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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无解:欲望无罪,罪在规则

 我的书海601 2018-01-21

原标题:《资治》无解:欲望无罪,罪在规则

中国最著名的读史笔记《资治通鉴》,记载了李世民杀兄弟的这场玄武门之变的全过程: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企图谋害秦王李世民,秦王府官员促使李世民不要坐以待毙,于是李世民被迫下手,干掉了大哥和四弟。然后唐高祖李渊“主动”向二子李世民让出最高权力。李世民顺理成章地成为武德皇帝、唐太宗。

整个记述,似都在为李世民开脱。

类似为唐太宗辩白的史料多矣,什么战功盖世,什么迫不得已。但且看他在玄武门事变发生之后的表现:包围太子府和齐王府,对兄弟家眷赶尽杀绝,李建成、李元吉二人的一共13个儿子都被押赴刑场砍头。

时年38岁的李建成、24岁的李元吉,孩子尚小,有的还在襁褓中,他们可都是李世民的亲侄子。但这个千古一帝,连襁褓中的侄儿都杀了,从人性上,还是说不过去。

那么,李世民的人性,是善还是恶呢?

说到这里,我想先强调一下,咱们中国人的祖先对人性的判断是有问题的。“性本善”与“性本恶”,都是形而上学之论。史上没有天生的好人,也没有天生的坏人,但倘若说,人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性本私,恐怕才是天性。

杨广和李世民的成长,都符合这个天性。

虽然从人性上,李世民杀害血亲说不过去,但从夺嫡程序上讲,这是惯例。

有理想的人上位,为什么必须拼狠?

这里主要是两个规则作祟,一个是显规则,另一个是潜规则。

所谓显规则,就是血缘政治的“顺位接班”制:嫡长制,皇帝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也就是嫡长子拥有皇位天然继承权。

而潜规则是什么呢?那就是“丛林法则”:比谁狠、比谁毒。历史上,凡是淘汰正统大哥而做了皇位继承人的那些“二太子”们,大都属于关键时刻敢下手的狠人,弑兄夺位,甚至弑父抢位在所不惜:胡亥杀扶苏,杨广杀杨勇,五毒俱全。即便是李世民之于李建成,赵光义之于赵匡胤,“玄武门事变”与“斧声烛影”,也都是“无毒不丈夫”。

这就是“老二接班”的潜规法则——杀亲搏位。如此残酷的潜规则全是由不合理的显规则逆生而来的——以嫡长制为标志的血缘政治不仅对血亲之外的雄才是不公的,即便在血亲内部也是不公的。你比哥哥有能力,但恰处在老二的位置,你就难有机会。而你又想大有作为、不甘心被埋没,怎么办?只有“杀亲搏位”这一条血路了。

如此,就不难理解这些“老二”成功之后的心理反应了。

非顺位接班的二太子,在上台之后,大多是喜欢折腾的,因为他一定要表现得比大哥更突出,更适合当国家最高领导人,所以折腾在所难免。而折腾的后果有两种,一是好折腾,革故鼎新,利国利民。另一种就是瞎折腾,劳民伤财,祸国殃民。于是,老二接班生出的后果:要么是非一般的明君,要么就是非一般的昏君。

历史往往谴责胡亥、杨广之流的老二昏君,认为如果是他们的大哥继位,就不会像他们那样伤天害理、祸国殃民,但是却忽略了对“非一般明君”的假设。

历史公认李世民、赵光义是有为的政治家,但没有假设——如果是哥哥李建成、哥哥之子赵德昭当皇帝,是不是也能做出同样的成绩?凭这二人生前的表现来看,几乎不可能。那么他们杀害胞兄和亲侄儿之举是属于什么行为呢?如果按照社会的人伦道德来看,很难称为“义举”。但如果他们不“杀亲搏位”,有什么“非暴力手段”能保证他们凭能力胜出呢?公开辩论、竞选台上等待计票结果?

《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对历代宫廷政变侃侃而谈,能梳理出无数经验教训道理。但关于玄武门事变,他却面临总结的尴尬。玄武门事变的真理,似乎只是一条市井之训: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样的鉴法,恐怕不是资治,而是“资乱”。

也真是难为历史学者司马光了。事是囧事,他能为统治者鉴出什么来?嫡长制不对?告诉“老二”们,要向李世民学习,杀大哥,逼父亲,先下手为强?即便为尊者讳,为李世民树碑立传,你能告诉“后李世民”老二们,如果不杀兄,不兵变,如何“上位”、取得“造福天下”的大位呢?

对于司马光及其《资治通鉴》,这几乎无解。不要嫡长制这样的接班人制度,换一种选法,宋朝的士大夫们没有这样的想象力。

可是,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这个问题就是有解的。人性靠不住,规则趋善恶。建立一个不必通过流血暗算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不就大大长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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