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的意见 前言:老年人精神关爱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增加老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牢固树立以老人为本的理念,以促进老人身心健康、精神愉悦为取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以社区关爱为依托,以家庭关爱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的、多层次的、个性化的精神关爱服务,坚持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主要工作目标: ――签约服务。开展与城乡特困人员、重点空巢独居老人(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人;60—79周岁之间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人)签约服务,其中城乡特困人员签约服务的覆盖率达100%,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签约服务的覆盖率达90%。 ――信息服务。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信息呼叫终端安装率100%、自理老人80%以上,75岁以上独居老人信息呼叫终端安装率90%以上。 ——文体服务。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文化、娱乐、健身等文体服务覆盖率100%。 ――老年教育。参加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学习的老年人达到老年人口的40%以上。 ――网络体系。各类老年人群众团体活动丰富多彩,社区老年人活动组织90%以上,老年人参与率30%以上。二、 服务对象和服务主体 (一)养老机构老人 由所在机构和亲属共同提供精神关爱服务。 (二)居家的老年人 1、城乡特困人员 由街道(镇)民政办委托供养机构(集中供养对象)或社区居家养老组织、受委托人提供精神关爱服务。 2、其他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 失能或半失能的由承接照护服务的养老组织和亲属服务;自理并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由呼叫终端运营商和亲属服务;自理未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由本人或子女书面说明不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原因,并由本人或子女指定人员履行服务。 3、75周岁以上独居老人 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由呼叫终端运营商和亲属服务;自理未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由本人或子女书面说明不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原因,并由本人或子女指定人员提供服务。 4、其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亲属或受委托的常驻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服务。 详细区分见附件。三、主要任务 一是督促家庭关爱。认真落实《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关心和精神慰藉等法定义务。各区民政部门和街道(镇)民政办要督促子女“常回家看看”,对确实无法经常回家探望的,家庭要确定一名近邻亲属作为联系人,联系人信息要社区(村)确定的养老组织登记备案,并可市信息平台查询;老年人需要购买养老服务的,子女要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子女未尽赡养和扶养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街道(镇)民政办可以将情况通报子女所在单位。 二是深化社区关爱。各街道(镇)民政办、一名村(社区)工作者(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个近邻亲属或志愿者(或专业人员)、一个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签订关爱服务协议,开展关爱服务。协议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要求,街道(镇)民政办负责协议的签订、落实和监管。对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每周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2次,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每天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1次,了解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协调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老年人身体不适、严寒酷暑、极端气候等特殊情况要主动增加联系和看望次数,及时向老年人子女反映异常情况,紧急情况向社区反映。 三是提供应急援助。依托12349民政热线、养老服务呼叫中心(虚拟养老院)建立老年人“一键通”应急援助信息系统,确保老年人的应急需求得到及时应答。 四是推动老年所学。街道(镇)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建好老年学校。有效利用广电、互联网等开展老年教育,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 五是深化心理疏导。各社区(村)要设立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场所,开展心理健康和心理疏导等方面服务,重点做好病残、空巢、高龄、临终等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 六是扩大社会参与。鼓励老年人参与知识传播、志愿服务、社会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服务。引导养老组织开展老年人与社会需求的对接服务,为老年人发挥余热、扩大社会价值提供帮助。四、保障措施 1、建立网格,全面覆盖。各区民政局要把老年精神关爱工作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责任落实。各社区(村)都要明确精神关爱的服务组织,服务组织覆盖不到的,由各区民政局指导基层开展志愿互助服务,确保服务覆盖全市老人。 2、发展民营,专业服务。进一步落实社区40%用房用于养老的政策,并无偿交给社会力量独立运营,开展专业服务,我局将再次进行逐一摸底,视情将民营情况向各区通报。 3、强化监管,纳入考核。各区要指导养老服务组织建立助老刷卡服务系统,并向老人宣传助老刷卡服务的相关政策,引导老人主动刷卡,提供老人精神关爱的刷卡服务记录,纳入养老组织的年度服务绩效;1年内3次以上未能履行精神关系服务承诺的养老组织,在年底实施考核时视情降低组织等级。市局将对各区开展精神关爱情况适时组织检查考核。 4、购买服务,整合资源。各区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中采购或公益创投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关爱服务,服务队伍可整合老年文化、志愿服务、专业服务等服务资源,形成全民行动的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体系。 5、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区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引导全社会重点关爱空巢独居老人和困难老人。 附件: 老年人精神关爱内容及牵头单位一览表 序号 居住类别 能力状况 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 1 已入住养老机构老人 自理、失能或半失能 1.每日掌握老人思想情况,并做好记录。 2.督促家庭关爱。对有子女的老人,要督促子女履行电话问候或探望义务。 3.履行其他规定的照护义务。 所在养老机构 2 政府供养老人 自理 指定专人每日掌握老人思想和身体情况,并做好记录。 街镇 失能或半失能 1.指定专人每日掌握老人身体和思想情况,并做好记录。2.根据情况适时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街镇 3 五类老人 自理且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 1.每周至少电话探访2次。 2.根据老人需要,协调周边养老组织提供服务。 提供信息呼叫服务的运营商 自理未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 1.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求老人或子女书面说明不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承诺,并且书面指定日常探望的人员及联系方式。 2.书面承诺、日常探望人员及其联系方式报市12349备案。 区民政局 失能或半失能 1.每周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2次。 2.根据区民政局的协议要求提供照护服务。 3.接到针对该老人应急服务需求时,及时响应并尽本单位的能力提供服务。 承接照护服务的养老组织 4 75周岁以上独居老人 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 1.每周至少电话探访2次。 2.根据老人需要,协调周边养老组织提供服务。 提供信息呼叫服务的运营商 未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 1.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求老人或子女书面说明不安装信息呼叫终端的承诺,并且书面指定日常探望的人员及联系方式。 2.书面承诺、日常探望人员及其联系方式报市12349备案。 区民政局 5 其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无子女的 自理、失能或半失能 1.根据老人的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得推诿。 2.对80周岁以上老人定期探访,每周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2次,了解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老年人身体不适、严寒酷暑、极端气候等特殊情况要主动增加联系和看望次数。 受委托的常驻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有子女且空巢或独居的 自理 1.根据老人的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得推诿。 2.对80周岁以上老人定期探访,每周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2次,了解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老年人身体不适、严寒酷暑、极端气候等特殊情况要主动增加联系和看望次数。 3.主动与老人子女联系,督促其常回家看看。 失能或半失能 根据老人或子女的要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主动与老人子女联系,签订照料老人协议。 有子女且与子女住同一区的 由家庭自行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家庭 ID : NJ-APLID【整理编辑:时英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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