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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策34:2700年前就有国有企业

 博览众长123 2018-01-25



今天,国有企业倍受指责,说国有企业都应该私有化。这是不懂历史和常识的论调。2700年前就有国有企业,并且是垄断经营,办得还非常好。


盐铁专营

        

国家垄断,官办企业,也是从管子开始的。他开创的盐业专营专卖制度至今还在沿用,成为国家财政的的重要来源。

        

管子“相地而衰征”开创了中国农业税制度,相对于以前的“井田制”将“公田”中的收获全部上缴,已经大大施惠于农民,而国家也从农民更多的收获中得到了更多的收入。而且,管子在当时也实施了减免农业税的措施。那么国家财政从哪里来呢?

        

《管子.海王》中记载:“桓公曰:‘然则吾何以为国?’管子对曰:‘唯官山海可为耳。’桓公曰:‘何谓官山海?’管子对曰:‘海王之国,谨正盐策”。“官”即为“国家”官方,也指“管理”;“山海”,意是“山海之藏”、“山海之业”、“山泽之利”,主要指藏于大海中的食盐和藏于山岭中的铁矿两项重要资源。“官山海”则是实施制盐业和冶铁业的国家垄断性经营,实施食盐和铁器的国家专卖。食盐和铁器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所必需,却又不能随处生产随时取用,而非依靠市场供给不可的特殊商品。所谓“无盐则肿”,“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食盐对于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及其巨大需求消费量,经营食盐产销的利润十分丰厚。当时,冶铁业水平已较高,能够铸造各种农具和砍伐工具,广受市场欢迎,需求量大,冶铁铸器也已成为很赢利的行业。

        

当时“官海”即制盐业的国家垄断性经营和食盐专卖的具体做法是,准许平民采伐枯柴,煮海水生产食盐。所产食盐,一部分以税收的形式由政府征收,余下的统统由政府收购。以征税和统购方式积存起来的食盐,全部由政府掌握控制,再由政府具体组织食盐的运输和销售。当时齐国已经建立了较为严密的户籍制度,食盐销售实行“计口售盐”的办法。《管子.海王》载:“终月,大男食盐五升少半,大女食盐三升少半,吾子食盐二升少半。”大男、大女,指成年男女;吾子,指小男小女;少半,为三分之一。食盐的具体销售就依据户籍册,按照户内人口的实际情况定量分配销售。食盐的销售价格,与政府从煮盐平民手中收购的食盐的价格,有一个较大的价格差。通过这个价格差的获得,政府从中取得丰厚的财政收入。煮盐平民将一部分产盐作为赋税无偿交给政府,政府对这一部分食盐的销售,所得则为纯收入。在这里,食盐的销售价格显然是一种政府垄断价格,价格差的获取是一种政府垄断利润。概要而言,“官海”的具体运营方式是平民煮海水生产食盐——所产食盐由政府征税和统购——全部食盐再由政府运输并“计口售盐”。

       

“官山”即冶铁业的国家垄断性经营和铁器专卖。具体做法是,私人开矿冶炼进行生产,由政府和私人分成:“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即铁作为原料,按重量给官府白拿三成,以充赋税。铁的制成品由官府统一收购,计算其所得利润,也以三成归官府。铁器全由官府通过所属的官商渠道销售,按户籍编制,供应给农家。售铁器时,销价适当增加,以代征税。“官山”的具体运营方式与“官海”相似,显然也是一种政府垄断性经营,政府所得也是一种垄断性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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