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所在地与公司注册地不一致,在项目所在地先预交税费建筑服务业为数众多,大多都是挂靠经营。建筑公司四面出击,到处投标,中标的项目不少都在外地,与公司注册地址不一致。这样,公司就涉及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以前叫外出经营登记报验),我们来梳理一下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1.建筑业跨区经营需要到项目所在地预交税费 项目所在地与公司注册地不在一地(不在同一个地级市),建筑公司应当先在项目地预交税费。预交的税费如下: 一般纳税人:如果采用一般计税办法,按照2%的预征率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如果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 同时,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预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预交税费之后到公司注册地开具发票和申报 纳税人在项目地按照要求缴纳税款之后,回到公司注册地开具发票。从事建筑服务业的不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自行领取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开具完发票之后就要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在项目所在地预交的税款可以抵减当期申报应缴纳的税款。 3.涉及到的资料表 纳税人在项目所在地开工之前,应当向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申请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在项目所在地填写《增值税预交申报表》,结清税款之后,向项目所在地税务局填写《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这三个流程走完,才算是跨区经营完毕。总结说呢,纳税人跨区经营,应当先在项目所在地预交税费,回到公司注册地开具发票和申报纳税,同时在项目地预交的税款可以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文:税里税外~带你了解税收那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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