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全市中小学要利用寒假,开展抵制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强调,对本市范围内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科研机构(含电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并重申以下规定。
1.严禁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等行为。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严禁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完全教授教学内容,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4.严禁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生源。 5.严禁在校外办学(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6.严禁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并从中获取利益。 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1.各单位应将《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的手中,并做好“回执单”的收集整理工作。 2.各学校在寒假前,应对教师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传达《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重申从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3.各学校要结合寒假家访、慰问等活动对教师师德师风特别是有偿补课情况进行摸排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培训机构抽查。 4.各学校应分析研判本单位师德师风状况,谋划新学期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整治有偿补课方案,报同级教育有关部门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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