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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空调工人坠楼死亡:业主被索赔68万元 | 北晚新视觉

 哈哈室 2018-02-13

2015年4月27日讯,据统计,北京每年约有40多人在高空作业时坠亡,38岁的徐某不幸成为其中一人,他在拆卸空调外挂机时不慎从6楼坠亡,其家属将业主王某告上法庭,索赔68万元。庭审中,徐某是否具有高空作业的资质,以及业主是否尽到审查徐某高空作业资质的义务成为焦点。

 

拆空调

 

6楼拆空调外挂机赚300元

死者徐某是房山人,他的妻小及父母4人是本案的原告,4月23日上午,徐某的妻子在房山法院出庭,庭审过程中她一言未发。

原告代理律师称,去年12月,被告王某找来徐某和另外一名工友拆卸其位于6楼的空调室外机,徐某在作业过程中不幸坠亡,“拆这么一个外挂机,一共给300块钱。”
“当天的天气预报是大风蓝色预警”,原告律师当庭出具了一份当天的天气预报,“我们认为被告王某不但存在选任过失,且对事故的发生没有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应当对徐某的死亡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共计68万元。”

被告王某没有出庭,其代理律师称,被告对此次事故不存在选任过失,也尽到了提醒义务,徐某坠楼身亡是其不小心导致的。

 

是否存在选任错误成焦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被告对于死者和被告是承揽关系没有分歧,但对被告是否存在选任错误,即被告是否用了一位不具备高空作业能力和资质的人各执一词,于是庭审出现了让人费解的一幕:被告一直强调徐某是专业人士,具备良好的高空作业经验,而原告则一直否认徐某具备专业资质和证书,称他的店铺简陋,经验不足。

被告律师不但出具了徐某店铺的宣传语,还找来了曾经雇过徐某的业主作证,“徐某长期对外宣称,自己具有空调移机及维修的技能和经验,而且徐某工作的时间为午后,当天为晴天,定做地点和条件是稳定安全的,据了解,徐某当时未系安全绳,他太过自信了”,被告律师称。

“原告既没有相关高空作业的培训经历和证书,也没用空调移机及维修的相关资质”,原告律师称,“被告是高级知识分子,应该知道高空作业是一项危险工作,而原告不具备相关资质,被告没有审查,存在选任错误。”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背景资料:高空作业需培训 持证上岗

数据显示,目前北京有大约1万多人从事楼宇清洗、空调安装、电力通讯设施安装维修等高空作业。按照我国《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的作业,都为高空作业。早在2009年,北京就出台了《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高空作业人员需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据了解,目前北京每年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占总体从业人员的10%左右,大部分的高空作业工人缺乏安全意识,靠经验工作,属非法作业。

律师:高空安装空调 业主需审查定作人资质

“只要法律规定了相关作业需要资质或证书,定作人就需要审查承揽人的资质”,北京立圣律师事务所律师付鹏博说,像安装空调、楼宇玻璃清洗这样需要高空作业证书的特种行业,业主没有尽到审查的义务,那么就存在选任错误的法律风险,从而影响自己在责任比例上的分配。

付律师说,定作人忽视承揽人资质的情况比较常见,特别是当承揽人是没有作坊式的个体户时,业主往往相信承揽人的经验或者口碑,而不关注其有没有证书,“拆个空调二三百元的事儿,很多业主不会因为这个小活而去查什么高空作业证。”

业主需要审查安装空调作业人的资质,但如果是消费者在商场购买家电,商场派人负责安装空调的情况下,消费者还需承担审查的义务吗?

“商场派人安装空调时,消费者与安装空调的工人之间已经不再是承揽关系,工人的安装行为是职务行为,如果工人在作业时发生意外,消费者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付律师称。

但是,付律师称,即便在承揽人有高空作业资质的情况下,定作人也要尽到安全注意和提醒的义务。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张宇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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