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对各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及应向局党组和纪检部门报告的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见附表2)。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程序
各单位重大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要求见附表2),以书面形式报告局党组,同时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附表1)及相关资料和会议记录复印件交市水务局主体办2份,由局主体办存档并统一报派驻纪检组。
三、相关责任的追究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督促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配合监督,如实提供情况、说明问题,不得隐瞒不报、消极应付或拒绝监督。对不报告重大事项又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
附件:
1、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
2、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细则
局主体办
2017年5月17日
附件1:
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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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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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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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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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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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具体实施方案(复杂事项请简要概括,并将相关材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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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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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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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告细则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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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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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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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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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大
决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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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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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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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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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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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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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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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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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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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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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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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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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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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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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重大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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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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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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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改革、稳定事项方案与措施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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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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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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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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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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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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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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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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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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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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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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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项
目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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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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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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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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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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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建设、水电安装、管道铺设、装饰装修以及附属配套工程的绿化、美化、亮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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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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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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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或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包括不动产的出让、租赁,旧公务用车的处理,以及林地、水面、广告等资源经营权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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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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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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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需要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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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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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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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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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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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人
事
任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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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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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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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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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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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党委、政府组织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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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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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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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委、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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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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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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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录用或聘用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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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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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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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辞职或解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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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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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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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聘职位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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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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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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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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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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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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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事安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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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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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额
度
资
金
的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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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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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笔总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设施维修、汽车维修或专业设备安装、维护、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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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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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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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单项支出占年初单项预算10%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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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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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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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年初财政预算内的资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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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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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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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或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收益纳入财政“笼子”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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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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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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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融资安排及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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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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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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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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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党组(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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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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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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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的检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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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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