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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节日慰问标准上调 年度总额上调至2000元

 wwm5837 2018-02-13

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日前《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对外发布,首次从范围、项目到标准,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入和使用作出了全面、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婚丧嫁娶、生病慰问等均明确纳入工会慰问范围,工会会员节日慰问标准由原来每年不超过1000元涨至每年不超过2000元。

实施办法》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可直接发放慰问品或慰问品领取券,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生日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退休,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此外,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实施办法》还明确,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记者:李雨宸 朱宸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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