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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为什么只有包公狄公,没有福尔摩斯?

 村上龙 2018-02-28

最爱君前几天看了《唐人街探案2》,导演在拍第一部的时候,就有野心塑造中国版的福尔摩斯与华生。第二部同样把故事背景放在异域,这次是纽约,之前是泰国,但不管放在哪,内核还是中国文化、中国传统的展示。

包括电影中的探案逻辑与推理,也是中国式的。跟福尔摩斯有很大的不同。

▲ 《唐人街探案2》剧照

中国式推理,当然要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定的了解,才能识破其中的机关。在影片里,连环杀人犯的手法和动机,只有懂得道家五行理论的中国侦探才看得出门道。

但最爱君今天要说的中国式推理,主要不在这里,而是:淡化逻辑证据,强化神奇力量。

已经有一些观众在网上吐槽这部电影,说任何线索的发现都是秦风这个角色灵光一闪,突然想出来的,根本不需要真正的追查与抽丝剥茧,因为他不是人,他被塑造成了具有上帝视角的神。

这种借助神力的推理,在这部电影里有痕迹,但还不算明显。在中国传统话本小说及其改变而成的影视剧,比如以前很火的包青天系列、狄仁杰系列里面,那就更典型了。当证据链断了,或者推理不下去,找不到元凶的时候,总会有一些神启般的迹象,推动主角挖到真凶。

▲ 蓝鼎元

1

雍正年间,曾任潮阳知县的蓝鼎元在《鹿洲公案》中披露了自己在城隍庙里审断疑狱的详情。

潮阳县的延长、埔上、塘子等乡一起筑堤蓄水,轮流灌溉田地。然而一有旱情,争水之风就盛行。江、罗两姓人多势众,肆意破坏规约,占用杨姓的用水日期,以致双方发生械斗。结果,杨仙友被打死。

此案发生之后,蓝鼎元正好兼任潮阳知县,于是在县衙多次审讯,却没人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连证人也声称,当时参与械斗的人员众多,刀棍相加,实在不知是谁打死杨仙友。案件的审理陷入僵局。

几天之后,碰上一个天气阴晦的日子。更深人静之时,蓝鼎元突然把诉讼双方人员召集起来,对他们说:“杀人偿命,古今不变。你们始终不肯供认,不过是因为没人出来指证对质罢了。我已经给城隍打过招呼了,约定今夜二更,提出杨仙友的鬼魂与你们一一对质。到那时,凶手可就百口莫辩了。”

一行人遂来到城隍庙。敲钟击鼓,焚香祷告,气氛严肃紧张。

蓝鼎元先叫杨仙友鬼魂上堂听审,向空中略问数语,然后对众人说:“杨仙友就在这里,要和你们对质。你们都抬头看他。这个用手捧心、穿着血衣的人就是杨仙友。”

众人都抬头而视,只有罗明珠、江子千、江立清三人低头不看,置若罔闻。

蓝鼎元心中已有数。他先叫罗明珠,正言道:“杨仙友在此要你偿命,你还有什么推诿之辞?”

平日牙尖嘴利的罗明珠竟颤栗不敢言,供出当日真相。当日,罗明珠将杨仙友击伤,而致死的一刀却是江子千砍杀的。

蓝鼎元接着审问江子千,要他直接与杨仙友的鬼魂辩论。江子千心虚,惟有服罪,并供出当日指挥杀人的,实系江立清。

此后,蓝鼎元又以同样的方法,让众人一一说出当日详情,均与罗明珠、江子千所说的相同。

不料,江立清倚老卖老,坚决推诿。蓝鼎元看他年老病重,恐怕也将不久于人世,便说:“众人的证词明白无误,就等于此案成立。杨仙友的鬼魂说,此祸由江立清而起,一定不会让他再活下去的。”

蓝鼎元据此将江立清等一干人治罪。刚过三天,江立清就像应验似的死掉了。潮阳人都以为真有神鬼之事。

蓝鼎元自己对此案的审理也大有心得。他说:“疑狱难决之处,不得不用权术。试思此案若非冤魂对质,何能使凶手伏辜?”并分析了此案最终迎刃而解的关节所在:“妙在晦夕凄风,乃冤鬼出来之时,城隍摄鬼,又是众人所信;许多排场森森凛凛,令人毛发悚竖,而神机妙用,全在举头一观。”

这种断案手法,利用了人们相信并恐惧神鬼的心理。

蓝鼎元在案件依据正常审理毫无进展的情况下,想到了这一招。他全场就像一个导演兼主演,像在拍电影,力图营造让人信以为真的幽暗空间。

有意思的是,这种做法也不是蓝鼎元的首创。在古代中国,类似的断案个案就有不少,变成古代官员的一种集体智慧和操作模式,只要遇到无解的疑案,他们可能就会另辟蹊径,求助神神鬼鬼。

▲ 《神探包青天》剧照

2

但是,这种寄希望于神化、鬼化的断案经验也存在风险。第一,它对无神论者是无效的。第二,当它成为人所共知的经验后,就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反利用,进而提升了新的办案难度,从而可能造成冤案。

最爱君下面要讲的,就是断案经验与风险问题。

衡水县有一妇人与当地豪族某人私通,并合计谋杀了本夫。事情被受害者的侄子告了官,官府依司法程序派仵作到现场验尸。

不料,仵作受了奸夫的贿赂,声称尸体无伤。告官者反被斥以诬告之罪,遭到痛惩,然而心有不服,于是上诉到府里。府里委派邓县尹复查此案。

邓县尹已看出案中蹊跷,但苦于反复勘验仍不得证据,镇日冥思苦想,以至于夜不能寐,只得披衣起坐。时候已近四更,随从均已熟睡,鼾声此起彼伏。

突然,窗外寒风大起,帘幕动响,烛光昏暗下去,墙角隐约有人现身,跪于地上。

邓不禁毛发耸然,再仔细审视,发现此人的形体与服饰跟日间验看的尸体一模一样。这时,那人微作啼泣声,右耳畔垂一白物。

邓忽有所悟,于是大声说道:“被害之冤,吾必为尔雪之。尔其敛迹,吾知之矣。”

那人叩头而隐,烛光骤明。

次日,邓信心十足,要求相关人员陪同前往重新验尸,务必把此案办成铁案。

一行人开始重验尸体,邓叱令检视右耳。仵作大惊失色,知道他的手脚已经败露,乃于尸体右耳中取出水湿棉絮,将近半斤。

邓指着那堆堵塞伤口的棉絮,依法审判奸夫淫妇。此案因此告破。

这个故事记载在一本叫《夜谭随录》的清代笔记里。

在这个案件中,由于具有认定尸体死因资格的仵作被奸夫收买,导致案情扑朔迷离。而此案的传奇之处,正在于借助死者幽灵现身,揭示出致命伤口之所在,从而使案情迎刃而解,大白于天下。

邓县尹夜见幽灵的传奇体验,在无神论者看来必属无稽之谈。但我们应当知道,在古代大部分士人与平民的精神世界之中,鬼神与灵异的存在是不证自明的。

凭着这种朴素的信仰,英明的决狱者在遇到疑案之时,往往能够通过鬼神或梦境的神秘启示而一举堪破案件的疑点所在。

然而,风险也来了。

决狱者对于神秘启示的深信不疑有时也会导致案件的审判偏离正确的轨道。这里面又有一个作伪的问题。当夜见鬼神的传奇成为社会的谈资与常识,心怀鬼胎者就有了伪造灵异事件的认同基础。在利益的诱发下,连鬼都可以造假。

袁枚《子不语》中的直隶总督唐执玉便曾遭遇到轻信“鬼言”的教训。

唐执玉曾经审判一起杀人案。案件结审后,罪犯依法被囚禁,等候处置。

一夜,唐秉烛独坐,忽闻啼泣声,由远而近,遂令小婢出去看个究竟。小婢刚到门外,就呼号着倒地了。

唐惊讶不已,自己掀开门帘,但见一鬼浴血跪在阶下。唐厉声叱骂。鬼稽颡而言:“杀我者某,县官乃误坐某。仇不雪,目不瞑也!”唐说,知道了。鬼乃去。

次日,唐重为提讯。众人所供死者衣履,与昨夜所见之鬼无不吻合,于是更加相信鬼言,推翻原判,改判某人为凶手。任凭其他官员百般申辩,唐就是不改己见。

一天夜里,一个幕僚拜见唐执玉,问:“鬼从何来?”答:“自至阶下。”又问:“鬼从何去?”曰:“翻墙出去的。”

幕僚终于找到破绽,说:“凡鬼有形而无质,去当奄然而隐,怎么会翻墙出去呢?”

于是两人到鬼翻墙的地方查看,只见“新雨之后,数重屋上皆隐隐有泥迹,直至外垣而下”。唐恍然大悟,原来那夜所见之鬼乃一假鬼也,想必是杀人犯贿赂身手敏捷者假扮而成。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利用与反利用、真与假的对峙之中,古代官员赖以解决疑案的神秘资源事实上已经成为全面共享的秘密,从而也失去了其应有的效用。

作伪的出现迫使官员面对所谓灵异事件之时,应当再做甄别,成倍地增加了工作量与出错概率。

▲ 《大侦探福尔摩斯2》剧照

3

袁枚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很喜欢揭短,喜欢反逻辑——你们都相信神启、鬼言有助于厘清疑案,我偏要提醒你们,神启、鬼言也有可能是伪证、假象。

上面的唐执玉被假鬼迷惑是一个案例,下面最爱君再讲讲袁枚写过的另一个案例。

福建仙游县,某村民王监生与佃户之妻通奸,两情相得。两人嫌佃户在家妨碍其偷情,便合计贿赂算命先生给佃户算命,说是在家流年不利,必远游他方,才能幸免于难。佃户信从不疑,遂向王监生借了本钱,前往四川做贸易。

这一去就是三年不归,成全了偷情者,却也造成了谣言。

村里人议论纷纷,都认为佃户已被王监生谋杀了。事件一传十,十传百地传到了仙游知县宋某的耳朵里。

宋知县是一个以包龙图自命的人,他决定为死去的佃户雪冤。

一日,宋知县乘轿经过村里,突然一阵旋风从一口水井底刮起,直达轿前。他感觉到有冤魂在向他倾诉,于是派人勘探究竟,果然从水井中打捞起一具男子腐尸。

他深信此即为遍寻不着的佃户尸身。接下来,便对王监生及佃户之妻实行了拘捕,经过刑讯逼供,两人承认谋杀了佃户。

杀人偿命,两人顿成刀下鬼。

宋知县因此赢得宋龙图的美名,而且,像包龙图一样,他的断案经历也被演成戏本,沿村弹唱。

又一年过去,佃户从四川归来,刚入城,就看到戏台上正在演王监生的故事,才知道妻子已经冤死。佃户登时大恸,控告宋龙图于省城。

经过审理,宋龙图以冤屈平民致死抵罪。

此番下来,宋龙图没了美名,也没了性命。

这次,仙游人为此作了一首歌警告为官者:“瞎说奸夫害本夫,真龙图变假龙图。寄言人世司民者,莫恃官清胆气粗。”

这首歌应该就是袁枚记述宋某故事的用意所在。可以推测,袁枚可能耳闻目睹了太多以包青天自命的官吏屡屡铸就冤案,所以才有感而发,写出上面的故事。故事与人物不一定是真实的,但是,它所反映的时代现象必定是真实的。

康雍乾时代的风气确实是把审判疑案作为清官能吏的主要衡量标准之一。谁有能力将难断之案审个水落石出,他的知名度就会无限扩大,博得再世包拯、当代青天的美名。

正因如此,一些胆气十足的官吏便借着清官的名声,大胆地假设,粗心地求证,结果酿成了冤狱。

▲ 十几年前的连续剧《大宋提刑官》,才终于让宋慈火了一把

4

明清两代,随着社会发展,人性越趋复杂,中国司法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和难题。

恰在这个时期,有一种类型小说在社会上热销,叫公案小说。我们现在熟知的包公案、狄公案,都是典型的公案小说。

这类小说在描写包拯、狄仁杰等人断案的时候,往往把解决疑难案情的判断放在了超自然现象上,而不是司法检验与证据。神鬼显灵于是成为这类小说中断案的核心。

包拯、狄仁杰被写成了神探,但他们的断案过程却经常经不起推敲。他们必须借助神鬼相助,才能明察秋毫、断案入神。

然而,国人很认这一套。神鬼显灵,不仅无损于清官循吏的威名,反倒更能体现其由道德高尚而派生的神力通天,更符合一般百姓对“清官”的想象。

只有少数人比如袁枚、纪晓岚,清醒地知道断案有可能灵光一闪,但更多地必须依靠能力和证据说话。所以他们写出了看似反逻辑、反常识,实则更符逻辑、更符常识的笔记,目的就是为了提醒断案的官员要加强司法检验技艺的学习,不要整天幻想依靠一个梦境就解决所有悬案,这是不现实的。

其实,中国古代也有以取证为核心,而非灵验为核心的断案传统。宋慈的《洗冤集录》就是代表。

宋慈(1186一1249),字惠父,福建建阳人。少年时从学于朱熹弟子吴稚,后入太学,由于文采过人,被一代名臣、理学家真德秀赏识,宋慈于是拜其为师,终生师事之。嘉定十年(1217)中进士乙科。

宋慈先后出任江西赣州府信丰县主簿、福建长汀县知县,改剑州通判,累升提点广东刑狱,移任江西兼任赣州府知府,除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升为广东经略安抚使,淳祐九年(1249)卒于任上。由于长期任提刑官,人称“宋提刑”。

宋慈任职湖南提刑期间,写下了《洗冤集录》。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指出司法检验实为案件审理中的头等大事,因此他博采众家,加上自己的经验,编辑而成这本书。

《洗冤集录》问世后即被政府颁行,成为后世刑事检验的准则,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公认的第一部法医学著作,已被翻译成多种文字流传海外。

历史上,就实际断案能力,宋慈绝对比包拯、狄仁杰更有资格成为中国版的福尔摩斯。

吊诡的是,如最爱君前面所说,神神鬼鬼对断案的干预,以及公案小说的助推,把中国古代司法检验观念引向了另一个方向,一个完全不同于宋慈主张的脱实就虚的方向。

所以,宋慈在历史上籍籍无名,不以断案擅长的包拯、狄仁杰则阴差阳错成了神探的代表。

因为大众信仰因果报应,崇拜鬼神以及“清官”所带来的奇迹,追求道德评判,而并不需要《洗冤集录》中的实证与逻辑,这样,以包公、狄公为主角的小说、戏剧以及后世改编的影视剧,代替了《洗冤集录》中的勘验取证,成为故事的核心事件。

这就造成中国公案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的区别,后者重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科学的勘验取证,更接近宋慈的路数。

影响至今,我们看到中国的侦探电影,还是有点离不开神化和超自然的方向。

只能说,如果宋慈在历史上的影响更大一点,中国现在的侦探电影表现方式也许真的会很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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