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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还要“辅”多久?辅警的前世今生(深度好文)

 若水妙可 2018-01-22


作者:外交大臣

我并不喜欢一本正经的讨论问题,但我喜欢讨论一本正经的问题。今天我想探讨下吃瓜群众对辅警的看法,这是一个严肃问题。


辅警最初是海洋法系(普通法系)的词汇,因为海洋法系的权力构架设置肯定了“群体治理的责任不仅在于政府,所以,治理群体的权力也不仅仅是政府的”。其实,辅警在中国的存在时间,应该远早于我们一般吃瓜群众的认知的。据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香港那些带编制的警察都回国帮着大英帝国打仗去了,所以,香港治安管理就瞬间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治安真空”,也所以,香港的辅警队伍就应运而生,至今在香港治安管理体系当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有兴趣的可以参阅:徐伟 , 程显奎《大陆与香港辅警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

辅警是社会管理的必要力量,这已经得到社会管理者的肯定。中国本来坚持大陆法系特色,不设立辅警制度,但因为实际上的需要,我们现在也逐步建立起了庞大的辅警队伍,逐步摸索辅警机制的建设。1988年,国务院批准了公安部《关于继续加强群众性治安联防工作的请示》,其中一段为联防队提供了粗略的法律依据:'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搞好社会治安要依靠社会的共同努力。街道居民、企业单位自己组织起来,集一点资,出一些人,用于维护本地或本单位治安,既服务于社会,自己也受益,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法,不应否定,应继续推行'。但尽管如此,而我们的问题在于对辅警的认识和定位似乎存在耐人寻味的地方

首先一点就是编制问题。直白点讲,就是社会上有一些吃瓜群众对辅警有点看不上,其立论点就是正规军与编外人员的区别。这些吃瓜群众也不见得没受过良好的教育,也不见得就是体制外的人。我弟弟毕业的时候参加辅警考试,被他当警察的老爹训得怀疑人生。作为老警察,我叔的逻辑就认准一点——有没有编制,没编制就是差人一等。体制内的群众有且如此,更何况我们这些外围的吃瓜群众呢。
有没有编制就成了辅警的一个死穴。没有编制就不是“正规军”。

事实上,“辅警是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辅警作为治安力量的重要补充,和在编的警察力量有着你打仗来我守家园,我浇地来你耕田的关系,以其数量之众承担了常规警察力量不能完成的众多任务——成为一种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是预防、制止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有文献统计“按照警力和人口比,中国是万分之十一到十二,而国际平均数字是万分之三十”,也就是说当前的警力配置很难实现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的目的。在这样的大形势下,辅警队伍的建设有其重要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比如,2004年《大河报》的数据指出,不包括交通协管员、治安巡防队员在内,河南省公安机关聘用的治安员、联防队员大约有6万人左右,相当于河南总警力的一半。如此庞大的治安联防力量如果被视为无纪律,无战斗力的乌合之众,很难想象我们的治安情况会糟糕到什么样的地步。

为吃瓜群众津津乐道的是关于辅警的“混乱”。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尤其是类似朝阳群众这样的神人存在,辅警的故事就在江湖上成为魑魅魍魉的传说。做错事的永远是辅警,辅警似乎永远是背锅侠。而问题的关键是辅警和违法者两个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联系呢?不可否认辅警队伍的庞大,素质的良莠不齐,一些“刀客”作风的事情确实是辅警干的,于情于理都应依照规定处罚。但是慢慢的演变成“辅警=乱来”似乎就有点矫枉过正了,因为个别打倒一片的舆论风暴洗礼真值得商榷一下。据我所知,我有好几个优秀的同学,此刻就默默无闻而坚定的投身在辅警的队伍工作中。

一直觉得看不上“辅警”的作祟心理有三个重要原因。第一个是“差别待遇”。警辅人员承担了大量巡逻、执勤以及交通道路疏导等工作,大量警力因此得到“解放”,可投入到治安、刑侦、反恐等关键领域工作,而辅警人员的待遇与在编警员的收入差距令人唏嘘(尽管在编警员的待遇也。。。)。物质收入上的差别待遇带来的是心理上的差别感受。相信这不证自明的道理不会有人来抬杠。同工不同酬的伤害就是“自觉差人一截”。第二个原因是“法理的绝望”。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公权力机关的任何公共行为,都会受到社会各方的拷问。辅警不具备法律上执法权力的基础,所以,公安实务部门在使用辅警的时候也很容易触碰到法律的限制规则,进而经受不起社会大众的拷问。例如,有学者认为辅警摄制的录像与警察摄制的录像资料不一样,应当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其他种种法律上的授权规定付之阙如,导致辅警必须把握“任务目的要像警察一样维护社会治安,而客观要求是不能作为警察一样行动出手”的平衡度,稍有不慎就滑落到违法的红线边缘。这个度的边缘,因为缺乏清晰的法律规定,而被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大众推来扯去,真的很难把握和界定,显得绝望。第三个原因是“社会对公权力的警惕”。社会大众对国家这个“利维坦”(Leviathan:一种吞噬一切的怪兽。政治学著作中将公权力比喻为利维坦)的担忧是与生俱来的。警察队伍作为公权力最直观的代表,体现为政府统治和镇压的暴力工具,这种威慑力量不仅有利于打击犯罪,除暴安良,也因其天然色彩展示给社会大众本身就带有一种“不安”的暗示。理性上讲,人们对辅警的议论和担心,更是对所有警察力量表达的一种“担忧”。社会心理应该并没有对辅警队伍本身有意见,毕竟他的作用和功能是稍微理性的人们都能看到的,而对公权力超越“法律”而不接受规制的行为感到“很不愉快”。现实中暴露出的许多负面问题,助推了公众对辅警的反感情绪。这种谨慎的社会心理不应该被解读为对“辅警”的敌视或者厌恶,而应当理性的分辨是非,实事求是的解读事件的本质。

辅警有着重要的作用,承担着巨大的心理和社会压力。他们是一群不在编的警察,和在编的警察一样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承受着一样的暴力风险。邳州市辅警郭允旺勇斗劫匪英勇献身,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三墩派出所辅警金晓军,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辅警罗建宇,番禺辅警高铀效……这些名字其实可以不用加“辅警”两个字。流着一样的血,穿着一样的警装,守护着同一片正义的天空。为什么要因为一个“辅”字而令英魂意冷,令生者情远。我很想问问:辅警还要“辅”多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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