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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 以撒的婚姻2

 秋去春来7bkyf7 2018-01-27



亚伯拉罕曾注意自从该隐的日子以来,那些敬畏上帝之人与不敬畏上帝之人间通婚的结果。他自己与夏甲结婚,以及以实玛利和罗得之婚姻的后果,都摆在他面前。


由于亚伯拉罕和撒拉缺少信心,结果生了以实玛利,公义的血统和不敬虔的血统混杂起来了。而且父亲在他儿子身上的影响力,被母亲拜偶像的本族和以实玛利的异教妻子的影响所抵消了。夏甲和她为以实玛利所娶的几个妻子的嫉妒,在以实玛利家中筑成了一道藩篱,亚伯拉罕虽然尽力想予以拆毁,也是徒然。


亚伯拉罕早年的教训,在以实玛利身上不是没有效果的,但是由于以实玛利几个妻子的影响,结果他的家里就拜起偶像来了。以实玛利既离开了父亲,家里又没有彼此相爱和敬畏上帝的心,反而时常吵闹纷争,使他至感痛苦,他就不得不到旷野去作一个酋长,过一种野蛮抢劫的生活了。


“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创16:12)


他在晚年固然悔改他的恶行,归向他父亲的上帝;可是他遗传给他子孙的特性仍然存留。他的后裔成了一个强暴好乱,崇奉异教的大族,经常是以撒后裔的麻烦和苦恼。


罗得的妻子是一个自私自利不敬虔的妇人,罗得与亚伯拉罕的分离原是她的影响所造成的。若不是为了她,罗得就不会留在所多玛,很久得不到有智慧又敬畏上帝之先祖的劝戒。


罗得若不是早年领受了亚伯拉罕忠心的教训,则他妻子的影响以及邪恶城市的薰染,必会使他背弃上帝。罗得的婚姻以及他拣选在所多玛居住,乃是遗留给后代一连串祸患的根苗。


敬畏上帝的人与不敬畏上帝的人结合,是不会没有危险的。



“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摩3:3)


婚姻的幸福和成功,有赖乎双方的同心联合;信主的和不信主的人之间,在嗜好,心情和志向上都是根本不同的。他们是在事奉两个彼此不能和谐的主。无论一个人的节操是多么纯洁正确,但他那个不信主之配偶的影响,总有引诱他离弃上帝的趋势。


那在悔改之前已经结了婚的人,于悔改之后,夫妻在宗教信仰上虽然有很大的距离,但信主的人对忠于他的配偶有更大的责任;可是他应当把上帝的吩咐放在任何地上亲族关系之上,即使他遭受试炼和逼迫,也该如此。


信主的丈夫或妻子的这种忠贞,再加上仁爱和温柔的态度,可能有感化力来争取那不信主的配偶。但是基督徒与不信主的人结婚乃是《圣经》所禁止的。主的指示是: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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