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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海花岛旅游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美丽家园sxy 2018-01-24

20157编制完成了儋州市白马井海花岛旅游综合体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稿),并依法进行了公示,后因海花岛旅游区规划内容在原来的基础上稍作调整并更改规划名称为 “儋州海花岛旅游区分区规划”,因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相应进行了调整,现儋州海花岛旅游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基本完成,为进一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中的相关规定,将规划概况、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述

儋州海花岛旅游位于儋州市西部沿海,北靠洋浦经济开发区,东临白马井滨海新城,由3个填海形成的人工岛组成,总面积为765.10hm2,其中1号岛约375.52 hm2 2号岛约240.35hm2 3号岛约为149.23hm2,岛屿间采用桥梁连接,3个人工岛与白马井镇用大型桥梁作为陆岛主通道。区内规划总人口约11.68万人,其中1号岛4.33万人,2号岛4.22万人,3号岛3.13万人。

规划区定位为世界级国际旅游度假胜地,打造最美丽、最生态、最环保、配套设施最完善、规模最大的人工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旅游、休闲、娱乐设施,商贸、金融等商业设施、高端休闲居住区及基础配套设施等。规划区总体空间布局为“一核、两轴和三板块”。①一核:以1岛为核心,建设旅游服务中心,是全岛规划的景观和商业核心。②两轴:东西一条景观轴线贯穿三个岛屿和南北贯穿1号岛的主要景观廊道;23号岛东西风景轴将项目北、中、南区有机连接起来,形成生态功能带。三板块:三个岛屿形成三个明确的功能板块,即北部居住功能板块、中部旅游度假、商业会展、休闲娱乐运动功能板块和南部居住功能板块。

二、规划实施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区内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游艇及停车场废气排放量少,岛上大气扩散条件优越,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垃圾转运站只要选址合理,并采取除尘除臭措施和加强管理后对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规划区虽临近洋浦经济开发区和白马井滨海新区,大气预测结果显示,在正常情况下洋浦经济开发区和儋州滨海新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本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区内分类收集和处置,区内优质杂排水充分综合利用,未能利用完的则与区内其他污水(如粪便污水)全部送至区外排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污水外排入海,对规划区周围海域水环境影响很小,但规划依托的排浦污水处理厂现尚未建设,建议加快依托环保设施的建设进度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噪声预测结果显示,规划区内交通干道产生的交通噪声和主题乐园、运动中心等休闲娱乐运动及购物中心等场所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优化用地布局和有效的降噪措施后,规划实施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只要区内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收集和储存,且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区内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很小

5)视觉景观影响评价结论。在合理的规划设计前提下,规划区将为白马井地区塑造一个全新旅游景点,美化白马井海岸的景观,为白马井海岸线增添一道亮丽的景观。

6)陆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规划区海花岛为人工岛,规划实施后原来地表裸露的人工岛将被人工绿化的生态环境所替代,大大改善了区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在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基础上,规划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规划实施对周围海域潮流场水动力环境和波浪场影响较小,但会使海花岛西南向约3~4km处的岸线有轻微的侵蚀,建议加强该部分岸线的冲淤动态监测,如异常则采取相应的岸线防护措施。规划实施对白蝶贝和大铲礁珊瑚等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但规划区面源污染可能会导致周围海域海水富营养化,建议采取合理、适量施肥及雨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的面源控制措施后可减少雨水携带污染物入海。

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规划区海域溢油事故会污染规划区周围海域海水水质,洋浦经济开发区突发大气污染事故会对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建议合理规划游艇航线,加强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和建立区域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三、评价结论

儋州海花岛旅游区分区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与儋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容,但《儋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未包括海花岛旅游规划区,规划区部分区域不符合《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2年修订)规划要求,且规划也存在一些资源和环境制约因素,如依托供水工程建设滞后阻碍规划顺利实施、区域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依托处理不保障等。故该规划需与儋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协调,适当控制开发规模加快依托供水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等,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总而言之,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后,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发布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规划单位查阅本规划的环评文件初稿。

五、公众调查范围、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一)公众调查范围:本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一)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23310261(龚女士) Email371541680@qq.com

(二)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65968318(盛先生)     Emailhnhky1998@163.com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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