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堆1月25日讯,近日,温州市发布《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2018年起,温州市将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逐步取消校长行政级别。 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校长行政级别 《教育管办评分离实施意见》围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从“管”“办”“评”三个重点领域推出改革措施。
据了解,职级制改革于今年启动,在温州市教育局及四个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长岗位开展试点,再向各县(市)逐步推行。 《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校长职级分为特级、高级(一、二、三档)、一级(一、二、三档)、二级(一、二档)等四级九档。特级校长数量原则上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10%以内,高级校长数量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 《意见》明确规定,申报各职级校长应具备最低累计校长任职年限,其中二级满3年、一级满5年、高级满7年、特级满9年。校长原任正职年限按实计算,任副职校长的年限按二分之一折算成任正职年限。 校长每个任期一般为3至6年,原则上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不超过12年,离开校长岗位后不再享受校长职级制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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