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确有临时急事(病、丧、事故等自然灾害)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 事假不予发放工资。 3、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上班;不服从岗位调整,经教育仍不到岗视为旷工,当月累计3天或全年累计15天以上者,以辞退处理。 4、 员工工作出差时,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部门管理者签字后方能正常出差,无出差申请单出差视为脱岗,事后补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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