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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再评价

 太平洋的怒潮 2018-02-02

魏同贤
内容提要 俞平伯先生是新红学的代表人物,他对《红楼梦》研究作出了独特的贡献。他较全面地论证了高鹗的续书,对《红楼梦》原稿某些章节和八十回后佚稿情况作了合理的推断,在鉴赏方面也有新鲜独到而细致入微的意见。俞平伯在某些问题上,如自传说问题、八十回后的佚本问题等等,能够以真诚的学者态度,主动修正失误,使认识不断前进。 对俞平伯在某些理论问题上的观点,需要作进一步澄清。与其说他认为《红楼梦》是自然主义作品,不如说他认为《红楼梦》是现实主义作品更为确切。关于考证的地位与作用问题,他作过“过于拘滞”的自我批评,也发表过正确的看法。关于“传统性”、“独创性”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问题,他的概括和阐述是有缺陷的,但也有一些精见卓识和思想光采。俞平伯红学的局限和失误,主要是对《红楼梦》“作意”的解释不完全符合创作实际,对作者的倾向性特别是在钗、黛的看法上不合作家原意,对《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的价值认识不足,对《红楼梦》中的色空观念解释不当。 一九五四年对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进行过一场大规模的批判运动。这场批判运动,混淆了学术与政治乃至敌与我的界限,是关于《清宫秘史》和《武训传》问题的批判运动的继续和发展,是实际存在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路线在学术方面的又一重要表现,它在总体上是应子否定的。

开头的话

自一九二一年俞平伯先生和顾颉刚先生讨论《红楼梦》以来,岁月已经驰过了六十五个年头。六十五年来,俞先生曾同胡适、顾颉刚等相互启发、推动,通过他那辛勤的考索、细心的体味,认真的分析,把我国的红学研究推上了历史的新阶段,开创了新学派。这个新学派的出现,的确一新了人们的耳目。尽管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观点看来,新学派仍然存在着不少破绽和失误,但在同旧红学相对照而言,它仍然不失为一种历史的前进。因此,作为红学发展的一个历史环节和俞先生六十五年来红学研究的总结看待,无疑是应该给予一个全面而科学的评价的。

俞先生对红学的贡献

一九二一年兴起的新红学,敲响了曾流行过一个半世纪之久的旧红学的丧钟。胡适宣布旧红学“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俞先生说旧红学全是“猜谜语”、“猜灯虎儿”。尽管这种概括是不全面、不公允的,但是却尖锐地指出了旧红学的弊端,唤起人们冲破它们的思想束缚。于是,胡适等便由过去专门“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的研究道路,改而迈上了“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胡适说均见《<红楼梦>考证》)的研究途程。胡适在考证《红楼梦》的道路上迈出了他的第一步,从此也就引起了俞平伯研究《红楼梦》的兴趣,触发了他写作《红楼梦辨》的契机,对此,他是直言不讳的:“一九二一年—我返回北京。其时胡适之先生正发布他底《红楼梦考证》,我友顾颉刚先生亦努力于《红楼梦》研究;于是研究底意兴方才感染到我。”(俞平伯:《红楼梦辨·引论》。以下凡引俞平伯《红楼梦辨》、《红楼梦研究》中语,均不出注。)而且,俞先生在自己的著作中多次借用、征引胡适的观点,资料,作为自己立论的依据,比如在曹雪芹的生平和家世、《红搂梦》为曹雪芹的自叙传说、《红楼梦》的版本等等方面,俞先生都是直接取自胡适的。所以,不管从研究《红楼梦》的观点、立场、方法上看,还是从涉及的领域、问题以及所得出的结论上看,说俞先生和胡适同是新红学的代表人物,是决不过分的。

新红学于旧红学是相因相革的,但它之所以能够取代旧红学而使《红楼梦》研究迈上一个新阶段,这却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历史的辩证的发展,新红学以它研究方法的优越和研究成果的显著,必然会使旧红学相形见绌。从优点讲,它以较为严密的(即使是形而上学的)考证、推理研究,去代替那种牵强的附会和虚妄的猜度,虽然未必尽善,却也不失为一大进步;从成果讲,新红学一出场就弄清了《红楼梦》的作者及其家世,注意到了作者著书的情况以及版本的搜集研究,这都是旧红学所无法比拟的。所以这个新学派的兴起才会那样的迅猛、强大,旧红学的衰微也才会那样的疾速。而俞先生这位新红学中的代表人物,正是以他独特的贡献丰富了新红学的。

1.较全面地论证了高鹗的续书

在《红楼梦》问世以来的两个多世纪中,程伟元、高鹗的一百二十回本盛传了整整一百二十年(从一七九一年程甲本的出现到一九一0年戚蓼生序本的印行),在这期间,不但以各种名称、版本印行着一百二十回本,而且学术界大都以为《红楼梦》的原貌本就如此,绝少异议,只是在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里有过这样一条记载:

《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

这条为旧红学所提供又为旧红学所忽视了的记载,恰恰被胡适所注意,他以此为依据,考出:“程排本作序的高鹗是实有其人,还使我们知道《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而俞先生正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进行了他的关于后四十回续书问题的探讨的。所不同的是,在结论上胡适还有一点保留:“当日抄本甚多,若各本真无后四十回的目录,程伟元似不能信口胡说,因此,我想当时各抄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目录的。”而俞先生却认为“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而为“兰墅先生的大笔”。

在论证这个问题的时候,俞先生并不是空发议论,而是力求把结论建立在坚实可靠的事实基础上。在这里,他有材料的依据、常情的揣度、艺术的分析,将大量的资料作为证据来证实他的论点。而他的总原则却是“处处去找前后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使补作和原作无可调和,不能两立。”这样的原则不是没有缺陷,因为同一作家的同一作品,由于创作思想的发展变化或创作态度的不够严谨,不管是故事情节还是人物性格,乃至 细节、语言,前后出现差异甚至大相径庭的现象,在文学史上并不是罕见的。《红楼梦》的创作过程,既然在时间上曾经“十年辛苦”,这就未尝不会发生创作思想上的变化,在写作上复又“增删五次”,这也难免出现前后不相照应的现象,更何况脂批明讲“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显然是一部未完稿,在这种隋况下,作品在内容和文字上存在一些疏漏,是意料中的事情。但是,《红楼梦》的情况却又并非定是这样,它虽然是作者长期创作、几经修改的未完稿,在高明如曹雪芹这样的大家笔下,它不应出现明显而重要的矛盾和疏漏,因此,俞先生所提出的探讨续书问题的原则,对《红楼梦》来说则又是恰当而合理的。今存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确有后人续补的问题,这人便是俞樾所指出的高鹗。于是,俞先生处处去寻求原作和续作的矛盾以解决续书问题,这便是可取的了。

在这个原则的指引下,俞先生首先揭示了程伟元序文的破绽,他以为续书之得于“破纸堆中”、“鼓担上”,“这样奇巧的事情,总有些令人不相信。那就没有法子,程伟元只得再造一个谣言,说原本原有一百二十回底目录。俞先生的全部辨伪工作就是从破除这个“谣言”入手的。对此,俞先生除了主要用考据学的方法,紧紧抓住宝玉命运和全书情节上的矛盾,用确凿的材料加以对比之外,还使用了文学创作的“常情”加以补证。他先是讲:“后四十回中写宝玉结局,和回目上所标明的,都不同第一回中自叙底话。”“最显明的矛盾,是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其‘中乡魁’;贾氏应一败涂地,而目中明写其‘延世泽’;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后是讲:“本文未成,回目先具,不合作文时底程序。”“一篇文字未落笔之先,自然有一个纲要,但这个大抵是不成文的,即使是成文,也是草率的。真正妥当的节目的编制,总在文字写定之后。雪芹既无后四十回之文,决不会先有粲若眉目,对仗工整的后四十回之目。”从而得出了:“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的结论。

续书说的提出和论定,无异空谷足音,震动了当时的红学界。它的意义自然不仅仅在于说明《红楼梦》是一人独创还是曹作高续,而是给红学研究又开拓了一个广阔的领域,它涉及对《红楼梦》原作及续作的评价,曹雪芹的世界观,创作思想和创作构图,以及一系列有关的问题,诸如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结局等等,使得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论断更准确、科学、可靠。尽管后来由于材料的逐步发现,后起者的继续开掘,对四十回曾有过不同的看法,但关于高续的问题,始终没能提出有力的否定性的证据,因而它的科学价值至今仍然存在。

不过,俞先生关于续书问题的贡献远不止于论定,而是对该问题进行了相当完备而周密的研究。像高鹗续书的依据问题,俞先生经过悉心的勾索,就在前八十回中找到了“后四十回的荦荦大事”总计二十件、一百○一条的根据;从而认为续书的多数情节都能在前八十回中找得到根据,高鹗“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仔细,不敢胡来”,可以看出高鹗的续书态度还是“审慎”的。又像对续书的评价问题,他将后四十回的情节进行了概括以后,说是“只写了主要的三件事”,即(1)黛玉死,宝玉做和尚。(2)宝玉中举人。(3)诸人底结局,很草草率的结局。这意思就是,续书在人物性格和故事情节上根本谈不到发展、继续,而不过是匆忙的结束。在这个结束的工作中,“凡高作较有精采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情做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都没有精采。”这也就是说续书并不是真的文学创作,仅止于模仿而已。

当然,续书的缺陷并不单单是模仿,而是在主要人物的结局和情节的发展上违背了原作的精神,造成了前后的矛盾,损害了《红楼梦》的思想艺术价值。单以宝玉中举来说,俞先生就一连列举了续书的三大错误:

宝玉修举业,中第七名举人。(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八十八,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高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六回书,去叙述这件事,却铸了一个大错。何以呢?(])宝玉向来骂这些谈经济文章的人是“禄蠹”,怎么会自己学着去做禄蠹?又怎么能以极短之时间,成就举业,高魁乡榜?说他是奇才,决奇不至此。这是太不合情理了,谬一。(2)宝玉高发了,使我们觉得他终于做了举人老爷。有这样一个肠肥腹满的书中主人翁,有何风趣?这是使人不能感动,谬二。(3)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怎么会平白地中了举人呢?难道曹雪芹也和那些滥俗的小说家一般见识,因自己的单薄,写书中人大阔特阔,以作解嘲吗?即决不是的!那么,高鹗补这件事,大违反作者的原意,不得为《红楼梦》续书,谬三。

应该说,这种批评是抓住了续作与原作的根本歧异之点而作出的有见地的概括,因而是很有意义的。特别值得提出来的,是俞先生已能从高鹗和曹雪芹生活道路的不同所造成的世界观的差异方面去观察问题,建立论点,既做到了知人论文,又重视了世界观在创作中的重要作用,这在当时是十分难得的。关于这,俞先生曾发表过不少精辟的见解,还是让我们看看他自己的论述吧: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俩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中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很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像带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都跟着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一点线索——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雪芹原意如此,毫无愧色地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

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

在这些论述里,除了在作家的经历与作品的人物关系问题上的看法稍嫌呆滞之外,其主要论点即高、曹世界观的差别及其对作品的影响,都是可取的,至今仍然站得住的。

一方面承认高鹗续书的有根据、“审慎”,一方面又指出续书对于原书的违背以及作家世界观对作品的影响,这是不是相矛盾呢?不。“审慎”说的是续书者的态度,相违背说的是续书的客观存在,态度自不会不影响到续作的成败得失,但决定的还在于续作者的世界观、生活实践和艺术素养。高鹗虽是“审慎”地按照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所提供的线索来进行他的补作,但却无法克服他在世界观等方面同曹雪芹的距离,因而就造成了续作与原作的较大差距。这一点,在俞先生那里是论述得清楚的。而且,由此引申,俞先生还认为不管续作者的才能多大,续书总是吃力不讨好的,是不可能的。这的确堪称真知卓见,可惜这一点至今还未被人们所普遍认识,续书的把戏还在被人们玩弄。

但是,高鹗、程伟元本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问世以后的一个多世纪里之所以能够盛行不衰,之所以会受到读者的经久的承认、欢迎,这却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这其中的因素自然是多方面的,不过,首先应该寻求的还在于续书本身,因为,八十回后的续书并不仅高鹗一种,在那多种续书中读者独独看中了高鹗的续本,这就耐人寻味了。这里就有个如何全面地看待高鹗续作的问题。关于这,俞先生是这样说的:

说高鹗不该续《红楼梦》是对的,说高鹗特别续得不好,却不见得的确;因为无论谁都不适于续《红楼梦》,不但姓高的一个人而已。

这就从文学创作的个性特点上给高鹗续作的失败提供了一个下台的阶梯,更何况:

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底功绩。即使我们现在能够约略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我们不能不承认,俞先生这样评价高鹗的续作是全面而公允的。在这同时,也就回答了读者为什么欢迎高续的问题。

2.对《红楼梦》原稿某些章节和八十回后伕稿情况的推断

《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既已“分家”,八十回后曹雪芹的部分原稿又已“迷失”,而前八十回又几经增删,于是,人们便很自然的、好奇的去探寻原稿甚至雪芹构思的面貌。在这方面,恰恰又是俞先生的成绩最为突出。

对于前八十回,俞先生除了依据当时已经被发现的庚辰本指出其中几处明显的不完整,如第十七、十八回不分回,第三十五回和三十六回之间存在一段缺文等等之外,特别对秦可卿之死进行了考索。他觉得“本书写秦氏之死,最为隐曲,最可疑惑,须得细细解析一下方才明白;若没有这层解析工夫,第十三至第十五这三回书便很不容易读。”那末,这种隐曲和疑惑究竟在哪里呢?俞先生曾经分列了四项:①、“从荣府中闻丧写起,未有一笔明写死者如何光景,如何死法。”②、第十三回说:“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这“纳闷”和“疑心”字样用得奇怪。③、秦氏既患的是痨症,自不会骤死,骤死才引起了人们的疑心纳闷。④、秦氏死后的各种光景,以及宝玉惊得吐血,贾珍的哀毁逾恒、如丧考妣,尤氏的胃病复发等,无一笔涉及她的悲伤,瑞珠的触柱,宝珠的作义女等等。从这些地方看,他以为“秦可卿之死,并不定是病死”。“从各方面推较,可卿是白缢无疑”。在这里,再证之以《红楼佚话》如下的一段记载:“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以与贾珍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又言鸳鸯死时,见可卿作缢鬼状,亦其一证。”更使得俞先生的推断准确了。然而,秦氏既是缢死,作者何不直写,而偏偏“用笔如是隐微幽曲”呢? 对此,俞先生是这样回答的:“若明写缢死,自不得不写其因;写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则非作者所愿。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其真,亦非作者之意。故处处旁敲侧击以明之,使作者虽不明言而读者于言外得求其言外微音。全书最明白之处则在册子中画出可卿自缢,以后影影绰绰之处,得此关键无不毕解。”这个回答虽未必令人满意,但确也可聊备一说,有助于人们理解《红楼梦》在描写秦氏之死方面所呈现的隐微幽曲。由于时代的限制,他当时还没能见到甲戌本第十三回的如下批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因而自然不可能设想关于秦氏之死的描写曾有过这样一个修改过程,也不可能设想原稿曾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个回目。不过,俞先生根据他当时仅有的资料所取得的结论,正是与此相吻合的。从这里,我们正可以看到俞先生研究的细密及其卓识。

八十回后故事情节会有怎样的发展,人物命运会有如何的结局,俞先生也作过一系列推测。这些推测,由于原稿的迷失和未成,我们当然难以逐一鉴别其准确性,但这却并不妨碍我们依照常情判断其合理性。正像寻求高鹗续书的依据一样,俞先生在做这些推测时,同样是从前八十回原著中逐一进行勾索、排比,按照事物应有的规律,加以揣测的。他说:“八十回后底书中事实,可依照八十回中底事实,大略分为四项:(1)贾氏,(2)宝玉,(3)十二钗,(4)众人。”这就既讲明了他的推测方法,也概括了他推测的方面。关于贾氏,他认为“后来是终于衰败,所谓‘树倒猢狲散’,这是无可疑的。”至于怎样衰败?衰败后又如何?对前者,他以为“有两个可能的答语:(1)渐渐的枯干下去,(2)事败罹法网,如抄家之类。”“原书叙贾氏结局,大致和高本差不多,只是没有贾氏重兴这回事。”关于宝玉,必有一种很大的变局在八十回以后,但到底是:(1)穷愁而死,(2)出家,还是(3)穷愁而后出家呢?俞先生是相信第(3)种可能的,“曹雪芹想像中贾宝玉的结局,自然是贫穷,但贫穷以后也许真是出家。”到后来,一旦有证据说明在有正本中提到的后三十回为曹氏的残稿之后,他就欣喜地说:“三十回本发现得最晚,有许多地方暗合我们底揣想,这是我们所最高兴的。”在那个三十回残稿中,恰恰是“宝玉贫寒不堪”的,以至到了“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的境地,“故后文有悬崖撒手一回”。关于十二钗,可举王熙凤和巧姐一谈,王熙凤的“返金陵”,俞先生以为只有“被休这一条道路;且从八十回所叙之情事看,凤姐儿全犯所谓‘七出之条’,而又不得于丈夫翁姑,情节尤觉吻合。我敢作‘被休弃返金陵’这个假设的断案。”至于巧姐,俞先生则有“一点独创的新见”:

依我说,巧姐应被她底“狠舅奸兄”卖了;这时候,贾氏已凋零极了,凤姐已被休死了,所以他们要卖巧姐,竟无有阻碍,也无所忌惮。巧姐应被卖到娼寮里,后来不知道怎样,很奇巧的被刘老老救了,没有当真堕落到烟花队里。这是写凤姐身后底凄凉,是写贾氏末路底光景,甚至于赫赫扬扬百年鼎盛的大族,不能荫庇一女,反借助于乡村中的老妪。

关于贾府众人,俞先生特别说到邢夫人与凤姐的关系,他“以为贾母死后,邢夫人与风姐必发生很大的冲突,其结果风姐被休还家。这也是八十回后应有的文章。”这是因为,“风姐平素作威作福,得罪了多少下人,而邢夫人又是禀性愚弱,多疑的人;(第四十二,第五十五,第七十一回)两方面凑合,那些下人岂有不去在邢夫人面前搬弄是非的理?”所以,“贾母死后,风姐失势,自然必当有恶剧才是。而且,邢夫人和风姐的冲突,贾母在时,八十回中已见端倪了。”这端倪就是第七十一回的回目:“嫌隙人有心生嫌隙”和该回中的正文“邢夫人自以为要鸳鸯讨了没意思,贾母冷淡了她……自己心内,早巳怨忿了。又有在侧一干小人,心内嫉妒,挟怨风姐,便挑唆得邢夫人着实憎恶凤姐。”“鸳鸯说:‘……那边大太太,当着人给二奶奶没脸。”就由于此,“册子上一座冰山,是活画出墙倒众人推的光景。而与邢夫人交恶一事,尤是冰山骤倒的主因之一。”

在贾环、赵姨娘和宝玉之间,俞先生“也以为八十回后必不能没有这一场恶剧。”“宝玉与贾环母子底仇怨,八十回中屡见,如第二十回贾环说宝玉攒他;第二十五回贾环将蜡烛向宝玉脸上推;第三十三回,贾环在贾政前揭发宝玉底阴私,使他挨打;但最明显,一看便知道必有后文的,是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这回底色彩在八十回最为奇特,决非随意点缀的闲文可比。”

如此等等的揣测,是绝少验证的可能的,自然也就无法确定其准确程度,但是,我们同时也无法否认其合理性,因为他从考证学的角度加以推论,相对来说还是严谨,细密的,较之后人的某些臆测要高明多了。这种揣测在局外人看来固然难免游戏笔墨的嫌疑,但在俞先生却也未始不是一件严肃的工作,是有助于人们了解《红楼梦》及其作者的创作思想的。

3.在鉴赏方面有些新鲜独到而细致入微的意见

除了在考证方面表现了俞先生所具有的严格素养之外,在文艺鉴赏方面,同样也反映了俞先生的独特才能,所以在红学领域,与其说俞先生是位评论家,倒不如说他是一位考证家和鉴赏家更为恰当。在俞先生的红学论著中,文艺鉴赏方面的见解几乎随处可寻,特别突出的则是那篇《‘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图说》。这篇既具考证的工夫、又富鉴赏的水平的力作,往往被误认为是茶余酒后的谈助,这是颇不公允的。从考证的角度,俞先生依据“是晚席上的总人数”、黛玉湘云宝玉等的位置和行令的点数,精心绘制了一幅席次图,“诠明图中的席次以后,再讲这回书。图出于书,图方可信,以书合图,书乃更明。”也就是说,绘制这样一幅夜宴图固然是一件小小的谨细的考证工作,但这却仅仅是一项工程的第一步,接下去还在于求得“书乃更明”,因为这次夜宴虽非正式的宴会,席次的排列却也牵涉到人物的尊卑、亲疏关系、性格、外貌特点,故事情节发展,照俞先生说来,就是“在八十回内为太虚幻境以后最重要的全书人物的提纲,而为群芳与宝玉关系及其身世之总结。”明白了此,我们就不会轻视俞先生的这篇文章了。

正由于俞先生以为这回书有些“总结”的性质,所以他才对之进行了如此细致的研究。从情节的前后呼应来讲,俞先生说:

有远应前者,如宝钗掣签与二十八回或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相应是也。亦有近应前者,如湘云之签应“憨湘云醉眠芍药禋”;香菱之签应“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是也。(俱二十六回)亦有后应者,如黛玉的芙蓉签应后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金玉缘》评曰“已到芙蓉诔”是也;亦有应后,虽后文不可见而可见其极重要的,如袭人改嫁别有天地固无论已,麝月签诗为“开到荼蘼花事了”直到全书的最后。所以麝月问:“怎么讲?”宝玉皱皱眉儿,忙将签藏了,说:“咱们且喝酒罢。”结尾境界之萧飒,其文虽不可读,而犹堪想像见之也。

从人物的性格、命运来讲,俞先生说:

递到宝钗,得牡丹花,题着“艳冠群芳”,又注着“此为群芳之冠”……今按《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这一回书自以宝玉为主而特尊宝钗,又与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同义,言钗终将入主怡红也,故抽得花王之签,而居第一座……又众人都笑说:“巧得很,你也原配牡丹花”,……宝玉却只管拿着那签,口内颠来倒去念“任是无情也动人”。

在这里,我们且撇开俞先生所主张的“薛林双绝”不谈,单就他在本回中从掣签的次序、名目等方面所具有的象征意义,探索到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性格的特点和命运结局来看,无异是一位深谙内情的向导,在读者面前开启了一扇艺术之窗,让人们看到,在曹雪芹笔下,即使是一回书、一次宴会、一些看似平常的细节如排座次,乃至一言一行、一签一词,都不是信笔写下的文字,而是作者精心构思、创造的成果,它们都是一个艺术整体的有机部分。关联着整部作品的创作旨意和典刑塑造。

以上,我把俞先生的红学贡献概括为三个方面,既不敢有准确无误的自信,又不能免挂一漏万的粗疏,不过是举其主要之点,借以对俞先生的红学求得一个较为客观的、历史的评价,以给予他一个应行的历史地位。

在修正错误中前进

在修正错误中前进,这是人们把握真理的一般规律。人的认识过程,总址不断地由浅入深、由片面到全面、由表面到本质,从而取得对事物的正确的或接近正确的认识的。只有蠢人才会陷入固步自封、坚持己见的泥坑,而俞先生正是越过了这一学术障碍,依据对新资料的新思考,诚实而坦率地修正错误的认识、申说新的见解,有人说俞先生的红学观点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前进,那是不确的。关于这种修正,从以下三个问题上可以看得十分清晰。

首先自然是自传说问题。

《红楼梦》为曹雪芹的自叙传,这是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的一大发现,也为不少学者所采用,这自然也包括了致力于红学的俞先生。他在《红楼梦辨》中曾经多次表述了这个观点,说“《红楼梦》是一部作者自传”、“确是一部自传的书”,“我们有一个最重要的观念,《红偻梦》是作者底自传”,我们很相信雪芹即宝玉,无论宝玉或出家,或穷困潦倒,总没有做举,登黄甲,这是无可疑的,因为既可以找雪芹实事做傍证,又可以把本书原文做真证”,“雪芹心中底宝玉,即是他自己,是极飘零憔悴的苦况的”。他甚至依据极不充分的曹雪芹的家世生平材料,同《红楼梦》的本事混而为一,做出了一个《<红楼梦>底年表》。可见他是相信并阐发自传说的。

不过,即使在当时,他也曾作了一点保留,所以一则说:“要知雪芹此书虽记实事,却也不全是信史。他明明说‘真事隐去’,‘假语村言’,‘荒唐言’,可见添饰点缀处是有的。从前人都是凌空猜谜,我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或者竟矫枉有些过正也未可知。”再则说:“《红楼梦》虽是以真事为蓝本;但究竟是部小说,我们却当他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气。即如元妃省亲,当然实际上没有这回事(清代妃嫔并无姓曹的),里面材料大半从南巡接驾一事拆下来运用的。这正是文学的穿凿,也是应有的文学手腕。”这不明明又是在自传说上留余地、打折扣吗?!大概也正是由于他在信史和小说之间留有“真事隐去”,“假语村言”这样一个未可忽视的余地的原因,所以他能较早地发觉了自传说的不合理,四年之后的一九二五年,先以《修正<红楼梦辨>的一个楔子》作为引言,接着便以《<红楼梦辨>的修正》为题,对自传说作了系统的修正和说明。他直率地说:“《红楼梦辨》待修正的地方很多,此篇拣最重要的一个先说吧。”这最重要的一个,恰恰“是《红楼梦》为作者的自叙传这一句话”(《<红楼梦辨> 的修正》,转引自《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3页。)。

当然,这时的修正还并不能达到彻底否定自传说(也无须彻底否定自传说),而只是对自传说给予了新的解释。他给“修正”一词规定的内涵是:“所谓修正只是给它一个新解释,一个新看法,并不足全盘推翻它。”而对自传说所进行的“新解释”便是:“《红搂梦》系作者白叙其生平,有感而作的,事本昭明不容疑虑。现在所应当仔细考虑的,是自叙生平的分子在全书究竟有若干?”为了回答这一点,俞先生首先划分了“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別”,也即“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这种划分不但表明了俞先生从我国古代“六经皆史”的传统观念中解放了出来,而且也从胡适所制造的自传说的思想桎梏中摆脱了出来,从而对传记与传记文学,历史与历史小说赋予了科学的概念。同时也还表明俞先生在进行文学研究时,已经有意识地吸取运用了现代文艺理论,注意以科学的文艺理论作指导去研究《红楼梦》。这一点,不管在俞先生本人,还是推广到整个红学界,都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诚如俞先生所说,胡适以其自叙传说取代了蔡元培等的影射说,因而形成了“近来人都相信曹雪芹以书中人宝玉自寓生平,甚至有想得过分,讲得过火的,仿佛书主人贾宝玉一举一动都代表曹雪芹似的。”这种现象当然以胡适为代表,不过同时也还表现在俞先生本人的研究著作中,甚至伟大如鲁迅先生也曾接受过这一观点。自然,鲁迅先生在接触了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之后,是改变了这一看法并批判了胡适的。而俞先生虽然没能掌握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但他却从一般文学与历史文学的区别中,从对《红楼梦》以及其他作品的创作实际的考察中,也对《红楼梦》是曹雪芹自传的看法作了一定程度的否定。所以俞先生曾不无检讨地说:“我在那本书(指《红楼梦辨》)里有一点难辩解的糊涂,似乎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换句话说,无异不分析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他的新看法就是:“本来说《红楼梦》是白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叙体或小史则不可。”而且,俞先生为此还特别申说了文学创作必须是以作者的生活为前提这个唯物论的反映论原理:“文艺的内涵——无论写实与否——必被决定于作者生平的经验;同时,我又以为这个必非作者生平经验的重现,无论是其作风是否偏重于写实。……若创造不释为无中生有,而释为经验的重构,则一切真文艺皆为创造的。写实的与非写实的区别,只是一个把咏经验的轮廓保留得多些,一个少些……以此通则应用于《红楼梦》的研究,则一览可知此书之叙实分子决不如我们所悬拟的多。写贾氏的富贵,或即取材于曹家,写宝玉的性格身世,或即取材于雪芹自己,(其实作品中各项人物都分得作者个性的一面。)写大观之‘十二钗’,或即取材于作者所遭逢喜爱的诸女……这些话可以讲得通的。若说贾即是曹,宝玉即是雪芹,黛为某,钗为某……则大类‘高山滚鼓’之谈矣。这何异于影射?何以异于猜笨谜?试想一想,何以说宝玉影射允礽、顺治帝即为笨伯,而说宝玉为作者自影则非笨伯?”(见《<红楼梦辨>的修正》。)到这里,我们不能不承认俞先生这种从理论到实际、从正面到反面的论述是至为精辟而详尽的,但是俞先生却意犹未尽,所以接下去他还进一步发挥说:“‘经验’在作品中是一种‘复合错综的映现’,而非单纯的回现。如我写甲事,实只写甲事之一部,不自觉中且有乙丙丁等事的分子夹杂其间”,具体说到《红楼梦》,其“自叙分子是上述中之甲,非自叙的分子为乙丙丁等,甲既在众因子中独擅胜场,故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非但没错,且可以说比较的‘是’:这是我们喜得自诩的。但若竟把此书老老实实当作一部自叙传来读,无异全称肯定地说某是甲,那些被压迫的乙丙丁分子岂不要联合起来,一致呼冤呢。”在这里,不管俞先生本人是否意识到,他在实际上又接触到文学创作的典型化问题,所讲的是那种以一个模特儿为主,再撷取其他素材以丰富主要人物的典型化方法。曹雪芹是用这种典型化方法进行创作的,所以,俞先生才提出:“我觉得现在还通行的自传说,实在有重新考虑的必要。”“这样的说法,非但是错误,不能解决什么,而且不必要,还会生出更多的麻烦来。”于是,当他一九五○年有机会将《红楼梦辨》改为《红楼梦研究》出版时,不仅删去了那张一度被鲁迅先生采入《中国小说史略》而又“把曹雪芹底生平跟书中贾家的事情搅在一起”的《<红楼梦>底年表》,而且将凡是明显涉及自叙传的地方,都作了修改。这自然表示了俞先生对自传说的否定,也说明了他在不断地前进。

在自叙传的问题上,俞先生前进的足迹是十分清楚的,不过,我们尚需作一点补充,那就是:即使是自传文学或传记文学,它的写作也并非生活的简单复映,同样也是需要经过作者的取舍、提炼、加工的,它对生活的反映也是典型化了的,因此,我们既不能贬低传记文学或历史文学的创作,更不应否定它们的社会意义。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但却也是一个一涉及《红楼梦》的自传说便易被忽视了的问题。

其次是关于八十回后的“三十回”佚本问题。

如果说,在关于自传说的问题上,俞先生是由于学术思想的推进而纠正了理论上的偏颇的话,那末,在关于“三十回”佚本的问题上,则是基于资料的发现而改变了结论上的失误。在《红楼梦辨》中,俞先生在资料并不充分的条件下,曾将从《戚蓼生序石头记》的眉评中所得知的一种后三十回的伕文,作为一种续书看待,认为是“一部很早,且较好的补作”,“佚本的详细内容究竟是如何的,我也不敢妄说,只看评注里所说的,处处和原本相映射,可见佚本是较近真的续书了。”他在将三十回的佚本同高鹗续书,“旧时真本”加以有限的对照以后,还说“三十回‘佚本’是《红楼梦》底三大部甲类续书。以我底批评,这本最好些,那两本互有短长。”可是,后来由于甲戌本、庚辰本的陆续发现,俞先生关于续书的结论就根本被动摇了,改而承认这就是被借阅者“迷失”了的八十回后部分曹雪芹原稿,所以在一九五○年印行《红楼梦研究》时,《后三十回的<红楼梦>》虽然篇名依旧,但却经过作者重新写过了,已经确认“所谓佚本乃是曹雪芹未完而迷失了的残稿”,“八十回书雪芹虽未整理得十分完全(见另文),但他的确写了后半部,所谓后三十回是也。”在这同时,他对这个佚本内容的勾索也更为细密了,他从1.贾氏抄家后破败;2.宝玉很贫穷;3.宝玉做和尚;4.玉石的迷失和复现;5.黛玉泪尽夭卒;6.宝钗嫁宝玉没有下列三件事;A、讽谏宝玉而宝玉不听,其时袭人已嫁,B、与宝玉谈旧事;C、宝钗追怀黛玉;7.湘云嫁卫若兰,卫也佩着金麒麟;8.风姐结局很凄惨,令人悲感,曾因头发事件跟贾琏口角;9.探春远嫁,惜春为尼;10.袭人在宝玉贫穷时出家前嫁蒋玉菡,他们夫妇还供奉宝玉宝钗,得同终始;11.麝月始终跟着宝玉,直到他出家;12.红玉(即小红)、茜雪在狱神庙慰宝玉;13.末回情榜备载正副十二钗名字共六十人,却以宝玉领首,每个名字下大约均有考语,现在只宝玉、黛玉底评语可知,等等共十三项,推测了这个佚本的大致面貌,甚至对这个佚本的回目,也作了这样的设想:“揣其情理,既曰‘后三十回’,似目录已全,不然评书人怎么知道这个数目字呢?”所有这些建立在资料基础上的推测,都是令人信服的,因而更可见俞先生决不固执己见,而是勇于在资料面前、证据面前改变自己的结论的,这才是一个科学研究工作者的应有态度。

在俞先生的红学论著中,前后看法曾经有过改变的很多,比如,关于曹雪芹的年龄,原以为公元一七一九年曹三十八岁,后来就改为一七二三年曹三十五岁,前后相差了八岁;原以为袭人是个薄倖的人,后来又纠正了这个看法,等等,在这里,如果用俞先生自己的话来讲,那就诚如他在《红楼梦研究》的自序中所说:《红楼梦辨》“出版不久,我就发现了若干的错误,假如让它再版三版下去,岂非谬种流传……错误在什么地方?话说来很长,大约可分两部分,()本来的错误,()因发现新材料而证明出来的错误。”这话是讲得十分实在、坦率的,只有真诚的学者才能如此。

那末,我们如果从另一个角度问:俞先生到底有那些看法值得肯定呢?俞先生也曾有过回答,他在一九四○年所写的《红楼梦讨论集·序》中,借着回答赵肖甫的询问表示:

赵君来书询拙作《红楼梦辨》何者可取,告以无可取则又重违其意,不得已答曰三篇耳,斯篇所录是也。入录之故,愿假此篇幅附言以告读者。

(一)“八十回后回目出高续”(《红辨》二)。回目与本文既不可分,而曹氏八十回后另有目与今传悉异。(二)“伕本之面目”(《红辨》十一)。若从戚本中辑出,其后适之先生历历证之,并以新旧材料补充甚多,而断之曰“平伯所猜想的佚本实是曹雪芹自己的残本”。(三)“论书中人秦可卿之死”(《红辨》十一)。此亦臆见幸中之一例也。三者以外固多尘累,行世且有愧,敢言传世耶。

这些话虽然也带着知识分子的自谦成分,但却无法否认他所流露的并不过分自信的谦虚态度。

从这些方面,我们应该有这样的结论:随着时间的推移,观点的改变、资料的发现,在若干问题上,尤其是自传说的问题上,俞先生前后期的观点是有明显不同的,这种不同虽然不能说已达到了绝对正确、永久定论的程度,但他那些既有事实上的依据、又有情理上的判断、还有理论上的阐述所作出的各种结论,的确是令人信服、予人启发的,并在红学领域占有一定的历史地位.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一个诚实的学者所表现的那种并不讳言自己的今是昨非,相反倒主动承认、批评、改正错误观点的态度和风格,是永远值得我们发扬的。

几个有待明确的理论问题

除了我在上文所提到过的关于文学是生活(“经验”)的反映、典型化的方法问题之外;在俞先生的红学著作中还涉及到其他一些文艺理论问题,我这里只就个人的理解试着作一些说明。

《红楼梦》到底是一部现实主义杰构,还是一部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记录,这在俞先生来说似乎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他一会儿说:“《红楼梦》作者底唯一手段是写生……写生既较逼近于真实,所以从这手段做成的作品所留下的印象感想,亦较为明活深切,即是在文学上的价值亦较高……我们看,凡《红楼梦》中底人物都是极平凡的,并且有许多极污下不堪的。人多以为这是《红楼梦》作者故意骂人,所以如此,却不知道作者底态度只是一面镜子,到了面前便须眉毕露无可逃避了。妍媸虽必从镜子里看出,但所以妍,所以媸的原故,镜子都不能负责。以我底偏好,觉得《红楼梦》作者第一本领,是善写人情。细细看去,凡写书中人没有一个不适如其分际,没有一个过火的;写事写景亦然。我第一句《红楼梦》赞:‘好一面公平的镜子啊!”’一会儿又说:“《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一会儿再说:“表面上看,《红楼梦》既意在写实,偏又多理想……大约有三种成分:()现实的,()理想的,()批判的。这些成分每互相纠缠着,却在基本的观念下统一起来的。虽虚,并非空中楼阁,虽实,亦不可认为传记年表。”一会儿还说:“《红楼梦》虽是现实主义的名著,其中非现实的部分却也很多。”如此等等。我们撇开这些话里的其他涵义不讲,单就《红楼梦》的创作方法来看,俞先生或说“写生”,或说“写实”,或说“现实主义”,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往往容易同俞先生早年所主张的自传说联系起来,以为他就是将《红楼梦》看作自然主义的作品,是以为作者用写生手法所完成的曹氏一家的事实记录。这当然是有缘由的,我不想涉论。但我又觉得问题并不是如此的简单,这里有三点情况不容我们忽视:1.写生、写实、镜子云云,严格讲来都不是科学的理论术语,因为它们都无力规定文学创作的流派或方法。写生既可理解为是对现实生活的照录,也可理解为是对社会现实的选取,前者当属自然主义的范畴自不必说,后者不也明含着现实主义典型化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和方式吗?!写实又何尝不如此,对它既可解释为是对社会生活的实录。也可诠释为是对社会现实的本质反映,而这显然又是两种创作方法的不同特征。至于作品的是否能成为一面镜子,那就更可以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了,自然主义的作品,依其对社会生活的直接而严格的反映来讲,它应该是一面镜子,但现实主义大师的成功创作,不也都是社会生活的艺术镜子吗?! 这是一。2.现实主义、自然主义、浪漫主义等等文艺理论,都不是我国文论的固有概念,它们都是近代尤其是五四运动前后方才逐渐传入中国的,在这个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一方面由于语言翻译上的因素,一方面由于概念理解上的因素,所以在当时的文艺理论上就出现过一些概念不清乃至混乱的现象,比如,写生、写实、写实主义、自然主义等等术语的概念,就曾因人、因时而异,只是随着我国现代文艺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对这些术语的概念才逐渐取得了一致的认识。这正好反映了我国文艺理论由幼稚到成熟的正常发展过程。这种过程表现在俞先生身上亦复如此。这是二。3.就俞先生个人来讲,在一九二一年,他说《红楼梦》是写生、写实、镜子,到了一九五○年,他就讲《红楼梦》是现实主义的了,这自然可以看作俞先生观点上的进步,但我们也不妨看作俞先生同一看法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表述。这是三。明确了这三点,是有助于我们正确了解和评价俞先生的观点的。在明确了这三点的基础上,我以为,与其说俞先生认为《红楼梦》是自然主义作品,不如说俞先生认为《红楼梦》是现实主义作品更为确切。

关于考证的地位与作用问题。考证本是研究学问的一种方法,或者说一个阶段,它在学术领域的地位与作用,是一向受到人们重视的,问题只发生在文学研究领域,尤其是红学领域。胡适以考证方法去追寻《红楼梦》的作者及其生平家世,并进而研究《红楼梦》本身,的确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考证毕竟只是研究工作的一个方面、一个步骤,它对于弄清史实、辨伪求真方面虽有不能忽视的作用,但若是以此代替整个研究工作,乃至代替评论工作,那就极为不妥了。胡适以考证法确定了《红楼梦》的作者为曹雪芹(),追索到了作者的生平家世,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但他将考证的范围扩大,进而企图以作者的生平家世资料来印证《红楼梦》的内容时,他就陷入了不可自拔的窘境,提出了自叙传的主张。深受其影响的俞先生,在其早期的《红楼梦辨》中同样承袭了胡适的错误。当他运用考证方法去寻求高鹗续书的依据、高续的一些重大情节与前八十回的矛盾、对八十回后故事情节和人物结局的推断方面,他是作出了可贵的贡献的。然而,一旦将这一方法推广运用到其他方面,那就立即显得捉襟见肘、破绽百出了。不过,俞先生和胡适不同的是,他在理论上对考证的地位和作用是有较为清楚的认识的。他曾讲:

有人以为《红楼梦》既是文艺,不应当再有考证底工夫,(在《时事新报·学灯》上曾有人说过,我却不能记忆了)我以为他是太拘泥了。考证虽近于科学的,历史的,但并无妨于文艺底领略,且岂但无妨,更可以引读者去作深一层的领略……文学底背景是很重要的,我们要真正了解一种艺术,非连背景一起了解不可。作者底身世性情,便是作品背景底最重要的一部。我们果然也可以从作品去窥探作者底为人;但从别方面,知道作者底生平,正可以帮助我们作更进一层的了解……我以为考证是游山底向导,地理风土志,是游人所必备的东西。这又是《红楼梦辨》底一种责任……我们要求真返本,要荡瑕涤秽,要使读者得恢复鉴赏底能力,认识那一种作品底庐山真面,做一个扫地的人,使来游者底眼,不给灰尘蒙住了;这是《红楼梦辨》底第二责任。”

俞先生这段话,本来是为《红楼梦辨》全书而讲的,但它却十分恰当地说明了考证的地位,作用以及应用范围,而这,却是在胡适的著作里所看不到的。大概正是由于此吧,他很早就发觉了新红学在考证方面的缺陷,并且接二连三地进行了批评。他说:

索隐而求之过深,惑矣,考证而求之过深亦未始不惑。《红楼梦》原非纯粹之写实小说,小说纵写实,终与传记文学有别。以小说为名,作传记其实,悬牛头,市马脯,既违文例,事又甚难,且亦无所取也。本非谓书中无作者之生平寓焉,然不当处处以此求之,处处以此求之必不通,不通而勉强求其通,则凿矣。以之笑索隐,则五十步与百步耳,吾正恐来者之笑吾辈也。

又说:

自一九二三年《红楼梦辨》出版以后,我一直反对那刻舟求剑、胶柱鼓瑟的考证法、因而我对这旧版自己十分不满。书中贾家的事虽偶有些跟曹家相合或相关,却决不能处处比附。象那《红楼梦》年表将二者混为一谈实在可笑,后来承鲁迅先生采入《小说史略》,非常惭愧。即如近人以曹頫来附会这书中的贾政,我认为也没啥道理,不见得比索隐派高明得多少。把《红楼梦》当作灯虎儿猜,固不对,但把它当作历史看,又何尝对呢? 书中云云自不免借个人的经历、实事做根据,非完全架空之谈;不过若用这胶刻的方法来读它,更是另一种的附会,跟索隐派在伯仲之间了。

还说:

《红楼梦》还有一种厄运,便是各式各样主观地猜谜式的“索隐”。近年考证《红楼梦》的改从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观方面来研究,自比以前所谓红学着实得多,无奈又犯了一点过于拘滞的毛病,我从前也犯过的。他们把假的贾府跟真的曹氏并了家,把书中主角宝玉和作者合为一人;这样,贾氏的世系等于曹氏的家谱,而《石头记》便等于雪芹的自传了。

在这几段话中,俞先生有自我批评,有对旧红学索隐派的批判,有关于小说与传记文学的区划,还有关于作家生活经历与其文学创作的关系的阐发,不过,他所反复讲到的还是关于考证的作用及其流弊的问题。他以为,在《红楼梦》研究中,考证是重要的,但要给它一个限制,那就是:“从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观方面来研究”,“以作者身世比较诠之”。只要这样做了,便能“有所得”。俞先生的这种看法,无疑是正确的,所以至今仍为不少红学工作者所采用。固为,研究一部文学作品或一种文学现象,脱离开作者的家世生平乃至历史背景,以及在一定条件下所形成的作者的世界观,去孤立地进行分析、评论,虽然也能做到大体不差,但却也未必十分确当,如果能通过考证,对上述各点先求得一个清晰的了解,那就会弥补仅仅从对作品进行分析所造成的缺陷。更何况,以考证所得的结果,去同作品的实际相对照,就能够看出作者是怎样选取、概括、改造、生发了生活原型,也即是通过这种“比较诠之”的工夫,研究作家反映生活的典型化的方法,这就扩大了研究的内容和领域。应该说,如果能将考证限制在,或者说应用于这个范围內,那是十分必要而可取的。但是,在当时的红学界,不管是胡适还是俞先生自己,是都并没有做到这一点的,所以才引出了俞先生的上述一再批评和自我批评。

照俞先生所讲,当时考证的运用,既有范围上的扩大,也有方法上的失误。所谓“求之过深”,所谓“附会”“比附”,所谓“刻舟求剑、胶柱鼓瑟”,所谓“过于拘滞”,就包含着这两个方面的流弊。的确,考证出作者的家世生平,有助于对《红楼梦》内容的评价分析,显示了考证的重大作用。但是,如果将其所得为依据,迳将作者看成作品的主人公,将二者等量齐观,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再则,考证方法离不开严格的逻辑推理,更不允许作违反事物发展规律的臆断,因而,它也就并不如某些人所想像的那样只是材料的罗列,或者是容忍随意引申,而是往往以确凿的材料为本证和旁证,以合理推论作补充,用逻辑推理的步骤来求得一定的结论。如果求之过深,刻舟求剑,那就是将考证引上了歧途。不幸的是,有人至今尚没有从这歧途上知返!

关于“传统性”、“独创性”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问题。

在《红楼梦辨》中,俞先生曾以《唐六如与林黛玉》为题,指出过曹雪芹所塑造的林黛玉形象,尤其是黛玉的“葬花一事,无论如何,系受古人的暗示而来,不是‘空中楼阁’,‘平地楼台’。“他通过唐六如葬花和林黛玉葬花的事实、唐六如的《花下酌酒歌》和林黛玉的《葬花词》、唐六如的《桃花庵歌》和林黛玉的《桃花行》相对照,取得了这样的看法:“我们在大体上着想,已可以知道《红楼梦》虽是部奇书,却也不是劈空而来的奇书。它底有所因,有所本,并不足以损他底声价,反可以形成真的伟大。古语所谓‘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正足以移作《红楼梦》底赞语。”

同是在《红楼梦辨》中,俞先生还曾拿《红楼梦》与《水浒》、《儒林外史》等等相对照,指出其风格上的差别,说是“我怎能说《红楼梦》在这点(指风格)上,和那种旧小说都不相同呢?我们试举几部《红楼梦》以外,极有价值的小说一看。我们常和《红楼梦》并称的是《水浒》《儒林外史》。《水浒》一书是愤慨当时政治腐败而作的,所以奖盗贼贬官军。看署名施耐庵那篇《自序》,愤激之情,已溢于盲外。‘《水浒》是一部怒书’,前人亦已说过.(见张潮底《幽梦影》上卷)《儒林外史》底作者愤激之情稍减于耐庵,但牢骚则或过之。看他描写儒林人物,大半皆深刻不为留余地,至于村老儿唱戏的,却一唱三叹之而不止。对于当日科场士大夫,作者定是深恶痛绝无可奈何了,然后才发为文章的……前《红楼梦》而负盛名的有<金瓶梅》,这明是一部谤书,确是有所为而作的,与《红楼梦》更不可相提并论了。”俞先生在这里所讲的,是从作者创作意图的不同论到风格上的差异,这自然也包含了《红楼梦》的创作个性、独特性。

到了一九五四年,则在《红楼梦随笔》和《红楼梦简论》中,先后两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并论述《红楼梦》的传统性和独创性问题。俞先生所谓的传统性,实际上是指《红楼梦》所接受的我国古代文学的影响,也即文学创作上相因袭、继承的方面。这是从他的有关论述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的。他说:

中国小说原有两个系统,一、唐传奇文,二、宋话本。传奇文大都用文言,写爱情神怪的故事。它的发展有两方面,一面为笔记小说,又一面又改编成戏剧,如有名的《莺莺传》之为《西厢记》。话本在宋时,一般地说分四个家数,最主要的是“小说”(这小说是话本特用的术语)和讲史。“小说”更能够反映当时社会的情况,元明两代伟大的长篇小说,如《水浒》、《西游记》、《金瓶梅》都从这一派变化出来的。从《红楼梦》书中,很容易看出它如何接受了、综合了、发展了这两个古代的小说传统。……本书实集合古来小说的大成。不仅此也,它还继承了更远的文学传统,并不限于小说,如《左传》《史记》之类,如乐府诗词之类,而《庄子》与《离骚》尤为特出……《红楼梦》的古代渊源非常深厚且广,已可略见一斑。自然,它不是东拼西凑,抄袭前文,乃融合众家之长,自成一家之言。

同样的,俞先生所谓的《红楼梦》的独创性,指的是它与前代小说的不同,它对前人的发展,也即是文学上的革新。这也是从他的论述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的。他说:

在《红楼梦》小说里,他(指曹雪芹)不仅大大发挥了自己多方面的文学天才,而且充分表现了北京语的特长。那些远古的大文章如《诗经》《楚辞》之类自另为一局近古用口语来写小说,到《红楼梦》已出现新的高峰,那些同类的作品,如宋人话本,元人杂剧,明代四大奇书,没有一个赶得上《红楼梦》的。

接下去,俞先生就从“立意和笔法”两个方面去论列《红楼梦》的“独创性”。关于“立意”,他以为,“本书虽亦牵涉种族、政治、社会一些问题,但主要的对象还是家庭,行将崩溃的封建地主家庭。主要人物宝玉以外,便是一些‘异样女子’,所谓‘十二钗’。本书屡屡自己说明,即第二回脂砚斋评也有一句扼要的话:‘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简单说来,《红楼梦》的作意不过如此。”关于“笔法”,那就是“真事隐去”“假语村言”,“像这样的写法,在中国文学里可谓史无先例”。这显然就是指《红楼梦》的独创性了。

至于传统与独创的关系,俞先生先是说:传统性“必须跟它的独创性合并地看,才能见它的真面。若片面地,枝节地只从字句上的痕迹来做比较,依然得不到要领的。”后是说:“本文虽分传统与独创两部分来看,实际上只是一回事,一件事物的两面。所以并不能指出《红楼梦》那段是创造的,那句是因袭的,要说创造,无非创造,要说‘古典’,无非‘古典’,就在乎您用什么角度来看。”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俞先生所谓的“传统性”,似乎无意于阐述我国古代文学的优良传统,比如人民性,现实主义等等,他只企图说明,像《红楼梦》这样一部奇书,并不是什么突兀而起的怪异现象,而是深受前代文学的滋养,在深厚的古典文学土壤中培育出来的文学创作之花,是作者广泛接受了古典文学的影响,加以融会.吸取而进行的崭新创造。至于他从人物性格、故事情节、诗词风格等等方面,同前代文学所进行的追踪寻迹的勾索,对照,以求得它们之间的发展轨迹,也正是为了说明《红楼梦》与前代文学的传承关系。如果这样的理解不错的话,那末,俞先生所谓的传统性还是合理的。俞先生所说的“独创性”,显然是指《红楼梦》与前代文学的不同,对前代文学的发展、改造。不过,俞先生在具体论述这个问题时,所概括的方面和进行的阐说上,是存在着缺陷的,这的确反映了他认识上的混乱。尽管早在二十年代之初,他已经讲到了《红楼梦》“能够一洗前人底窠臼”,“在我们文艺界中很有革命的精神”,但当他真的要论述这种“革命的精神”时,他就显得苍白无力了。但是,当他再进一步讲到这种文学上的继承与革新、借鉴与独创时,他却又有一些卓识,所云“合并地看”,“实际上是一回事,一件事物的两方面”,则又闪烁着辩证的思想光采。

俞平伯红学的局限和失误

在红学发展的历史上俞先生虽然起过推动作用,在学术见解上俞先生虽然是不断前进而又取得了可贵的成绩,但我却无意以此来掩饰,开脱俞先生红学研究的失误和局限,如果忽视了这个方面,同样是违反了实事求是的原则的。俞先生的新红学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有他的局限和失误,这倒不仅仅由于人们常说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而主要是由于主观的和客观的诸因素,使得他从初至今始终没能掌握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这实在也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有时不可避免的消极方面。

首先,关于曹雪芹为什么创作《红楼梦》,也即“作意”。俞先生把“作意”归纳为三点:1.“感叹自己身世,2.“情场忏悔”,3.“为十二钗作本传”。这种归纳我觉得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曹雪芹既在作品中概括了他个人及其家世的生活遭际,并有所感慨寄托,我们便难以否定作者不会对自己的身世有所感叹;曹雪芹既在作品中表现了那种“翻过跟斗”之后而产生的消极的色空观念,我们也就不大可能完全否认作者会通过《红楼梦》的创作,来表现他的一定程度上的“忏悔”;曹雪芹既在作品中写了十二钗的生平命运,要说是在给

她们作本传自热也未为不可。但是这却也正反映了俞先生的偏颇,因为,文学史的常识告诉我们。尽管触发作家创作契机的事件不同,点燃作家创作火焰的火星各异,然而,一切现实主义名著的出现,都既是作家对现实生活的真实而典型的概括,又是作家进步的世界观在文学作品中的表现的结果,曹雪芹所创作的不朽的《红楼梦》自不会例外。试想,曹雪芹身处那样一个腐败而黑暗的封建末世,他苦闷、不满、抗争、批判,而他个人的由锦衣玉食到绳床瓦灶的生活变故,更促成或加强了他对整个社会的认识和憎恶,于是愤而去写《红楼梦》。正由于此,他才能忍耐贫困生活的煎熬,抗拒世俗舆论的非议,打破传统见解的囿限,在“黄叶村”里坚持着《红楼梦》的创作,在文学创造的艺术境界里驰骋,追求,“增删五次”,精益求精,写出了那“字字看来皆是血”的动人篇章。假若仅仅是在那里悲悲切切地感叹身世,消极沉痛地情场忏悔,须眉皆备地作人物本传,那是决不可能出现伟大的《红楼梦》的。所以,俞先生的三点归纳是不完全符合《红楼梦》的创作实际的。

第二,关于作者在《红楼梦》中所表现的倾向性问题,这主要反映在对钗、黛的看法上。没有疑义的是,曹雪芹所塑造的薛宝钗和林黛玉是具有不同的性格、教养、思想感情的文学典型,虽然不能说作者对她们的爱憎之情已达到了绝对的程度,甚至处处对立的程度,但那褒贬之意、亲疏之情却是随处可以感触得到的,这就是作品的倾向性,正由于此,所以才表现了作者的伟大处,才反映了作品的进步处。这也是两百多年来大多数读者把他们的同情倾注在林黛玉身上的原因。但是,俞先生却不这样看,他先是对人们的“右黛而左钗”不以为然,还强拉出作者作证:“雪芹先生恐怕不肯承认罢”,继而提出了:“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尽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俞先生的这个看法一直延续到五十年代,当《红楼梦研究》出版的时候,这段话还原样不动地保留在该书中。而在一九四八年所写的《“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图说》一文中又说:“《红楼梦》一书中,薛林雅调称为双绝,虽作者才高殊难分其高下,公子情多亦曰‘还要斟酌’,岂以独钟之情遂移并秀之实乎。故叙述之际,每每移步换形,忽彼忽此,都令兰菊竞芬,燕环角艳,殆从盲左晋楚争长脱化出来。”还在重写的《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中,根据了庚辰本第四十二回的总评说:“钗玉名虽二人,人却一身,此幻笔也……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也。”并从而颇为自信地得出了如下的结论:“这(指“钗黛合一”)对于读《红楼梦》的是个新观点。钗黛在二百年来成为情场著名的冤家,众口一词牢不可破,却不料作者要把两美合而为一,脂砚斋先生引后文作证,想必黛玉逝后,宝钗伤感得了不得。他说‘便知余言之不谬’,可见确是作者之意。咱们当然没缘法看见这后半部,但即在前半部书中也未尝没有痕迹。第五回写一女子‘其鲜妍娬媚有似宝钗,其袅娜风流则又如黛玉’。又警幻说:‘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与汝。’这就是评书人两美合一之说底根据,也就是三美合一。”到这里,俞先生不但坚持了“两美合一”说,而且还发展到“三美合一”说,而在一九五四年所写的《红楼梦随笔》中则更发挥,“(可卿)既兼钗黛之美,即为钗黛二人之合影(书中秦氏不与钗黛对话办交涉,这点很可注意),其当为十二钗之首,实无可疑者。”

固然,我们不主张钗黛以至可卿是一些全然对立的人物。甚至以为是作者以阶级观点塑造的形象,或者说作者在向黛玉倾注其感情的同时。在某些地方、方面、时候没有流露出对宝钗的喜爱与倾慕,但是,像俞先生这样撇开了艺术形象的、本质特点及其差别,撇开了作家对典型形象的深沉爱憎,而仅仅从一些外形的描写、比照上,从脂砚斋零星的批语中,摘取片言只语,进行附会性的考证,这同样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样一来,不仅错误解释了作家的原意,而且抽掉了作品的倾向性,这必然相应地削弱了《红楼梦》的进步意义。

第三,对《红楼梦》的评价不足。

表面上看,俞先生对《红楼梦》的评价时高时低,有时前后矛盾,但仔细分辨,却也不难理出一个大致的看法,那就是,“平心看来,《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底位置是不很高的。这类小说,和一切中国底文学一诗,词,曲,——在一个平面上。这类文学底特色,至多不过是个人身世底反映。《红楼梦》底态度虽有上说底三层(即感叹身世、情场忏悔、十二钗作本传),但总不过是身世之感,牢愁之语,即后来的忏悔了悟,以我从楔子里推想,亦并不能脱去东方思想底窠臼;不过因为旧欢难舍,身世飘零,悔恨无从,付诸一哭,于是发而为文章,以自怨自解。其解亦不过破闷醒目,避世消怨而已。故《红楼梦》性质亦与中国式的闲书相似,不得入于近代文学之林。即似全书体裁而论,亦微嫌其繁复冗长,有矛盾疏漏之处,较之精粹无疵的短篇小说自有区别。我极喜欢读《红楼梦》,更极佩服曹雪芹,但《红楼梦》并非尽善尽美无可非议的书,……至于在现今我们中国文艺界中,《红楼梦》仍然为第一等的作品,是毫无可疑的。”他还讲到:“这半部绝妙的悲剧,为我们文艺界空前的杰作。”“《红楼梦》在我们文艺界中很有革命的精神。”到了五十年代,他还曾讲:“《红楼梦》在中国小说中首屈一指,称为空前并非过誉。”如果对这些话稍加梳理,我们便可以看出,他的意思无非是:1.《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史上是空前的杰作,2.这部杰作存在着较多的疏漏,因而不得入于近世文学之林;3.将它放在世界文学中,仅仅是第二等的作品。这三点,反映了他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红楼梦》所作的不同评价,从根本上说是并不矛盾的。但是,问题也就发生在这里,《红楼梦》诚然是我国古代小说的杰作,这自然无可怀疑。不过,任何杰作都不会是完美无缺的,如果评价一部文学作品,先立一个至善的标准,然后逐条检验,那将永无合格的创作,这不在于有无杰作,而在于标准的是否合理,它反映了评论家形而上学的失误。至于同其他文学相比较而立论,这原是一条可行的途径,不过,比较都是有条件的,它应该是同一事物或事物的同一方面的对照,而不允许变成笼统、概括的评价。俞先生在将《红楼梦》同世界文学相对比时,正好违背了这一原则。首先,所谓“世界文学之林”是一个空泛、含混的概念;其次,中国文学包括《红楼梦》在内,不也是“世界文学之林”的一个林区吗?“世界文学之林”怎能同它的一个林区相对比呢?再次,俞先生显然认为“世界文学之林”是第一等的,而中国文学林区则是第二等的,《红楼梦》自然也就成了世界文学中的第二等作品。有此三点,俞先生的失误也就十分清楚了。

第四,《红楼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早年,俞先生曾说《红楼梦》“本演色空”,到后来,他又讲到“《红楼梦》的主要观念‘色’‘空’。”俞先生的这种讲法并非毫无根据,却又显然是以偏概全。《红楼梦》的确反映了作者曹雪芹思想中的消极面一色空观念,这是无可否认的。但是,曹雪芹毕竟是一位杰出的具有先进世界观的作家,他站在他那个时代思想的顶峰,典型地反映了他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而且,作家以其深沉的爱憎,既歌颂了当时属于先进的人物形象及其思想行动,也鞭挞了当时已经腐朽了的艺术典型及其言行。不过,生活在二百多年前的曹雪芹,不管他有多么先进和伟大,他都无法完全跳出历史的,阶级的限制,他虽然认识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分清了社会的美丑,并且通过《红楼梦》对现实进行了褒贬臧否。但是,他却具有他自己的消极面,他不可能寻找到正确的积极的出路,而只能以飘渺的朦胧的所谓色空观念,来解释实在的具体的社会生活,来当作理想的出路。因此,俞先生在这里就有两点不妥,一是《红楼梦>中虽反映了作者的色空观念,却并非主要是色空观念,更非“本演色空”;二是作为一位评论家的俞先生,本该指出这色空观念的不合理及其危害,更不该一味颂扬,但俞先生却并没有这样做。

在一九五四年,俞先生曾经提出:“我们应该用历史的观点还它(指《红楼梦》)的庐山真面,进一步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艺理论来分析批判它,使它更容易为人民所接受,同时减少它流弊的发生。考证研究的工作都配合着这总目的来活动。我们必须对我们的伟大的文学天才负责,我们必须对广大的人民负责。”这是俞先生在接触了马列主义之后所表达的愿望和所提出的目标,它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当时俞先生尚未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的情况下,这愿望和目标都是不易实现的。大概也正由于此,所以俞先生在研究了三十年的《红楼梦》以后,仍然发出了这种无可奈何的感叹:“这书在中国文坛上是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觉得糊涂。”“《红楼梦》的的确确,不折不扣,是第一奇书。像我们这样凡夫,望洋兴叹,从何处去下笔呢?”应该说,这感叹真实地反映了俞先生在没有真正掌握马列主义思想武器时对《红楼梦》的迷惑、无力!

结束的话

上面是我对俞先生六十多年来红学研究的一个大致的归纳分析,自然是不可能很完善。很准确的,我不过是想说明:

一、俞先生对红学是作出了贡献的,对这样一位辛勤而有成就的学者的工作,我们不应该采取简单片面的方法一概否定,而应该给予全面的评价,区别他的成就和不足,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这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了这一条,我们才能合理地继承和扬弃。这既是对一个人,一种学术思想的正确评价问题,也是为了更好地批判继承地发展我国的学术事业的问题。

二、俞先生的红学是一定历史、学术条件下的产物,他又是随着历史、学术水平的发展而前进的,因此,对他的评价就不能脱离开这些客观条件对他提出过高的要求,而是既要看到他在当时的历史、学术条件下所作出的独特贡献,还要看到他的不断发展,从而还他以恰如其分的历史地位。在这里,一切苛求和捧场都是要不得的,它们都不能带来正确的结论,因而也就无益于学术研究工作的健康发展。只有历史地、发展地看问题,才能继续推动学术研究的前进。

三、一九五四年对俞先生的红学研究进行过一场大规模的批判运动,作为历史回顾,有值得深刻记取的历史教训。学术上的是非问题,本不能也不应采取批判运动的方式去解决,因为它是直接背离了被学术发展史一再证明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百家争鸣”方针的。学术问题固然与政治问题不无联系,但毕竟是不同范畴的两类问题,自然应该严加区分。但是当时一是把俞先生学术思想上的失误,说成是毒害青年的错误思想,二是把一大批文化艺术界的负责人,说成是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对他们投降,从而也就不可避免地混淆了学术与政治,乃至敌与我的界限,而把正常的学术批评和讨论推上了一场大规模的批判运动。以至有人把这说成是“对敌斗争”,说俞先生的“考证和评价《红楼梦》,也是有引导读者逃避革命的政治目的的”。简单粗暴、无限上纲,达到惊人地步。这场批判运动,从指导思想上说,很明确地就是关于《清宫秘史》和《武训传》问题的批判运动的继续和发展,它是实际存在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路线在学术方面的又一重要表现。历史已经证明,这种做法是为害很大、应该永远摒弃的。我们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忽视当时的一些有生气,也有见解的文章,它们理应受到尊重.受到公正的评价。事实上,它们也确实促进了此后《红楼梦》研究的深入发展。然而,作为建国以来文化领域一连串批判运动的重要一环,一九五四年关于《红楼梦》研究的批判运动,在总体上是应予否定的。

[作者简介] 魏同贤,男,生于19303月。1953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现为上海古籍出版杜副总编辑、副社长。发表过《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在红学史上的地位》、《公案小说摭谈》等多篇学术论文。

原载:《文学遗产》198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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