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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速递︱ACOG委员会:产前类固醇激素的最新治疗推荐

 若水三千1025 2018-01-27


审校:孙笑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近期,美国妇产科学委员会成员在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上发表了关于产前皮质类固醇激素应用的最新指南,旨在指导临床医生把握在早产发生前进行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时机和频率,改善患者的妊娠结局。


在可预期早产中使用糖皮质激素,是改善新生儿结局最重要的产前治疗之一。对存在即将早产风险的妇女实行产前糖皮质激素治疗,与新生儿发病率、死亡率的降低密切相关。与产前没有接受糖皮质激素者比较,产前接受过糖皮质激素的妇女,新生儿患呼吸窘迫综合征(RR,0.66;95% CI,0.59–0.73)、颅内出血(RR,0.54;95% CI,0.43–0.69)、坏死性小肠结肠炎(RR,0.46;95% CI,0.29–0.74)以及死亡(RR,0.69;95% CI,0.58–0.81)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有显著性降低。

 指南建议

美国妇产科学会推荐如下:

1.对于孕24-33 6周,且7天内有早产风险的孕妇(包括胎膜破裂和多胎妊娠),推荐进行一个疗程的糖皮质激素治疗。对于某些孕23周的孕妇7天内有早产风险者,也可考虑进行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而不考虑胎膜是否破裂和胎儿数量。

2.在围存活期7天内有早产风险的孕妇,是否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应基于她们的家庭是否决定进行新生儿复苏,并考虑患者家庭的最终决定。 

3.对于34-36 6周且有7天内早产风险者,如之前未进行过糖皮质激素治疗,建议进行一个疗程的倍他米松治疗。

4.目前不推荐常规重复性疗程或进行序贯性疗程(2次以上)。

5.推荐小于孕 34周出现早产迹象,且之前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治疗已过 14 天的患者,在 7 天内进行单次皮质类固醇激素重复治疗。如有临床指征,最早可在上一疗程的7天之后进行急救性的糖皮质激素治疗。

6.在PPROM(早产胎膜早破)的情况下,是否使用重复或急救糖皮质激素疗程这个问题尚存在争议,且没有足够证据支持或反对。

7.支持对胎儿宫内暴露于糖皮质激素的长期子代结局进行持续监测。

8.鼓励进行质量提升策略来优化合理与及时的产前糖皮质激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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