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通部门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推出了一系列交通规则和一整套处罚措施,只要车主违反了规定,那么就会被扣分罚款,也正是有这些法规的约束,我们的交通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虽然扣分罚款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我国很多地区,一些部门为了让车主自觉主动的交违章罚款,把年检和交罚款捆绑在了一起,如果不处理违章,那么你就不能年检,也就无法上路! 很多车主都遇到过没有处理完违章,车管所不给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况!那么车管所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呢?前不久,一位车主就因为此事,将车管所起诉了! 我国交通法中明确指出,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按规定给该车检验,任何单位都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可以看到,交通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附加其他条件,也就是说,只要车主提供了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那么车管所就必须按规定给车主年检! 法院最后宣判该车主胜诉了,并要求车管所必须在5日内按规定给车主年检,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其实不止这一位车主,从2008年开始到现在,共有57位车主起诉了车管所,有28位车主胜诉了,胜诉率确实很高,这也足以证明,我国法律是为人们利益着想的,是为广大车主撑腰的! 其实,车管所将交罚款与年检绑在一起,也是为了督促车主交罚单,毕竟每年不安规定处理违章交罚款的大有人在,初衷是好的,但是不能用强制的手段来执行,而广大车主也应该自觉交罚款! 对于将交罚款和年检捆绑在一起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一起来讨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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