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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你们,能让我赶得上家里的元宵”

 道德是底线 2018-02-27








2月22日,正月初七,在浙江省温岭市看守所服刑的罪犯潘某某「减刑出狱」,满怀感激地踏上了回家过年的旅途。


原本,他要到3月9日才能刑满出狱,这离不开绿色司法」理念下,驻所检察官的细心工作。



输12


春节前

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

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办理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实施办法(试行)》,主动和看守所对接,组织全体留所服刑监区管教民警和留所服刑考评小组成员集体学习《实施办法》,并在月考评集体评议时严格对照《实施办法》,对在看守所留所服刑的「130余名罪犯」逐个进行考核分数核定,全面筛查符合提请「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


在考评中......

检察官发现因盗窃被判处6个月拘役的贵州籍罪犯潘某某「基本符合减刑条件」,但罚金2000元却未履行。


于是

检察官联合管教找其谈话,说透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并主动帮助其联系亲属将罚金缴纳至原判法院


综合

评定后


1月25日

温岭市看守所出具了提请减刑意见书






我院刑事执行

检察部经审核

第二天便出具了检察意见书


2月7日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罪犯潘某某准予「减刑十五天」





在最喜庆的节日期间

重获自由,和亲人团聚,

这对于高墙内服刑的

潘某某来说格外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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