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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补发的独生子女费是单位发还是社保发?

 飘向远方是230 2018-02-26

退休后补发的独生子女费,一般来说,既不是单位发放,也不是社保发放,而是有政府财政发放。

我国计划生育法就有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奖励政策。

但是各地的具体奖励办法是由各省市立法决定的。

比如山东,目前是独生子女父母,每人享受一次社会平均工资30%的一次性奖励。青岛去年是一人16700多元,预计今年能超过18000元了吧?

上海退休时只有5000元的奖励。它定得有点僵化了,压根儿没有考虑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5000元是多少的一笔钱。

这笔钱,退休时有工作单位的,有工作单位发放。这个责任归属,是我们的计划生育法明文规定的,企业应当尽的义务。

如果企业拒绝发放呢?这个就不应该找劳动监察部门了,应当有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进行督促。

一般来说,这笔钱接着就发放了。

但是对于没有单位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这笔钱怎么出呢?

那就是政府发放。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里边明确规定,城镇失业人员,参照农民标准一块儿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

目前黄岛区这边,2011年前后就有这个文件出台,通过社区向街道计生部门申报,经区计生部门审批后,统一向财政要钱。

这个钱要起来就非常慢,常常过了很久之后才会补发。这就是我说这笔钱是政府发放的原因。

我父亲是老家青州市的,去年1月退休,今年过年时节收到了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14000多元。才一年而已。

我母亲是六年前退休的,直到去年才听亲戚朋友说,老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每月80元。好不容易忙活上,在12月31日截止日期的前一天申报上了。据说是前年才有的这个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条件的越变越好,政府财政的逐渐宽裕,许多我国的福利承诺也会逐渐兑现,并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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