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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请不要让教师无所适从!

 芳草屋845 2018-01-22

专家,请不要让教师无所适从!

有人说,“从国外教师职业操守的规定来说,教师必须要为学生的犯错及时纠正,并要保持‘中立’和保守‘秘密’。”“其实老师给家长打电话,比较普遍的是向家长告状。”他很反对这种做法。他说,现在的教师职业操守相关规定“太抽象,细节太少”, 不得向家长告状,应该写入教师的职业操守规定中去。

作为国家督学的“他”,反对教师动不动向家长“告状”,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确实,有些老师疏于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遇到问题总喜欢把“球”踢给家长,甚至希望借家长之手来“惩罚”孩子,好像既达到了教育的目的,又省心省事,还没有任何风险。结果引发孩子对教师的不信任,对家长的叛逆,效果适得其反。

但是,我作为教师,也有话要说。

孩子的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是三位一体的,这早已形成共识。很多学校要求教师家访,或者请家长到学校,沟通交流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现在还多了一些渠道,如电话,QQ。只有负责人的老师,才会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否则,连家长长什么样都不清楚。他说“教师必须要为学生的犯错及时纠正”,这话好像只说了一半,另一半应该是“并视情况及时与家长商讨帮助孩子改错的具体办法”,不然,就有把一切推给学校之嫌,而现在学校的最大困惑,就在于似乎要对学生承担无限责任。正好昨天看到一则微信,说一个住校生晚上被蚊虫叮咬,引发疾病不治身亡,家长以学校的蚊子咬伤学生致死状告学校,法院以学校未提供安全场所为由,判决学校赔偿5万元。这也许只是一个笑话,但作为教育人该有多少心酸和悲凉,是怎么也笑不出来的!

专家,请不要让教师无所适从!

教师和家长交流,当然要讲究一些技巧,特别是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和自尊心,但这并不表明教师只能对家长“报喜不报忧”。我们一度时间把“赏识教育”扩大化、极端化,认为只要不吝啬表扬,每个孩子都会成为好孩子,果如是,培养好孩子也太容易了,尤其是在人们都善于说“好话”的今天。表扬和批评对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就像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只不过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技术活,要因人因时因事而异,关键是教师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宗旨出发,而不是个人的喜好或其他。这样看来,“告状”一词很难被界定,有可能教师和家长一有接触,就会被视为“告状”,有可能教师全面客观的介绍,也会被视为“告状”……退一万步讲,教师给家长指出孩子存在的问题,就能冠以“告状”吗?如果教师是真心对待孩子,希望能与家长配合,使孩子不断进步,而不是简单的希望学生受到家长的惩罚,那我们有什么理由反对这样的“告状”呢?

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有偿补课,早就写进有关规定了,效果怎么样,大家都懂得。如果把“教师不得向家长告状”也写进去,其操作难度可想而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很多教师就不再会和家长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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