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乌鲁木齐市将执行 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月收入标准, 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 人均月收入标准由2850元以下调整为3085元以下, 放宽了申请标准。 调整后,全市3000多户居民将能享受到保障性住房。 一:乌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993元,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82.75元。为便于计算,确定2018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调整为3085元(含3085元)以下。 二: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仍为人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以下。此标准于2018年2月11日起实行。 此次保障房申请标准调整后, 原先一个三口之家, 月收入8550元(2850元×3)以下才能申请保障房, 而按照新标准,9255元(3085元×3)以下就能申请了, 意味着将有更多市民可以申请保障房。 为进一步提高效率,今年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还将优化保障房申请审核流程,计划上半年将保障房申请审核时限由去年的2-3个月,压缩到2个月以内,最快的可达到7-10个工作日完成申请审核;加快摇号分配节奏,争取每月一次,一年不少于10次,从而加快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率;争取将租赁补贴发放由每年发两次改为按月发放,减少保障家庭经济负担。 从2007年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乌鲁木齐市已7次放宽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从最初的人均月收入156元,调整到现在的3085元。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共建设保障性住房79350套,分配入住41661套,惠及10多万中低收入者。 如2017年5月的调整,新增了3000多户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同时,乌鲁木齐市在保障房摇号分配方式上也做了大的调整,公共租赁住房采取“人房对应”摇号分配方式,经济适用房采用“5选1”,共两次机会的摇号选房方式,使得保障房分配频率更快,更加公平。 除了申请标准不断放宽外,乌鲁木齐保障群体也在不断扩展。比如可申请公租房的群体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乌鲁木齐住房保障范围已从城市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截至目前, 乌鲁木齐市共建设保障性住房79350套, 其中公租房56420套, 经济适用住房22930套, 已分配入住41661套, 惠及10多万中低收入者。 来源:新疆都市报记者 唐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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