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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一名“包工头”恶意欠薪 罚款一万判刑两年

 恰恰365 2018-01-30

  2017年年初,亳州市人社局接到讨薪人员投诉,他们的包工头拖欠班组30多名工人工资。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还接到其他讨薪人员投诉同一个包工头。2017年11月,包工头谷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监察支队接到 30多名工人投诉

  2017年2月13日,市人社局监察支队接到工人何圣龙等人的投诉。他们说,安徽省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亳州经开区某小区项目,拖欠内粉班组32名工人工资共73万余元。

  据投诉人何圣龙反映,他们从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谷某处,承包了该小区5#6#楼内粉劳务。2015年10月带领工人进场施工,工程计价按照展开面积计算,总工程款100.65万元。之后,谷某支付班组工人工资27万元,拖欠了工人工资73.065万元。

  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部分劳务由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2015年9月1日,该公司与谷某签订了二次结构承包协议,将其中的内粉工程分包给谷某。谷某又将一部分内粉工程分包给了何圣龙,由何圣龙负责施工。

  拖欠37名工人工资近80万元

  “由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反映,2017年1月1日之前,已经支付给谷某班组人民币200多万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说。2017年1月24日,谷某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明确承诺工程款全部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存在任何工资纠纷,愿意承担任何法律后果。1月25日,劳务总包单位财务人员盛某报警,称受谷某胁迫,在谯城区州后街建设银行向谷某转账人民币75万元,且支付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案件调查中期,监察支队又接到另外两名人员投诉,反映谷某还拖欠4名工人工资6万元。“我们依据何圣龙班组、张连和班组和张明富班组提供的工资表、询问笔录等相关材料得知,谷某目前拖欠37名工人工资791510元。”工作人员说。

  拒不支付工资判处2年有期徒刑

  随后,市人社局分别于2017年3月10日,17日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谷某来亳州市人社局监察支队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但他拒不配合处理拖欠工资的问题。

  2017年3月17日,亳州市人社局依法向谷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谷某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谷某逾期未支付。2017年5月11日,亳州市人社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对谷某网上追逃。2017年5月25日,谷某在宁波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2017年6月15日,谷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17年11月,谷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目前,施工总包单位已安排资金准备发放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下一步,施工总包单位将通过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王化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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