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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遠見

 Vcchou 2018-02-19

家中有人生病時,往往不只是病人一個人的事。其他成員經常會受到波及。有時這些影響與衝擊非常直接。家庭成員中,子女、配偶很容易遭殃。想像一下,要長期與一位情緒不穩定,時常生氣、說話直接的人相處,是否會感到無比的壓力?

許多躁鬱症患者,雖在職場、工作環境中表現亮眼、衝衝衝、績效高、效率佳。但回家後,卻慣於將累積一天的壓力全都宣洩在家人身上。於是,回到家的他/她,脾氣明顯變得暴躁,也容易看大小事不耐煩。和家人溝通時沒耐心,也容易因為事情不如預期而動怒。除了動怒外,有些躁鬱症患者,也變得容易對周遭一切嚴格、挑剔。衣服沒放好也罵人、洗完澡不小心把浴室外地板弄溼也不被容許、半夜起床上廁所不小心聲音大了些也會令其抓狂;家屬往往動輒得咎。

凡此種種,對患者配偶或子女來說,長期要與這樣情緒高張的人相處,確實是件辛苦的事。如果患者伴侶個性比較溫和,多半是長期忍耐。但長期被罵久了,難免心情沮喪低落、緊張、焦慮。長久下來,容易得到焦慮症、強迫症、恐慌症,甚至憂鬱症。如果患者伴侶個性也很強硬,面對壞脾氣,選擇硬碰硬,那家裡就變得雞犬不寧,大吵小吵、吵不完。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對伴侶來說相當辛苦,對小孩來說,也是個很不穩定的成長環境。小孩也容易因為父母的情緒波動、紛爭,而變得焦慮、不安,欠缺安全感。

談情,而不要論理

躁鬱患者常因一些事情跟家人起紛爭,諸如:理財狀況、教養孩子、住家環境等等。當躁鬱患者在情緒高張時,講話會變得激動、大聲,且難感受對方感覺。對於不理解躁鬱症的家人來說,會不理解患者為何如此難以溝通。對於正在爭吵的議題,雙方針鋒相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持續爭吵,彼此火上加油的結果,患者快速運轉的大腦,彷彿是失控的列車,將導致難以想像的後果,譬如出現攻擊、暴力,自傷、自殺等行為。

因此,在面對情緒高張的患者時,切記不要過度講理、訴諸理性,針對討論的議題,想要說服或講贏對方。許多躁鬱症患者遇到說理的人,反而可以比對方說出更多大道理。這樣的溝通,也容易讓彼此的情緒衝動嚴重惡化,引發患者情緒爆發,鬧到夫妻離婚屢見不鮮。

面對這樣的狀況,最好的方法,就是先試著暫停雙方相互僵持不讓的話題,給彼此一段時間先休息,喝杯水、上個廁所,紓緩一下緊張的情緒,談情而不論理,暫時遠離爭執的焦點,待彼此情緒都冷靜後,再來思考後續處理。

家人比病人先來求醫

很多時候,先來到門診求助的,不是病人本身;而是被病人混亂情緒弄得遍體鱗傷的家人或配偶。除了低落情緒外,長期處於婚姻的不穩定、隨時會被責備的生活壓力下,很可能出現一些身心症狀。在比較嚴重的狀況下,甚至會出現因壓力造成免疫系統失調,感染、久病不癒,甚或是罹患癌症的情況。

「強遇弱,弱則倒;強遇強,兩者分;兩者不分,孩子倒。」這句話的意思是,通常指躁鬱症患者情緒較衝、較直接,在與人相處時,往往是較強勢的那端,若碰到一個比較順從、溫和的另一半,往往容易因長期承受這種情緒壓力,而出現憂鬱、焦慮,更嚴重可能精神分裂等精神疾患。若兩人情緒、性格都很強勢,那結果便可能是兩敗俱傷,不是離婚就是爭吵不休。即便兩人勢均力敵,孩子處於這樣的環境,往往是最慘的受害者。

因此,當家中有人長期情緒不穩定、過度敏感或情緒化,甚至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除了懷疑對方是否可能有躁鬱症需就醫之外,同樣重要的是,務必照顧一下自己的狀況:是否已經處在壓力的邊緣了?可以的話,不妨自己先到醫院找醫師評估,和身心精神科醫師一起討論對策才對。

躁鬱症會不會攻擊別人

精神疾病患者走在路上很可能會隨便攻擊路人,一直是大眾對精神疾病之疾病污名化、標籤化的地方。事實上,並非所有精神疾病都與攻擊行為有關。這當中,與攻擊行為有關的疾病多屬以下數種:

·  反社會人格違常:一種病態的人格特質,做事不負責任、殘忍、喜歡破壞打架、缺乏道德感、以侵犯他人權利為樂。

·  物質濫用:如酗酒、吸毒之後,出現的攻擊行為。

·  思覺失調:出現幻聽、妄想,患者可能因為出現被害妄想,認為周遭的人會對他不利,於是才會保持敵意,增加出手攻擊自保的可能性;又或者受到幻覺干擾、教唆,而動手傷人。

·  腦部病變:有些疾病會對腦部功能造成影響,而使患者可能出現無法自我控制而動手的狀況,如失智、腦瘤、譫妄、中風或腦血管疾病等。

躁鬱症患者不一定會攻擊別人

在躁期發作時,患者確實可能因為情緒異常高亢、易怒,而自我控制能力變差。只要受到丁點刺激,就可能引發患者劇烈情緒反應。此時患者確實容易因一時衝動,輕則出口謾罵、大發雷霆,重則出現亂砸物品,或肢體攻擊的行為。

不過,在其他期間,如憂鬱、或是沒有任何情感發作時,患者基本上不太會有所謂的攻擊、衝動行為。同時,並不是每一個躁鬱症患者,在狂躁時都會出手傷人或者有破壞行為。每個患者可能都有他們自己處理、面對情緒的方式。不要一聽到躁鬱症,就把對方貼上暴力的標籤。

如何幫助有攻擊行為的患者

在某些狀況下,家屬確實會面對到狂躁發作而有肢體暴力的患者。當患者因情緒混亂而有脫序、危險、衝動的行為時,家屬可以怎麼辦?

根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病人或有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狀態之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者,應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視需要要求協助處理或共同處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即護送前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就醫。」

緊急狀況下,民眾或家屬可通知警察局、消防局或衛生局、衛生所。接獲報案的單位,會派人前往瞭解狀況,並初判、預判當事人是否為精神病患或疑似精神病患;此時,可能需要家屬說明當時狀況。若患者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的行為或危險,就應由執法機關會同家屬與衛生機構人員,護送患者到所處地區的負責醫院強制就醫。

躁鬱症患者在強制送醫後,將接受精神科的診療流程,如有強制住院需要,通常會安排患者住進病房。在住院過程中,將由醫療團對患者進行全方位的照顧。如患者精神狀況已經超出家人可控制之範圍,且有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時,住院治療仍是最建議的處理方式。

(圖片來源:Pakutaso

(原文刊載於夏一新《躁鬱狂潮》/健行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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