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城市影像与城市文化 城市建设与发展尤其城市更新,有其自身的规律;规律具有相对属性。 城乡规划制定城乡建设发展的部分规则,规则适应规律或规则与规律冲突。 案例一:北京市798与751地区规划对比 (06控规与09控规) 06控规源自90年代末,一个产业结构调整与大开发的时代,一个对优秀工业遗产保护不够重视的时代。控规制定的是大拆大建的城市更新规则,但因种种原因,该规划并未全部实施。 09控规基于该地区文创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对优秀工业遗产保护日益重现,提出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规划原则。控规制定的是渐进式的城市更新规则,是反思06控规的结果,适应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 这个案例让我们产生一些思考:城乡规划制定的规则是否适应了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城市更新改造活动中有哪些规律性的内容?规则适应规律还是规律从属于规则? 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是城乡规划的宗旨,但采用的方法不同,其结果也会大相径庭。城市更新活动中,大拆大建固然是一种方法,但并非适用于所有对象,其结果常常是既割断历史还不能促进发展;小规模渐进式的方法常常根植于当地经济社会之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依前述的两种方法均可制定城乡规划的规则,至于哪种规则更能适应城乡发展的规律,不述已明。 其实: 政治需求、经济需求、文化需求是城市更新的三大动力,采用的方法基本上为两类,即大规模彻底的与小规模渐进的。三个需求与两个方法,孰重孰轻既很难一概而论,也无“法”定“律”。需依辩证法则,因具体的情况而分析评判之,明晰主次,适应规律,制定规则。 该地区因更新的模式不同而编制过若干版规划,最终获得认可的是保护规划。但由于实施的方式不同,大栅栏与鲜鱼口呈现出两种状况。 大栅栏采用的是小规模渐进式、上下联动的方式,条件成熟一块就更新一块,保留并延续了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内容。 鲜鱼口则进行了大规模的拆改,虽然更新后的空间尺度考虑了原有的街巷肌理,但历史文化街区的味道已经失去,一派人去楼空的景象。 目标正确固然重要,但是路径的选择往往是成败的关键。依据具体的对象进行有效的选择,将城乡规划的规则融于城市更新的规律之中,体现出规则的价值。 符合规律的规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规则。 史家胡同博物馆位于东四南历史文化街区,由某基金会捐赠。该博物馆由民间社团进行管理,其内既有反映老北京胡同文化的相关展陈,也拿出部分空间,组织当地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在街道的大力支持下,规划师与史家胡同风貌保护协会共同开展社区营造活动,通过座谈讨论、共同参与的方式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普及到胡同居民心中,实现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联动;从细微处入手,践行着保护规划。 街道是政府的基层组织,基层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门。改变城乡规划部门在城乡建设活动中“包打天下”的状况,充分发挥街道的作用,有利于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共管共治共享。规划师通过社区营造活动,不但可以将专业知识普及到百姓之中,还可以汲取群众的智慧,丰富技术,提高技能,完善规则。 不空谈理论,点滴的小事与精细化的精神是城市更新的基础;城乡规划涉及不到的领域(细枝末节)恰恰是城市更新应该关注的关键点之一。 此处没有规则,只有规律。 该项目的成功,是区政府及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城乡规划的规则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 规律与规则同步运转,相互协调。 城市更新是城市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品质与延续城市文化的重要活动;城市更新的单元不论大小,都是城市历史的记忆者,是城市众多“一份子”中的“一份子”,对任何一个“一份子”的尊重是城乡规划的基点。“一份子”的好,意味着城市整体品质的优;“一份子”按照城市生长的规律不断生长。 规律与规则转动起来,不断碰撞,找到契合点。 发现规律,拟定规则。 制定规则,适应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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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张顺4yd4js5u22 >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