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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宅基地将进入收费使用时代,以下三种情况需缴费使用

 wf黄金屋0058 2018-02-10

目前农村宅基地确权已接近尾声,很多农民都已完成确权、拿到了确权证书。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标准。

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完成,2018年将会对部分违规的农村宅基地予以整治,对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宅基地要收取有偿使用费。那么哪些情况下需要缴费使用呢?

第一: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将会收费

由于地势情况、房屋构件、人口密度等有所不同,我国各个地域的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除新疆,西藏等地区规定的宅基地面积较大之外,其他大部分地方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都在120—300平方米之间。如果超过标准面积,那么将会收取一定的费用。1,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费用。2,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3,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具体收费如下: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为150元;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为300元;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为450元;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为600元;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为750元;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为612元。

第二:一户多宅需要收费

目前我国对农村实行的“一户一宅”的政策,即农村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在此次农村宅基地确权中,一户多宅的情况不在少数,这明显违背了一户一宅的原则。目前国家对农村一户多宅的处理政策是:鼓励一户多宅的农民退出多余的宅基地,而且会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当前多余的宅基地,必须要缴纳相关使用费后才能使用。

第三:宅基地违建将会严惩

在农村土地未进行改革时,由于缺乏监管,很多农民私自在自己的农田或者荒地建房,再加之缺少宣传,很多农民压根不知道耕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宅基地才能用于建房,更不知道私自改变土地的性质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导致农村用地存在着以上乱象。但随着土地改革和确权的进行,这种行为将会严厉惩处,对于已经私自建房的要么拆除处理,要么缴费有偿使用。

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很多农二代压根分不到宅基地,更不用说建房了。没有宅基地,没有耕地,就谈不上留住年轻人了。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可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维护农村宅基地使用的公平性,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的农民而言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对于一些符合分户条件或已分户却没有宅基地的农民而言则是一件好事!

您如何看待农村宅基地收费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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