官甲 戌戌(甲化戊土)(是、否)答:否。合或化,必须近邻。但逢己之年月则化土。

戌戊 辰劫(辰戌相冲)(是、否)答:是。凡六冲,其内人元余气皆失,只剩本气土。

身 己 亥财(亥水化木)(是、否)答:否。寅亥化木,须本柱天干生助化神木。

印 丙 寅 官

例7、四 柱

伤 癸 丑印

财 乙 丑印(乙化辛金)(是、否)答:否。乙庚本可化金,但乙旁有癸生乙,故不化。

身 庚 申比

财 乙 酉劫(乙化辛金)(是、否)答:是。酉助化神,旁无水生乙。但逢水年月还原。

例8、四 柱

杀 壬 申才

财 辛 亥杀(辛金化水)(是、否)答:否。亥助化神本可化水,但有己土生辛,故不化。

身 丙 子官 注意:日干不为隔,月时两干为相邻。故己生辛。

伤 己 亥杀

例9、四 柱

伤乙 巳才(巳亥正相冲)(是、不)答:是。巳亥近,水克火。遇未、戌运年月可解冲。

财 丁 亥比(丁火化乙木)(是、不)答:是。因本柱亥水生助化神木,故丁壬合而化木。

身 壬 午财(壬水化甲木)(是、不)答:不。因日元不参于合化。

财 丁 未官(丁火化乙木)(是、不)答:不。因本柱未不生助化神木,故丁壬合而不化。

**遇未、戌运年月可解冲,反成祸害。因未、戌入命,燥土克去亥水,使命局失去平衡,日元即刻孤立无助。代表受亲友连累,损财又官符,以戌土入命较严重,乃阳见阳之故。

例10、四 柱

杀 丁 酉比(丁火化乙木)(是、不)答:不。因本柱酉不生助化神木。

伤 壬 寅财(壬水化甲木)(是、不)答:不。因日元不为隔,庚金生壬水,故合而不化。

身 辛 丑卩

劫 庚 子食(子丑合化土)(是、不)答:不。因本柱庚不生助化神土,若庚换戊可化土。

例11、四 柱

食 壬 辰卩(壬水化甲木)(是、不)答:是。因辰为湿土生木,丁壬合化,壬水化甲木。

官 丁 未印(丁火化乙木)(是、不)答:不。因未为燥土不生木。若换卯、亥,可化木。

身 庚 申比

比 庚 辰卩

例12、四 柱

官 戊 寅伤(戊土化丙火)(是、不)答:是。因本柱寅木生化神火。但火生戊土更旺。

比癸 亥劫(癸水化丁火)(是、不)答:不。因本柱亥水不生助化神火。若换巳则化。

身癸 卯食(癸水化丁火)(是、不)答:不。因日元不参于合化。

官 戊 午才(戊土化丙火)(是、不)答:是。因本支午火助化神火。

例13、四 柱

伤辛 亥才(亥巳冲) (是、不)答:是。因巳亥邻近,水克火,巳火受损。

财癸 巳卩(癸水化丁火)(是、不)答:不。因癸旁有辛金生癸水,故戊癸合而不化。

身戊 子财(子午冲) (是、不)答:是。因子午邻近,水克火,午火受损。

比 戊 午印(戊土化丙火)(是、不)答:是。因与月癸合,午火助,故戊癸合而化火。

例14、四 柱

才癸 卯杀(卯木化丁火)(是、不)答:不。因卯戌合,遇年干癸水相生,故合而不化。

财 壬 戌 劫(戌土化丙火)(是、不)答:不。因月支‘皆无化之理,但有化之情’。

身己 酉 食(卯酉冲) (是、不)答:不。因卯酉远隔,冲不起来。

官 甲 戌劫(甲木化戊土)(是、不)答:不。因甲己合,遇月干壬水相生,故合而不化。

例15、四 柱

财甲 戌印(戌土化丙火)(是、不)答:是。因甲木生化神火,故卯戌合化火。

杀 丁 卯才(卯木化丁火)(是、不)答:不。因月支‘皆无化之理,但有化之情’。

身 辛 酉比(卯酉冲) (是、不)答:是。因卯酉紧邻,卯受伤。

卩 己 丑卩(丑酉合) (是、不)答:是。因丑酉紧邻,半合金。实土生金,助金。

例16、四 柱

食 壬 申比

杀 丙 午官(丙火克庚金)(是、不)答:不。因丙虽近克庚,却受壬癸牵制,故不克。

身 庚 子伤(子水冲午火)(是、不)答:不。因子虽近克午,却受未土牵制,故不克。

伤 癸 未印

例17、四 柱

比 丁 未食

食 己 酉才(酉卯冲) (是、不)答:是。因酉卯近邻,卯受伤。

身 丁 卯卩(卯木化丁火)(是、不)答:不。因卯受伤,自身难保,难以卯戌合化火。

财 庚 戌伤(戌土化丙火)(是、不)答:不。因卯受伤,难以卯戌合化火。

例18、四 柱

伤己 巳比(己土克壬水)(是、不)答:是。谓己土混壬,可克壬水,但阴难尽克阳。

杀 壬 申才(戊土克壬水)(是、不)答:是。因日元不为隔,可克壬水。

身 丙 午劫(午火克申金)(是、不)答:不。因子克午火,自身难保,故午难克申金。

食 戊 子官

例19、四 柱

伤 戊 辰伤(辰土变戊土)(是、不)答:是。因辰戌近冲,余气皆失,只剩本气戊土。

官 壬 戌伤(戌土变戊土)(是、不)答:是。因辰戌近冲,剩下两颗戊土。

身 丁 丑食(丑土变己土)(是、不)答:是。因丑未近冲,余气皆失,只剩本气己土。

比 丁 未食(未土变己冲)(是、不)答:是。因丑未近冲,剩下两颗己土。

例20、四 柱

食 庚 申 食(申子辰三合化水)(是、不)答:不。因三合皆无化之理,只是力量加强。

比戊 子财

身 戊 辰比

才 壬 戌比(辰戌冲)(是、不)答:是。因辰戌近冲,自然之事。勿以三合力大而不冲。

例21、四 柱

劫 乙 卯劫

劫 乙 酉官(酉卯冲)(是、不)答:是。因酉在月支当旺,虽受午火伤,照样能克卯。

身 甲 午伤(午克酉)(是、不)答:是。因月支虽旺,旁有寅生午火,旺火能克酉金。

食 丙 寅比

**命理诊断:该人平日易受朋友(寅、卯)之煽惑(木生火),与官(酉)相抗,与上司、法律挑战,是个典型刺头,二百五。凡遇寅、卯运、年、月,表现突出。

第八节 冲克合会与大运、流年、流月

应用实例

本节乃上节的知识延伸,配合大运、流年、流月所造成之细微变化,加深基础理论的理解、掌握。但须将前述基础知识较熟练地理解、掌握,本篇应用才能得心应手,从而按歩就班,循序渐进。若前述基础知识生疏,妄求一歩登天,学会排八字,寻找喜用神,判断大运、流年之命相,皆乃言之过早。

由于本书是四柱新论,当然与传统四柱理论有很多修正。曾经学习过传统者,由于观念先入为主,难免形成阻力很多,只要抛弃执着,细心体会,自然获益会比别人更多;有业余相命服务之朋友,在研究本书过程中,会有论命不知所措之感,此乃新旧理论有所抵触,不能适应,只要愿意学习,细心了解,认真修正,则很快就会融会贯通。诚然,新入门者便少了上述诸多麻烦。

一个【流年、流月、流日流行法】的新理论研创,作者必有许多实际的、艰辛的、坚韧的探讨及对新基础理论之创建,使老树发新芽,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确值庆幸。现在且看下面例题,加深理解。

例一:乾造 阴历1924年4月7日戌时,(阳男顺排)

四 柱 大 运

官甲 子才 10庚 午15

比 己 巳印 20辛 未25

身 己 丑比 30壬 申35

官 甲 戌劫 40癸 酉45

生于立夏后4日9时辰(芒种前26日6时辰)。50甲 戌55

大运于8年10个月后上运。 60乙 亥65

每逢戊、癸年惊蛰后4日上运。 70丙 子75

虚龄10岁惊蛰后4日上运。 80丁 丑85

分 析:

局中:年柱甲子,时柱甲戌,月柱己巳,时甲合化成戊土,不克日元;但年甲不化,因子水生甲,仍克月干己土。

1、大运到壬、癸时:壬、癸水各生双甲,使甲木还原,合而不化,转为木克土,变有情为无情。(壬运:30岁惊蛰后4日~35岁惊蛰后4日;癸运:40岁惊蛰后4日~45岁惊蛰后4日止),即官员、上司变为小人,侵害自己。

2、流年遇壬、癸时:皆一样生双甲,使甲木还原,合而不化,即虚情之合,甲木克土。(如1972年壬子;1973年癸丑),侵害同上,不幸之事每十年发生一次。

3、流月遇壬、癸时:每年的壬、癸月,皆一样生甲木,甲木还原,合而不化而克土。侵害同上,每年发生一次。

4、大运遇甲戌时:(50岁癸丑年惊蛰后4日~55岁戊午年惊蛰后4日止)大运甲木与命中己土合化为土:甲化戊土( 劫财------朋友),即甲木(官、上司)化成朋友,有巳火辗转引化,官印相生,催贵。代表自己与上司、官员相处,关系融洽如手足。但在50岁癸丑之流年,甲木遇水还原,合而不化转为克,即甲木(官员)攻入己土(自身),受官之侵害,此即运吉岁凶也。若运吉岁吉,需到丁巳年。

5、遇未、戌运、年入命:克住年支子水(财星),局无化解,年干之甲化为戊土,此时甲木官星变无情为有情。但自身却付出代价才能得其贵,即子水(钱财)受伤,命中唯一的钱财不见,一般称为劫财运。此运非吉,财星受伤,换取人缘,来意在财。支局腹内皆火,虚火上升,气色晦暗,精神烦燥,夜不成眠。

例二:乾造 阴历1943年12月22日酉时,(阴男逆排)。

四 柱 大 运

伤癸 未印 5甲 子10

财乙 丑印 15癸 亥20

身庚 辰卩 25壬 戌30

财 乙 酉劫 35辛 酉40

生于小寒后11日。 45庚 申50

大运于3年8个月后上运。 55己 未60

每逢丁、壬年白露后11日交换。 65戊 午70

分 析:

局中:乙庚合化金,但月乙不化,旁有水。时乙化辛金,但遇壬癸水之运年月,还原成乙木。

1、遇癸运(15岁白露后11日~20岁白露后11日止)、壬运(25岁白露后11日~30岁白露后11日止),此二水主事,生时干乙,使乙木还原。乙木为财,化辛金为受牵制,财不能动。遇水而解化,还原为乙木,形成金生水、水生木、财星力量大增。本为死钱、不动产、不能活用之钱财,遇水运、年,财源能取为用,即本来卖不出去之不动产,此时可卖出,变活用。且财由于本身食、伤(主言行)努力而更旺。

2、遇己运(55岁白露后11日~60岁白露后来1日止)、戊运(65岁白露后11日~70岁白露后11日止),此二土主事,制年干癸,使月干乙合化为金。即遇土运、年,土克水,相对使月乙木(财)之力量也减弱,钱财减少,失去平衡,确非吉兆。而戊运坐午火,与年干戊癸合化火,使火、土更旺,灾害损财,不吉。逢戊、己年、月同理。

3、论断上,其实很简单,要问钱财事,只要看食、伤、财力量之增、减即知,因本造为食伤生财格。要问官贵事,且看其官印相生,贵气存在与否而论。

例三:乾造 阴历1948年12月12日午时。(阳男顺排)

四 柱 大 运

卩 戊 子伤 10丙 寅15

财 乙 丑印 20丁 卯25

日 庚 子伤 30戊 辰35

食 壬 午官 40己 巳45

生于小寒后4日6时辰(立春前25日)。 50庚 午55

大运于8年4个月后上运。 60辛 未65

每逢丁、壬年立夏后4日交换。 70壬 申75

虚龄10岁立夏后4日上运。 80癸 酉85

分 析:

命局:年、月支子丑合化土,子水化土;日、时支子午冲,子水冲损午火,但有月支丑土牵制子水,午火不致熄灭,尚能温局。

1、午火尚存,可以调候:有火免除阴气重,免成阴森小人。但如此却暗藏危机,谓之:潜在激因。逢遇申、酉运、年、月入命,增加子水之后援,同时解开子丑之合,丑土生金,金生子水,子克午火,使命局与官相抗,老年产生口舌、是非。若申、酉运在青年或中年时期,谓之:与官相抗,心生异动,意气用事,顶撞上司,与己不利。

2、命局喜火,靠官生存:比劫年因友罪官,自己完蛋,因为午火(上司)一熄,命局一片寒冻,自己有志难伸,报国无门,难以生存。即庚、辛(比劫为朋友)入命,受朋友连累,替人出力,两肋插刀,爱打抱不平,结果毁了自己,后悔皆迟。

3、有火调候,难挡时运:不要以为八字冬生有火调候,就火气永远存在,万事大吉,一旦逢遇大运、流年金、水侵害,就会失去平衡,出现凶象。

第九节 流年秘诀————流年、流月、流日流行法

传统论法如下:

1、流年:为每年的立春,到次年的立春。

2、流年干支:天干论上半年,地支论下半年。如:丙寅年,丙为上半年,寅为下半年。

3、流月干支:只论天干及子、午、卯、酉月等地支。

4、配以神煞、十二岁君、或代入三刑、六冲、相克,即论凶;代入三合、五合、六合即论吉;或天德、月德、三奇贵人······等等神煞论吉凶。

通过大量实践研究证明,传统旧法论命时准时不准,究其原因,牵涉到流年、流月、流日、之细微变化;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如进入流年——丙寅年:

传统旧法为丙管上半年,寅管下半年。而依新论之法:丙到本年丙申月才当令,到次年壬寅月下岗,正好与传统旧法相差半年。

对于初学者言,本篇流年秘诀,若《六十花甲》已会背记,则了解会更快。因一切论断上,皆不能缺乏流年、流月、流日之流行法;取喜用神、看吉凶也离不开它。“流年秘诀”若能活用,则无形中会眼光深远,心胸开阔,如同站在高山之上,看人生‘生老病死’之变化,品世间‘喜怒哀乐’之风情,超凡脱俗,净化心灵,放开执着,看通世情。正可谓:四柱新论,学透学全,八字一出,天机尽现 。贵践贤愚,一目了然,玄学不玄,观止可叹。

一、流年五行流行法法

A、流行法意义:四柱新论的核心是‘五行生克法’;五行生克的基础是‘干支代入法’;干支代入的作用是‘五行运转法’;五行运转的依托是‘时光流逝法’;时光流逝的体现是‘流年流行法’。‘五行生克法’是新论的灵魂,也是区别于传统旧法的关键。

B、流行法法则:

口 诀 解 释

不以立春算,(年龄立春起,流年干支算。比如丙寅年,寅起庚寅月,丙起丙申月……)

干支作决断。(甲年见甲行;寅年见寅行;乙年见乙行;卯年见卯行;丙年见丙行……)

某干某月起,(甲年甲戌月;乙年乙酉月;丙年丙申月;丁年丁未月;戊年戊午月……)

见杀便止断。(六十花甲中,天干逢七杀,地支逢七冲:甲子~庚午;乙丑~辛未……)

某支某月起,(寅年寅月起;卯年卯月起;辰年辰月起;巳年巳月起;午年午月起……)

阴者要提前。(阴阳同五行,阴者从阳者;甲乙同为木,乙年从甲年;卯年从寅年……)

干支皆相同,(庚为甲七杀;午为子六冲;辛为乙七杀;未为丑六冲;七杀六冲本相同)。

同见七杀断。(辛壬二流年,二见七杀断;木火土三性,各流一年半;金水各流二年半)。

例一:‘天干年’五行流行法:(注意:辛年有双庚月、壬年有双壬月,故有28个月)

甲、乙年:起于甲年之甲戌月,止于乙酉月之单杀月(即丙年之辛卯月)(木年18个月)。

丙、丁年:起于丙年之丙申月,止于丁未月之单杀月(即丁年之癸丑月)(火年18个月)。

戊、己年:起于戊年之戊午月,止于己巳月之单杀月(即己年之乙亥月)(土年18个月)。

庚、辛年:起于庚年之庚辰月,止于辛丑月之单杀月(即壬年之丁未月)(金年28个月)。

壬、癸年:起于壬年之壬寅月,止于癸亥月之单杀月(即甲年之己巳月)(水年28个月)。

说 明:

84年甲子年,85年乙丑年:喜、忌神为干木者,此两年木连贯计18个月,依流月引入。

86年丙寅年,87年丁卯年:喜、忌神为干火者,此两年火连贯计18个月,依流月引入。

88年戊辰年,89年己巳年:喜、忌神为干土者,此两年土连贯计18个月,依流月引入。

90年庚午年,91年辛未年:喜、忌神为干金者,此两年金连贯计28个月,依流月引入。

92年壬申年,93年癸酉年:喜、忌神为干水者,此两年水连贯计28个月,依流月引入。

**若喜神为干木者(甲、乙木,非寅、卯木)在此18个月内行吉运;是忌神的行凶运。

**若喜神为干金者(庚、辛金,非申、酉金)在此28个月内行吉运;是忌神的行凶运。

例二:‘地支年’五行流行法:

寅、卯年:起于寅年之寅月,止于卯年卯月之六冲月(卯年酉月) (20个月)

巳、午年:起于巳年之巳月,止于午年午月之六冲月(午年子月) (20个月)

申、酉年:起于申年之申月,止于酉年酉月之六冲月(戌年卯月或午月)(23个月)

亥、子年:起于亥年之亥月,止于子年子月之六冲月(丑年午月或未月)(21个月)

辰、戌、丑、未年:各自独立看。此四年介于两种五行之交界年,为缓冲年。如:

辰年:介于木、火流年之间,为湿土,使吉者生凶,凶者缓和。

丑年:介于水、木流年之间,为湿土,使吉者生凶,凶者缓和。

未年:介于火、金流年之间,为燥土,使吉者将凶,凶者将吉。

戌年:介于金、水流年之间,为燥土,使吉者将凶,凶者将吉。

说 明:

86年丙寅年,87年丁卯年:喜、忌神为支木者,此两年木连贯计20个月,依流月引入。

88年戊辰年:辰乃湿土,介于木、火年之间。喜湿气金、水者,本年有缓和余地;忌湿气金、水者,本年有晦气。

89年己巳年,90年庚午年:喜、忌神为支火者,此两年火连贯计20个月,依流月引入。

91年辛未年:未乃燥土,介于火、金年之间。未、午、巳相连,一片火土,若命中喜地支火、土者,从未年申、酉月,将转入金水凶险期。

92年壬申年,93年癸酉年:喜、忌神为支金者,此两年金连贯计23个月,依流月引入。

94年甲戌年:戌乃燥土,介于金、水年之间。喜地支金、水者,变顺为逆;忌地支金、水者,化逆为顺。但此为回光反照期,因后面还有水年,且慢得意。

95年乙亥年,96年丙子年:喜、忌神为支水者,此两年水连贯计21个月,依流月引入。

97年丁丑年:丑乃湿土,介于水、木年之间。由于是湿土,因子年流月之故,前面金水延伸到此,由未年申月起,算起来一共六年,种下激因。命局喜地支金、水者,连续六年好运;忌地支金、水者,连续六年楣运。和未年一样,一切转变,皆在丑年丑月,加次年是寅年寅月,因五行不同,好、坏骤然改变。若是损财,第一年没感觉,而在丑年是最惨最落魄之时。

二、流月五行流行法:

A、意义:与流年五行流行法同。 B、法则:非传统旧法:节~节,立春~惊蛰为一月。

口 诀 解 释

流月流行有法则,(流月流行法,有别传统法,不是节到节,而是节前:某阳干发,阴干止)

通过天干年起月。(年上起月法:甲年起丙寅,乙年起戊寅,丙年起庚寅········要背熟)

起于干支本身月,(如甲子年,天干见甲:起于甲戌月。地支见子:起于丙子月。········)

止于干支杀冲月。(天干逢七杀;地支逢七冲,天干逢杀止,地支遇冲止,冲而不克必后延)

干上支下各半月。(丙寅月,丙行上半月,寅行下半月;丁卯月,丁行上半月,卯行下半月)

阳历二月为寅月。(因阳历与12节气比较固定,又避免了阴历闰月,故定阳历二月为寅月)

某寅春前起首某,(如丙寅月起于立春前首丙日;戊寅月起于立春前首戊日;庚寅月·····)

止于阴干为一月。(如丙寅月止于惊蛰前首丁日;戊寅月止于惊蛰前首己日;庚寅月·····)

举例:干、支之流行:

84年甲子年:甲木:起于甲年甲戌月,止于次年庚辰月。(顺行到杀)甲戌月以前属于水。

子水:起于甲年丙子月,止于次年壬午月。(顺行到冲)。

85年乙丑年:乙木:起于乙年乙酉月,止于次年辛卯月。(顺行到杀)。因从阳前起甲申月。

丑土:起于乙年己丑月,止于次年乙未月。(顺行到冲)。

86年丙寅年:丙火:起于丙年丙申月,止于次年壬寅月。

寅木:起于丙年庚寅月,止于本年丙申月。

87年丁卯年:丁火:起于丁年丁未月,止于本年癸丑月。因从阳火前起丙午月。

卯木:起于丁年癸卯月,止于本年己酉月。因从阳木前起壬寅月。

88年戊辰年:戊土:起于戊年戊午月,止于本年甲子月。因从阴木后止乙丑月。

辰土:起于戊年丙辰月,止于本年壬戌月。

89年己巳年:己土:起于己年己巳月,止于本年乙亥月。因从阳土前起戊辰月。

巳火:起于己年己巳月,止于本年乙亥月。因从阴水后止丙子月。

90年庚午年:庚金:起于庚年庚辰月,止于本年丙戌月。因从阴火后止丁亥月。

午火:起于庚年壬午月,止于本年戊子月。因从阳火前起辛巳月。

91年辛未年:辛金:起于辛年辛卯月,止于次年丁未月。因辛金复活重起止。(18个月)

未土:起于辛年乙未月,止于本年辛丑月。 ( 7个月)

◎辛金原止于丁酉月:即行到酉月中旬止,因丁管上半月,酉管下半月。当丁火行完时,接着便是下半月酉金,因而辛金复活,再重起于庚子月(辛丑月),止于次年丁未月。辛金前后共行走18个月,而未土只行7个月。

92年壬申年:壬水:起于壬年壬寅月,止于甲年戊辰月。因壬水复活重起止。 (26个月)

申金:起于壬年戊申月,止于次年甲寅月。因怕火后止戊午月。 (11个月)

◎壬水原止于本年己酉月:即行到酉月中旬止,因己管上半月,酉管下半月。当己土行完时,接着是酉金,酉金生壬水,壬水复活,再重起于壬子月,重止于戊午、己未月。接着又是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甲子月、一路皆水,直到戊辰月受克止,壬水前后共行走26个月。此段时间,喜干水者为好运,忌干水者为坏运。

◎申金原止于次年甲寅月:因寅申虽冲,寅不克申,但是怕火,故申金止于戊午月。

93年癸酉年:癸水:起于癸年癸亥月,止于次年己巳月。(因从阳水前起壬戌月)

酉金:起于癸年辛酉月,止于次年丁卯月。(起申月,酉欺卯怕火止庚午月)

94年甲戌年:甲木:起于甲年甲戌月,止于次年庚辰月。(庚辰月不明湿,辛巳月较激烈)

戌土:起于甲年甲戌月,止于次年庚辰月。

…………

2000年庚辰年:庚金:起于庚年庚辰月,止于本年丙戌月。

辰土:起于庚年庚辰月,止于本年丙戌月。

◎各流年之演进,以丑年及寅年引入时,最为复杂。但已能活用者,反而简单,比如:日元丙、丁火者,在86年丙寅年,上半年寅木为印星,为求知磨练阶段;若再配合85年乙丑年之己丑月起,到86年乙未(七杀)月止,此段时间,引入丑土为食伤,代表发挥才华。综合起来说,即是这一段时间:一边在求知学习及投资;一边在发展求财,身兼数职。

三、综合流年流行法:

前述是基础,本篇为提高。熟读活用,方是天机在握。再配合十天干,天运的当令主事,则一切循环变化起伏,才能真正了解,从而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

A、干支五行相同流年法:

木年:(干木加支木)

1、甲寅、乙卯年:从甲年的丙寅月,延伸到丙年的辛卯~乙未月止,计30个月。

2、甲子、乙丑、丙寅、丁卯年:从甲年甲戌月延伸到丁年己酉月止,计36个月。

3、壬寅、癸卯、甲辰、乙巳年:从壬年壬寅月延伸到乙年乙未月止,计54个月。

火年:(干火加支火)

1、丙辰、丁巳、戊午年:从丙年丙申月,延伸到戊午的年甲子月止,计29个月。

2、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年:从丙申月延到庚年戊子月止,计53个月。

# 其中戊辰无火,为转换期,但这一空档,大都形成散而复聚,失而复得之情。

3、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年:从丁巳月延到丁年癸丑月止,计57个月。

# 其中乙未无火,与前面戊辰同。但未为燥土,妨碍较少。

4、乙巳、丙午、丁未年: 从乙年辛巳月,延到丁年癸丑月止,计33个月。

土年(干土加支土)

1、戊午、己未年: 从戊年戊午月,延到己年丁丑月止,计20个月。

2、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年:从戊年丙辰月,延到辛年辛丑月止,计46个月。

3、丁丑、戊寅、己卯、庚辰年:从丁年癸丑月,延到庚年丙戌月止,计34个月。

4、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年:从丙年戊戌月,延到庚年癸未月止,计46个月。

5、戊戌、己亥年: 从戊年戊午月,延到己年乙亥月止,计18个月。

6、丁未、戊申、己酉、庚戌年:从丁年丁未月,延到辛年乙未月止,计49个月。

金年:(干金加支金)

1、庚申、辛酉年: 从庚年庚辰月,延到壬年丁未月止,计28个月。

2、庚午、辛未、壬申、癸酉年:从庚年庚辰月,延到甲年庚午月止,计51个月。

3、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年:从戊年庚申月,延到壬年丁未月止,计48个月。

水年:(干水加支水)

1、辛亥、壬子、癸丑年: 从辛年己亥月,延到甲年己巳月止,计31个月。

2、壬戌、癸亥、甲子、(乙丑)年:

从壬年壬寅月,延到乙年戊子月止,计47个月。

3、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年:

从壬年壬寅月,延到丁年癸丑月止,计72个月。

# 乙丑年列于水年:是因甲子年子水起于丙子月,止于乙丑年壬午月,从水又止于癸未月。

由于癸未后面是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等月,尚有金、水之余气,故须延伸到戊子月。又由于壬戌年以前的庚申、辛酉年,直到乙丑年止,连续六年金水湿气造因,在戊子后的己丑月,乃为真正的:凶者转吉,吉者转凶的交接期。

# 甲戌、丁丑列于水年:道理同上。

B、燥湿流年法:

木火土年:

1、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年:

此六年,为木火土较纯之年(排在前之因),从甲寅年丙寅月起,延伸到己未年丁丑月止。其中己未年的下半年,壬申、癸酉月为引入未来庚申年申金之前兆期,所以甲寅年之辛未月也为五行之交界期。此寅年之寅月,未年之未月、丑月等,可达为社会之最大变动期,尤其经济上之变化,乃吉凶分界点,影响深远,此五行之交界不得不知。至于丙辰年之辰土(辰~戌月),可谓为美中不足期,燥、湿流年之缓和期。

2、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年:

此八年,前两年由于介入水年之故,木年甲子、乙丑仍有欲吉未吉之逆,从甲子年甲戌月起,延伸到乙丑年己丑月止,皆为艰苦中刚起步,欲吉未吉,故以逆论。真正木火土年,当以丙寅年庚寅月开始,步入正轨,延伸到辛未年辛丑月止。其中辛未年丙申月后为燥、湿交界期。

3、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年:

此七年,前一年由于紧接水年之故,癸巳年为欲吉未吉年,以阻逆论,即癸年上半年木火土顺,下半年庚申月后逆。真正木火土连成一气者,当以甲午年丙寅月开始,延伸到己亥年之乙亥月止。此七年木火土气较不清纯,因其中参杂申、酉年,但尚不至构成大碍,有火年压制,故以燥性流年为重。此申、酉金年秋、冬为小障时、也就促成己亥年之申、酉月后,加重引入金水,产生大幅变化,顺者转逆,逆者转顺之种因期,即指丙申、丁酉二年之申、酉、亥、子月。

4、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年:

此共十年,其中壬寅、癸卯二年为水木相连,和前述之前甲子、乙丑、癸巳年一样,为欲吉未吉之年。类似此种流年,社会纷争皆会比较多,乃否极泰来,或旺极而衰之前兆期。于后甲辰年甲戌月起,延伸到辛亥年己亥月上旬止,木火土连成一气。而其中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年之金,乃制造将来顺或逆之引动期。此十年中以中间乙、丙、丁三年较纯。

金水木年:

1、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年:

此六年,金水较纯,从庚申年庚辰月(申年引动造因、须提前到头一年壬申月)起,延伸到乙丑年戊子月止。其中壬戌年之庚戌月到癸亥年之己未月(木火土),称为过渡时期:为怕金水者之回光返照期;喜金水者之短暂受挫期。如甲子、乙丑;癸巳;乙亥、丙子、丁丑;丁亥、戊子、己丑;壬寅、癸卯年等,为燥湿相连年,则称为欲吉未吉年;又如壬戌;庚辰;壬午、癸未、甲申、乙酉;辛卯;戊申、己酉、庚戌年等,也是燥湿相连年,由于无重大影响,则称之曰:吉凶参半,先吉后凶,或先凶后吉。

2、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年:

此八年,金水有杂,其中,庚午年前九个月;甲戌年甲戌月到次年癸未月,木火较占上风,庚午年为吉凶各半,甲戌年引入甲戌月,为回光返照期,或过渡时期。从庚午年丁亥月起,延伸到丁丑年癸丑月止,金水引动,一气呵成,其中若有木、火等,皆为欲吉未吉、挣扎期。

3、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年:

此五年,金水不纯,从己亥年壬申月(本起于乙亥月,因从水提前起于壬申月亥、子日)起,延伸到甲辰年己巳月止。其中壬寅、癸卯之上半年(木火土)为转变期,引入寅、卯,使逆者欲吉未吉,为磨练期。

4、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年:

此六年,金水有力,从戊申年庚申月(申年引动造因、须提前到头一年戊申月)起,延伸到甲寅年己巳月止。后面的同年庚午、辛未、壬申、癸酉月,为金水之小余气月。

◎知会重点:长期金水年及长期火土年后之交界年,谓之转变期:欲吉未吉;或吉凶参半;先吉后凶;或先凶后吉。

◎水火调候:一年十二个月,出生在巳、午、未月之夏天及出生在亥、子、丑、寅月之冬天,共七个月,其行运、流年必然受到调候因素之管制,造成流年吉凶起伏之另一因素。

◎寒冬出生者,逢金水流年必受困;炎夏出生者,遇火土流年必桃花。

四、流日流行法:

A、意义:论流年、流月、流日,必须综合参看,由整体性之转折,到细微处之变化,缺一不可。流年流行法:知大事之发展;流月流行法:知吉中有凶,凶中有吉,引动流年之发展;流日流行法:知事物发生确切之日期,入于细微,谙于气数,配合流年、流月,知事情之始末,化被动为主动,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B、法则:

事物发展有过程,前兆、进行和尾声。联系事物看流日,依据五行看流行。

《一》天干流日流行法:

1、天干进行期:

即事情开始发生之时间点(某月)与“节”(含)之前面第一个与天干相同之字,该日为流月开始行走日,顺行延到月中同样五行阴干之日止。

口诀:某月对某干,对应某节前。起于首某干,止于同性间。

起行阴从阳,止行阳从阴。行期约一旬,天干一循环。

例1:求1986年庚寅月之庚金进行期。

解:庚月对庚金,对应立春前。起于第一庚,止于同性辛。起行为阳庚,止行为阴辛。行期约一旬,循环一个庚。具体说:起于立春前第一庚为阳历1月26日庚午日,止于2月6日辛巳日,此11日为庚金进行期。循环一个庚:即庚午~庚辰,止从阴,到辛巳。

例2:求1986年辛卯月之辛金进行期。

解:辛月对辛金,对应惊蛰前。起于第一辛,止于本身辛。从阳起于庚,从阴止于辛。行期约一旬,循环一个辛。具体说:起于惊蛰前第一辛为2月26辛丑日,从庚为阳历2月25日庚子日,止于3月8日辛亥日,此11日为辛金进行期。循环一个辛:即辛丑~辛亥。

2、天干前兆期:

即从“进行期”开始之日,逆向延伸十天为强烈征兆期(简称强兆期),逆向延伸二十天为轻微征兆期(简称轻兆期);再逆向延伸至60天为种因期(又叫流月种因期);再逆向延伸到二年也为种因期(又叫流年种因期)。

例1:求1986年庚寅月之庚金的强兆期、轻兆期、种因期。

解:庚金“进行期”第一天为该年1月26日庚午日,逆向前推10天至1月16日庚申日,为强兆期。再前推10天至庚戌日 ,为轻兆期。再前推60天至85年11月7日庚戌日,此60天为庚金“流月种因期”。

例2:求1986年辛卯月之辛金的强兆期、轻兆期、种因期。

解:辛金“进行期”第一天为该年2月25日庚子日,逆向前推10天至2月15日庚寅日,为强兆期。再前推10天至庚辰日,为轻兆期。再前推60天至85年12月7日庚辰日,此60天为辛金“流月种因期”。

3、天干余事期:

即从“进行期”的最后一天,顺向延伸30天到下一个流月之“节”为止,又若节后尚有1~4日五行与本流月相同者,则须算到该日止,且为阴干日子。

例1:求1986年庚寅月之“庚干余事期”。

解:庚金“进行期”最后一天为该年2月6日辛巳日,顺向延伸20天到2月26日辛丑日,此段时间为“庚干余事期”。(本应到“惊蛰节”止,后十天与“辛金进行期”重复)。

例2:求1986年辛卯月之“辛干余事期”。

解:辛金“进行期”最后一天为该年3月8日辛亥日,顺向延伸30天到4月7日辛巳日,此段时间为“辛干余事期”。

◎种因期:在“进行期”前面的广深时间为“种因期”,其又分为“流月种因期”和“流年种因期”。延伸两月为“流月种因期”,延伸两年为“流年种因期”。

◎流月种因期:在“轻兆期”前延伸两个月,为“流月种因期”。如庚月有口舌、纠纷,在前面戊、己月的庚、辛日就开始种因,催促累积,此乃土生金之故。同理,甲月出事,则种因在壬、癸月之甲、乙日,水生木之故;丙月出事,则种因在甲、乙月之丙、丁日,木生火之故;戊月出事,则种因在丙、丁月之戊、己日,火生土之故;壬月出事,则种因在庚、辛月之壬、癸日,金生水之故。

◎流年种因期:此为延伸更前者,为大事之防患,乃气色顺畅或神情晦暗之积因。如申、酉年之申、酉月出事,则种因在未年之申、酉月,土生金之故;寅、卯年之寅、卯月出事,则种因在子年之寅、卯月,水生木之故。又如:凡日元丙、丁火者,在壬年之庚戌、辛亥月,没有不倒霉的。既使命中有甲、乙木护卫,该月仍都受金伤,流年壬水乘隙而入,斯时损财、意处之灾、官符者不一,而种因即在前面庚、辛年之壬、癸月。尤其辛年最重,乃已第二年及流月之故。癸年一样下半年晦暗,乃火熄或木成湿木燃火不易之故,谓之:责任压力加重,又人事混乱,失人和,多值壬、癸、亥、子月。

以六神言,即是如果官杀年不利,即在财年官杀月逐渐种因,或命中已官杀重者,在财年就有官杀年之威胁、压力,只是力量较小而已。上述种因,乃指钱财言。若疾病、失和、婚姻挫折,则平日即已累积,平日即须防患之。

《二》地支流日流行法:

1、地支进行期:

地支流日之进行,乃配合天干流日进行而定。即地支之开始点,排在天干进行期之后面。一般地支之进行,大都在下半月。

口诀:某月对某支,对应某月半。起于首某支,止于同性间。起行阴从阳,止行阳从阴。行期十三日,地支一循环。

例1:求1986年丙寅年庚寅月,寅木进行期。

解:寅月对寅支,寅月对中旬。进行期起点,月中第一寅。起行卯从寅,止行寅从卯。行期十三天,地支一循环。具体说:起于寅月中旬即阳历2月15日庚寅日,止于2月28日癸卯日,从阴木到3月2日乙巳日,此段时间为寅木进行期。地支一循环:庚寅~壬寅,从阴止癸卯,再从木到乙巳。

例2:求1986年丙寅年辛卯月,卯木进行期。

解:卯月对卯支,对应月中卯。起于地支寅,止于地支卯。具体说:卯月中:即阳历3月11日甲寅日起,顺行13日,到3月24日丁卯日止,此段时间为卯木进行期。地支一循环:乙卯~丁卯,从阳起甲寅。

2、地支前兆期:

前兆期分为强兆期和轻兆期。从地支“进行期”逆行十二天为强兆期,再延伸十二天为轻兆期。

例1:求1986年丙寅年庚寅月寅木强兆期。轻兆期。

解:从寅木“进行期”起点2月15日庚寅日逆行12天至2月03日戊寅日,为寅木强兆期。再延伸12天至1月22日丙寅日,从木再到1月20日甲子日,此段为寅木轻兆期。

例2:求1986年丙寅年辛卯月卯木强兆期。轻兆期。

解:从卯木“进行期”起点3月11日甲寅日逆行12天至2月27日壬寅日,为卯木强兆期。再延伸12天至2月15日庚寅日(正是寅木进行期),此段为卯木轻兆期。

◎轻兆期者,乃为甲、丙、戊、庚、壬月及寅、申、巳、亥、辰、戌、丑、未月转变较大,即五行交接处,变化明显。

3、地支余事期:

地支和天干一样,即为“进行期”发生后,流月剩余的日子。简言之,即“进行期”的最后一天顺行到下一个“节气”止。又若“节”后尚有几日与本地支相同五行者,则需算到该日止。且余事期以阴支为主。

例1:求1986年庚寅月“寅木余事期”。

解:从寅木“进行期”末点2月28日癸卯日,从木到3月2日乙巳日起,顺行12 天正是卯木的“强兆期”,故寅木无“余事期”。

例2:求1986年辛卯月“卯木余事期”。

解:从卯木“进行期”末点3月24日丁卯日,顺行12天到4月5日己卯日(清明)止,此段时间为“卯木余事期”。

◎种因期:地支和天干一样,在“进行期”前面延伸两个月为“流月种因期”,延伸两年为“流年种因期”。

◎流月种因期:如寅、卯月发生之事,在前面亥、子月之寅、卯、甲、乙日引动种因;巳、午月发生之事,在前面寅、卯月之巳、午、丙、丁日种因;申、酉月发生之事,在前面之未月申、酉、庚、申日造因;亥、子月发生之事,在前面申、酉月之亥、子、壬、癸日造因。此皆乃前者生后者,在后者发生事故。

除了未月外,辰、戌、丑月大都为独立看。若未月发生之事,在巳、午月之辰、戌、丑、未、戊、己日种因,乃火生土之故。

◎流年种因期:地支和天干一样,不再赘述。此处依六神再补充,如:依印、比、泄、财、官年之运行,(《六十花甲》排列顺序),产生人生起伏,往复循环,每一个人都一样:

印星之年:为求知学习、扎根立基、模仿塑型阶断。

比劫之年:为广泛增加命中食伤之力,广结人缘,关系历练,学以致用,自行研究、改进阶段。

食伤之年:为发挥才能,扬名吐气,身兼数职,名利双收;有著作者,留芳千古,积德扬善之时。

财星之年:为广进财利,大丰之年,也是人生历练中,发展才华、能力,总结回报之时。

官星之年:为催贵,因财生官,鸿图大展;责任加重,内外压力增多,能者多劳,荷责之时。再于付出心神中,转为印年,休息补充体力,再进修学习……等等,人生即是如此:印、比、泄、财、官、印之流年转变,顺逆起伏。

例如:日元甲、乙木者,在壬戌、癸亥(82、83年)为印星学习;甲子、乙丑(84、85年)比劫年,钻研磨练,学以致用,有所创见;丙寅、丁卯(86、87年)食伤年,名利双收,积德扬善,著作心得,千古流传;戊辰、己巳年(88、89年)财星年,丰收之年,平日积德愈多,回报愈多,但须留意亲人欠安(财破印);庚午、辛未(90、91年)官星年,催贵,鸿图大展日,担当重任时。壬申、癸酉年,再遇印星,在付出一定心力后,感觉体乏智浅,再行进修、学习、充电,以利再战。

五、流日流行法实例说明:

一九八六年(丙寅年)流日流行法:

1、庚寅月(阳历二月):

庚金:

进行期:1月26日(庚午日)———2月06日(辛巳日)。 计11日。

强兆期:1月26日(庚午日)———1月16日(庚申日)。 计10日。

轻兆期:1月16日(庚申日)———1月04日(戊申日)。 计12日。

种因期:1月04日(戊申日)———戊子、己丑月的庚、辛、申、酉日。 约2个月。

余事期:2月06日(辛巳日)———3月08日(辛亥日)。 计1个月。

寅木:

进行期:2月15日(庚寅日)———2月27日(壬寅日)从木到乙巳日。计16日。

强兆期:2月15日(庚寅日)———2月03日(戊寅日)。 计13日。

轻兆期:2月03日(戊寅日)———1月20日(甲子日)。 计15日。

种因期:1月20日(甲子日)———丁亥、戊子月的寅、卯、甲、乙日。 约2个月。

余事期:3月02日(乙巳日)寅木进行期,后接卯月,故此期不论。

2、辛卯月(阳历三月):

辛金:

进行期:2月25日(庚子日)———3月08日(辛亥日)。 计11日。

强兆期:2月25日(庚子日)———2月15日(庚寅日)。 计10日。

轻兆期:2月15日(庚寅日)———2月06日(辛巳日)。 计12日。

种因期:2月06日(辛巳日)———前面戊、己、庚月之金日。 约3个月。

余事期:3月08日(辛亥日)———4月07日(辛巳日)。 计1个月。

# # 说 明:此庚、辛月走完,后面已无金月,此余事期乃五行不同之交界点,某些事情告一段落,加上前面乙丑年之乙木结束在此,故此处余事期,影响最广泛,亦需特别注意之处。和前面寅木余事期不同,寅木乃丙寅年之引动寅木,为事情之开始,配合流年种因期,则为前面甲子、乙丑年的木五行之连贯,直到七杀庚午年。

卯木:

进行期:3月11日(甲寅日)---------3月24日(丁卯日)。 计13日。

强兆期:3月11日(甲寅日)---------2月27日(壬寅日)。 计13日。

轻兆期:2月27日(壬寅日)---------2月15日(庚寅日)。与甲木重合,不论轻重。

流月种因期:2月15日(庚寅日)---------前面亥、子、寅月之木日。 约3个月。

流年种因期:乙丑年的亥、子月起----------前面甲子、乙丑年之木日。 约2个年。

余事期:3月24日(丁卯日)---------4月05日(己卯日)阴支遇节而止。计12日。

# # 说 明:

五行发展关系:庚寅月庚金发生之事,和未来寅木发生之事有关连;寅木发生之事,又和辛卯月之辛金为因果关系;辛金所发生之事,又为卯月之种因;卯木所发生之事,又为以后壬辰月壬水之因;壬水发生之事,不止接连了卯木,接着又引生辰土之事源,一直连绵不断------判断流月必须如此才行。

3、壬辰月(阳历4月)

壬水:

进行期:3月29日(壬申日)---------4月09日(癸未日)。 计12日。

强兆期:3月29日(壬申日)---------3月19日(壬戌日)。 计11日。

轻兆期:3月19日(壬戌日)---------3月07日(壬子日)------辛亥日。 计12日。

种因期:3月08日(辛亥日)---------前面庚寅、辛卯月之水日。 约2个月。

余事期:4月09日(癸未日)---------5月09日(癸丑日)。 计1个月。

# # 说 明:

前兆期:壬水与前面五行截然不同,为流月新的开始,故判断上必须比较注重“前兆期”。 前面辛金,因后无来者,五行不同,故判断上必须比较注重“余事期”。

种因期:以流月看,上逆到本年寅、卯月之水日;以流年看,此壬水是癸亥、甲子、乙丑年之水的连贯种因之尾声,或者说是前面金、水年的最后余事。

辰土:

进行期:4月18日(壬辰日)---------4月30日(甲辰日)。 计13日。

强兆期:4月18日(壬辰日)---------4月06日(庚辰日)------丁丑日。 计16日。

轻兆期:4月06日(庚辰日)---------3月25日(戊辰日)。 计13日。

种因期:没有特殊种因之事,但与前面之月有关连。

余事期:4月30日(甲辰日)---------5月06日(庚戌日)(立夏节) 计06日。

# # 说 明:辰土为独行,为流月之插曲,缓和,影响较轻微。

# # 总 结:通过以上三个月的“进行期、前兆期、余事期”之排列,读者看来已经明白,后面9个月就不再赘述,读者可以自己试排。

进行期:顺行,天干者一个“干循环”;地支者一个“支循环”。起时阴从阳,止时阳从阴。

余事期:顺行,天干者三个“干循环”;地支者止于“下个节”。起时阴从阳,止时阳从阴。

强兆期:逆行,天干者一个“干循环”;地支者一个“支循环”。起时阴从阳,止时阳从阴。

轻兆期:逆行,天干者一个“干循环”;地支者一个“支循环”。起时阴从阳,止时阳从阴。

种因期:逆行,天干者“前两月、前两年”同干日;地支者“前两月、前两年”之同支日。

# # 六个重要日:1、开始,2、加重,3、再加重,4、暂停,5、反击,6、解除。

1》流月开始日:即“进行期”的第一天;“强兆期”的第一天;“轻兆期”的第一天。

如吉转凶或凶转吉,此“三期”的第一天,即开始日,吉、凶都开始显现。

2》流月加重日:即“进行期内”的流日干支与流月干支相同之日,(五行相同)。

如甲、乙月之甲、乙、寅、卯日;寅、卯月之寅、卯、甲、乙日等------。其中以干支重合日为最重。如甲寅日,乙卯日。所谓加重日,即吉月更吉,凶月更凶。

3》流月再加重:即“进行期内”的流日干支与流月干支相生之日,(力量加重)。

如甲、乙月之壬、癸、亥、子日;亥、子月之亥、子、壬、癸日等------。其中以干支重合日为最重。如壬子日,癸亥日。

4》流月暂停日:即“进行期内”的流日干支与流月干支相克之日,(吉凶暂停)。

如甲、乙月之庚、辛、申、酉日;寅、卯月之申、酉、庚、辛日等------。吉或凶,此日暂停。吉月,此日突遭阻力;凶月,此日突现短暂贵人,一线希望,但为空欢喜之日。

5》流月反击日:即“进行期后”的流日干支与流月干支相克之日,(积怨爆发)。

如甲、乙月之庚、辛、申、酉日;寅、卯月之申、酉、庚、辛日等------。若日元为戊、己土者,在甲乙月带来官杀压力,心情不畅,在“进行期内”,满怀委曲,在“进行期后”,积压之情绪,终于在庚、辛日爆发,产生反击,口舌。此情以单月为重,即甲、丙、戊、庚、壬月及寅、辰、午、申、戌、子月。双月为轻,即乙、丁、己、辛、癸及卯、巳、未、酉、亥、丑月。因第二个月时,较习惯了,不满情绪消失。反击日,以天干应用最多,因地支接近余事期后面的解除日。

6》流月解除日:即“进行期后”的流日干支与流月干支相克之日,(消磨平尽)。

如甲、乙月“进行期”后的第二个庚、辛日,次申、酉日。寅、卯月等于解除日,不计。所谓解除日,即是解除压力,事情步入尾声,从此告一段落。推而广之,下列皆为解除日:

丙、丁月“进行期”后的第二个壬、癸日,次亥、子日。

戊、己月“进行期”后的第二个甲、乙日,次寅、卯日。

庚、辛月“进行期”后的第二个丙、丁日。次巳、午日。

壬、癸月“进行期”后的第二个戊、己日,次未、戌日,再次辰、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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