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收费标的 收费标准 备注
佣金 A股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要约收购费用参照A股收费标准。)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B股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港元 基金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权证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国债现货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企业债/公司债 现货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国债回购 1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1% 2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 3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 4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4% 7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 14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 28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28天以上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 其他债券 回购 1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1% 2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 3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 7天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 可转债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不超过转让金额的0.02% 证券交易经手费 A股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87‰ B股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87‰ 基金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87‰ 权证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5‰ 国债现货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 企业债/公司债现货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 国债回购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其他债券回购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可转债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 (1.由深交所收取(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由交易所自行计提,不另外收取)。 证券交易监管费 A股 B股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2‰ 基金 免收权证 企业债/公司债 现货 免收 可转债 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免收 国债现货 免收 (1.代中国证监会收取 2.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 证券交易印花税 A股 B股 对出让方按成交金额的1‰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代国家税务局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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