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问题,我处理过多起,对于是否必须有律师在场,或者是否必须经过公证,简单分析如下: 第一,遗嘱的法律定义。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自己名下财物在自己去世后如果处置所做的分配方案。所以立书面遗嘱的要件为:1立遗嘱人真实意思、2处置的是自己名下的财产、3该财产没有法律和事实争议、4立遗嘱人签名、5立遗嘱日期。 第二,律师的作用。 1解答立遗嘱人的法律咨询,2根据立遗嘱人意思起草遗嘱内容。 第三,律师是否必须介入? 律师只是帮助起草,起草依据是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不能凭法律改变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所以,如果立遗嘱人自己能起草,能把事情说清楚,书写格式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比如说自己找到了遗嘱的规范的模板,自己写没有问题,不会因为律师介入,而让遗嘱效力瞬间提升好多层次。 第四,财产明细。 不一定特别细致,只把需要分割的写明白,别的不用。比如要分配的有房子和存款,就可以写房屋两处,一处位于甲处,就给儿子某某,一处房产在乙处,留给女儿某某,某银行存款一个亿留给外孙某某,其它未列明的按法定继承。就行了。明细的细致程度,达到别人能看懂分的是什么,分了多少,即可。 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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