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数字金融这几年发展很快,但问题也不少。然而,对于数字金融的监管显然不能走极端,既不能完全管死,也不能听任其野蛮发展。 他表示,从原则上来说,寻求数字金融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两者之间的平衡是有可能的。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实施“监管沙盒计划”或者创新中心,发一张有限制的牌照,划定一个区间,进行尝试,做得好再提供全牌照,做不好就取消。这样既允许创新,又不会导致系统性的风险。 此外,对数字金融或者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应该实施统一的监管框架和监管标准。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其既包括互联网金融公司的金融业务,也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开展金融业务。既然数字金融和传统金融都有,显然应该实施统一的监管框架。如果监管标准不一样,容易出现套利行为,存在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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