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内乡县衙“明镜高悬”与“三尺公案”

 刘沟村图书馆 2018-02-23

南阳故事广播


拍瞎话儿
FM106 AM846





一座内乡衙,半部官文化。信步内乡县衙,一砖一草,皆有历史;一匾一桌,皆具规制或典故。“明镜高悬”与“三尺公案”是人们很熟悉的衙门词语,而它们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来历和典故呢?


大堂是古代衙官执事者处理政事咸或判决公案的正式场所。漫步在县衙大堂内,最醒目的就是高挂于大堂之上的“明镜高悬”四字匾额和匾额下方的一张桌案,桌案之上放有文房四宝及捕签、刑签、惊堂木等审案所需之物,俗称“三尺法桌”或“三尺公案”。这一场景让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古装剧中衙官升堂的场面。威武庄严的公案与法桌对清官是一种有力的彰显,对污吏反是一种巨大的讽刺。

其实,衙堂之上悬挂“明镜高悬”是有历史渊源的。据汉朝刘歆著《西京杂记》记载,公元206年,秦灭,刘邦入咸阳宫,看到无数珍宝中有一块方镜,宽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一手扪心而来,则见胃肠五脏;人有疾,可见病之所在;若宫人有邪心,则胆张心动。秦始皇常以此镜照宫人,若见胆张心动者,立杀之。因此镜出秦地,故有称此为“秦镜”者。后人亦常用“秦镜”比喻官吏精明机智,善于断案。以“秦镜高悬”来比喻当官的人明察是非,断狱清明。后来,不论是清官、贪官、昏官、糊涂官,为了标榜自己的清正廉洁、公正廉明,具在公堂之上悬挂“秦镜高悬”匾额。再后来逐渐变成了通俗的“明镜高悬”了,直至清末。如今内乡县衙大堂之上悬挂的“明镜高悬”大匾额就是现存县衙的支持营建者——钦加同知衔正五品知县章炳焘在职时所挂。


“明镜高悬”之下的桌案就是“三尺公案”。其实这张桌子并非三尺长,也非三尺宽。以清代为例,“三尺公案”长约六尺,宽约两尺。既然如此,公堂上的桌案为何成为“三尺法桌”和“三尺公案”呢?据有关史料记载,在我国还没有发明纸张的时候,文字都是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之上的,所以古代的法律又称“三尺法”,简称“三尺”。《史记·酷史列传》:“君为天子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裴集解引《汉书音义》:“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宋代王应麟《困学纪闻》:“《盐铁论》乃云:“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盖律书以二尺四寸间,举其大数,谓之三尺。”《明史·翟銮传》:“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衙门的公堂是县官根据法律审理案件的地方,所以审案所用的桌案就被称为“三尺公案”了。

三尺公案上总是摆着两个签筒,里面分别插着红、绿头签。知县一声令下抽出一支绿头签交给衙役们,就可去拘捕人犯;抽出一只红头签交给衙役,就可当堂罚打犯人。然而,这里的竹签和签筒还有一个不被人知的作用:在清代,一个签筒的容积刚好是户部额定的一斗(10355毫升)米的容积,一支竹签的长度则刚好是一尺(32厘米)的长度。如果集市贸易中发生缺斤少两的现象,告到衙门理论,知县则可当堂拿出竹签、签筒加以衡量,非常方便。若发现奸商为财不仁者,就当堂给以杖责或罚以重金。中间黄绸子包裹的是个木盒子,盒子内放的是“内乡县印”。在古代,印是发号施令的凭证,体现了官吏的身份、地位和权利。各朝各代各级官吏的印信都有一定的规制,统一由中央礼部铸造、编号。清代官印与明代不同的是印文为尚方大篆加满汉对译,而且每块印都以当朝年号编号。新官接印时,先传谕礼房书吏准备好香案和香纸鞭炮等。知县先登仪门行一拜三叩首之礼,升坐大堂,由司印将印信验明,如印信完好,即行交接。在衙门,使用官印的地方称签押房,夜晚一般由管印长随或知县夫人保管,为防止印信被盗,各衙门均设有供奉大仙的楼阁,同时使用印信都有一定之规,伴随着官吏休假制度,衙门还有封印、开印制度。


在清代,规定衙门从腊月二十日左右四天之内择日封印,到正月二十左右三天之内择吉日开印,照例办事。封印、开印的具体日期由皇帝钦天监决定,通知各官府,而封印开印都必须在大堂举行仪式,以示印信的严肃性和使用印信的公开性。公案东侧黄绸子包裹的绢,叫做“敕”,说明县官是由吏部选派而来的,知县在上任是就是奉“敕”而来,到此做官(相当于现在的任命书)。“县印”和“敕”都是皇权的象征,是知县代表皇帝到此办理一切政务,只有在升堂还有举行重大庆典时,知县才会把“敕”和“印”摆放出来。


大堂西侧有一架堂鼓,堂役击堂三声,三班衙役两厢伺立,齐声高叫“升堂”,退堂时也击鼓三声,叫做“退堂鼓”。“退堂鼓”出自元代关汉卿《窦娥冤》第二折:“左右,打散堂鼓,将马来,回私堂去也。”“退堂鼓”原指官员审案结束后可以下堂休息,后来成为日常生活用语,含义却延伸为做事中途退缩,可见衙门文化的影响。


“明镜高悬”之下,“三尺公案”之上,不乏许多明辨是非、公正廉明、名垂不朽的好官。如包拯不畏权贵,执法严明,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再比如杨震拒金,羊续悬鱼,他们的故事为世人传颂,可赞可敬。然而也不乏一些贪赃枉法、道貌岸然,鱼肉乡民的贪官、昏官。为百姓所痛恨,为世人所唾弃。正所谓“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内乡县志记载,从元代大德年间潘逵迁县志建县衙开始到清末最后一任知县邱铭勋等二百多位知县中,有史料记载的有186人,进入内乡名宦祠则仅有21人。历史不会忘记这些曾经为百姓造福,时时“明镜高悬”的好官,百姓永远拥戴他们,他们也留下了历史的光辉一页。七品芝麻官唐成说的好“当官不为名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从秦代开始,历代选官都以“廉”作为重要标准之一。内乡县衙县丞衙大门的对联说得好:“宽一分民多受一分赐,取一文官不值一文钱。”是啊,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百姓夸奖,话虽老话,理却长久,为官者能如此者,具可安一方,福泽一方。人心如称称量谁轻谁重,民意如镜照出孰贪孰廉。


“明镜高悬”、“三尺公案”好似历史的一叶扁舟,高悬于中国千年历史文化之巅,作为一种廉政文化教育世人。三尺公案犹在,诉说着法律的威严;明镜依旧高悬,在华夏一照便是千年。







温馨提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