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来啦,上周大费周章的讲诗礼、诗教,是因为要想理解什么《诗经》中的好诗,是要从古人的角度去理解的。 上周的结论看似荒谬,因为在我们大多数人对古代诗人的印象是像李白和杜甫那样的。我们脱口便背得出李白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还有杜甫的“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无非感叹人生苦短,正须对酒狂歌。 在我们近几十年来的文学史教科书里,总是将李白和杜甫分别认作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两大巅峰,赞叹李白磅礴的想象力和杜甫刻画现实、揭露时弊的率真和勇气。 我们欣赏他们过人的文学才华,但是在古代的儒家传统里,文学价值从来只是诗歌的副产品,任何一位立志以诗礼传家的正人君子非但绝不希望用诗歌把子弟培养成海子和顾城那样的人,也绝不希望子弟们成长为李白或杜甫。而正是这个在今天看来颇为反常的诗教传统,才是中国古诗的真正主线。 这条主线一言以蔽之:诗,不是放纵,而是约束。所以,中国古诗的正统与标准,既不会是“会须一饮三百杯”,也不会是“酒债寻常行处有”。要寻一个差相仿佛的样本的话,可以举出这样一首五律: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做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 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这是包拯传世的唯一一首诗。据朱熹讲,包拯在写这首诗的时候还只是一介布衣。 单纯从诗艺的角度来看,这首诗实在乏善可陈,无非是几句合辙押韵的座右铭,但是,在正统的儒家观念里,这样的诗才是真正的好诗,才是配得上“诗礼传家”的诗,是“诗言志”传统里的上乘言志之作,至于它在文学性、艺术性上的平庸,非但不该挑剔,反而值得嘉许。儒家理想中的知识分子,首先应该是一个“政治人”,其次才是一个文人,所谓“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文学家林语堂曾说:“诗歌是中国人的宗教。”如果跟着他的这一思路走,我们也一起相信诗歌总是起到陶冶性情、排遣忧闷的积极作用,那么就会很难理解儒家对诗歌的一贯忧思。 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是古代中国最著名的几部家训之一,其中论及文学的危害:文学创作会充分宣泄一个人的才思与性情,这很容易使人进入一种自我膨胀的精神状态,性格变得浮夸,做事流于轻率;若是一个典故用得巧妙,一句诗文写得精彩,他们就会神采飞扬,目空一切,自吟自赏,浑然忘记了这世界上还有别人,这是诗之祸! 是的,当林语堂饱含家国情怀向西方读者介绍中国文化的时候,感情蒙蔽了他的理智,使他只看到诗歌的积极一面,却淡化了诗歌的消极一面。一个人倘若当真教育子侄的话,对诗歌的消极性就必须慎重对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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