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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突然死亡怎样取出银行卡存款

 神州国土 2018-02-03

编辑同志:

  一个月前,我父母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我和姐姐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7张银行卡。因不知道密码,银行拒绝支付。请问,存款人突然死亡,继承人怎样才能取出卡内现金?

  读者 杨莉莉

杨莉莉读者:

  对于银行卡内的现金,在继承人不知道密码,而银行不能确定取款人是唯一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能按《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办理,即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而后请求银行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继。继承人所在国如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再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人所在国如未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内银行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应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证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因此,如果你与姐姐均为中国公民,则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对存款的继承权产生异议,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处。

  本报法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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