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增值》重印之时,对部份内审进行选摘,衷心感谢读者。 任何审计项目,最终目标是实现审计目标,审计目标以审计结论为载体,而审计结论以审计证据为依据,所以说,审计目标由审计证据决定,但审计证据的归集、分析、甄别与采纳,有一定的难度,同时也有一定的技巧,本内容作如下总结: 审计证据为审计结论服务,但非所有的证据都有作用。 内部审计师为了将所收集到的分散的、个别的证据变成充分、胜任的审计证据,以达成审计目的,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与技巧对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只有这样,内部审计师才能对各种审计证据合理的进行归纳与小结,以支持相关的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和所提的审计建议。以下是对审计证据的分析与判别技巧: 内部审计师将收集杂乱的各种审计证据按问题大小、时间和目标、审计证据证明力的强弱,或按与审计目标的关系是否直接等分门别类排列成序。并按明细标题注明,简单说明问题。以便整理审计结论和撰写审计报告之用。 根据一定的方法或按照规定的方式对数据进行重新计算,比对计算的结果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差异。也有可能从计算结果中得出所需的新的审计证据,从而分析论证新的审计发现,丰富内部审计战果。 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一方面要将各种数据进行反复比较,从中分析出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变动趋势及其特征;另一方面还要与审计目标进行比较,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则内部审计师需补充收集有关的审计证据,直至满足审计需要为止。 4、证据取舍。 内部审计师不可以将全部的审计证据合部写进审计报告中,在编写审计报告时,审计师必须对反映不同内 容的审计证据做适当的取舍,舍弃那些无关紧要的、不必在审计发现和审计结论中反映的次要证据,只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审计证据加以反映。 审计证据取舍标准主要有二:一是金额数量的大小;二是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 金额大小标准是指对单位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反映产生重大影响的证据,应作为重要证据;问题性质严重情况,是指金额不大,但问题引发的后果严重的情况之下,则应作为重要的审计证据。如贪污受贿等行为,有些虽然说金额不大,但是如果不处理,后果会越来越严重,所以它将作为重要证据。 5、排除伪证。 所谓伪证,是审计证据的提供者出于某种动机而伪造证据,或是有关方面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而提供的假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可能收集的证据不能满足审计目标的需要,但是这些证据或因精心炮制而貌似真证据,或与被审计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巧合,内审人员如不认真排除,往往就会鱼目混珠、以假乱真。给审计结论带来非正确的依据。 伪证的排除,应考虑证据的关联性、矛盾性、实质性来排除,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6、判别真假。 收集到的某些审计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可能只是一种假象,内部审计师必须对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透过表象找出它所反映的事实的本质,而不要被事物表面的假象所迷惑。找到事实的真像,支持审计发现。 7、局部小结。 内部审计师在通过以上分类、计算和对照比较后,内部审计师需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小结,得出具有说服力的局部的审计结论。 内部审计师对于收集的各类审计证据,以及其所形成的局部的审计结论进行综合归类与分析,归纳总结与评价,最终形成整体的审计结论。 由于审计证据的重要性,我们既要考虑正确性和可靠性,又要考虑其特殊性,对涉及到人员责任问题,除非有绝对把握,否则不要轻易写进审计报告里面。切切! 本文节选《增值: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实务与技巧》一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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