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随时查,请收好!

 茂林之家 2018-02-27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改为50万。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 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2、从业人数≤100人

3、资产总额≤3000万元

其他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2、从业人数≤80人

3、资产总额≤1000万元

财税〔2017〕43号

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以境内、 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1年47号

3、自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5〕63号

4、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 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恵,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7〕79号

五: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财税〔2014〕26号

六: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七: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

九: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10%

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发改高技〔2016〕1056号

十: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