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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雨花石70 2018-02-02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缺点。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范围

(一)用药错误 病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在为患者执行治疗性医嘱时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采血错误等。

(二)非计划性拔管 病人在住院期间由于病人或护理人员等因素发生的计划外拔管行为。

(三)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发生错误。

(四)意外事件 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压疮、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自杀等与病人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事件。

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级

(Ⅰ级 )警告事件——非预期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不良后果事件——因护理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四、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流程

(一)当事人立即通报医生及时处理,采取补救措施,及时中止,防止或降低不良影响发生,对发生不良影响时,做好相关善后处理。

(二)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根据事情性质立即或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

(三)护士长组织病区护士进行讨论,调查发生原因,定性,处置意见,整改措施等书面资料,将责任人及病区的相关资料交给护理安全质控小组,质控小组对不良事件经调查,核实资料后,提出意见,1周内交所有资料到护理部。

(四)护理部将护理质控小组及护士长、护理部所有讨论及处理的资料合并备案存档。

五、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六、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及激励机制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四)激励机制:

1、对主动上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工作态度积极的科室通报表扬。

2、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责任护士、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护理人员科内给予适当奖励。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奖励综合目标奖0.1分。

4、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给予扣综合目标管理奖0.2分。

七、监管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实行护理部、护理安全质控小组,临床科室参与的管理体系。

各临床科室应积极主动上报,全院年上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至少≥10例,对于护理安全(不良)安全事件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施。

护理安全质控小组对科室上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及时给予调查及核实,给出改进意见,每季度进行汇总,分析结果及时反馈护理部,保证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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