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按输赢比例分担。调解结案的,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比如,你诉对方赔偿五十万,诉讼费8800元,假如法院判对方赔你五十万,那么诉讼费8800元对方全付,假如银行判对方赔偿你三十万,那么等于你输了40%,诉讼费的4成3520元你付,另外六成5280元被告付,如果法院判你败诉,那么诉讼费8800全是你自己拿。 二审的诉讼费并不是按全案标的额缴纳诉讼费,而是根据争议额计算诉讼费,由上诉方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按照输赢比例分担。例如,一审标的额一百万(诉讼费13800元),一审判决后,原告对其中的六万元产生异议,被告对其中的十七万产生异议,则二审诉讼费,原告方的按六万元标的额(诉讼费1300元)计算,被告方按照十七万标的额(诉讼费3700元)计算,二审判决后按输赢比例分担。 根据上述介绍,可见起诉的时候标的额一定要认真核实,绝不能漫天要价。 举例说明。 某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计算一下,赔偿总额九千五百元。但当事人执意要九十万的精神损害赔偿。 假定他主张赔偿九千五百元,则诉讼费五十元,对方败诉,全额赔偿且承担诉讼费。 假定按当事人自己的主张,则诉讼费11200元,结果法院判对方赔偿九千五百元,因为不构成伤残,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费原告承担11088,被告承担112元。原告打一顿官司,净赔1588元。 至于执行费,是由被执行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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