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王阿姨碰到了一个难题,在北京缴纳社保后,却无法在北京领取养老金!这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交够15年的保险,还不能领取呢? 王阿姨在1965年的3月出生,在96年初参加工作并在老家交了社保,后来99年到北京工作,后10年7月在北京建立了账户并缴纳社保。直到15年交满社保并满50周岁。 在缴纳的社保里,王阿姨一共是补缴了2000年1月到10年6月这期间的养老,并且缴纳了滞纳金。所以总共的社保缴纳时间为2000年1月-2010年6月(补缴),2010年7月-2015年3月(正常缴纳),这时间累积为15年。 那已经是缴纳十五年了为什么还不能办理退休呢?在北京辛辛苦苦工作了这么久,社保基数也高,要是真退回老家领取养老金可真是太亏了。 事实上,在王阿姨打算去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人社局是这样告诉王阿姨的:“因为不满足在北京领取待遇的条件” 小编特意查了一下在北京退休需要的三个条件: 第一要到达退休年龄;第二需要在北京一般账户正常缴费10年;第三养老保险累计要缴费满15年。 而王阿姨被拒绝的原因就是因为她并非是一般账户,而是“临时账户” 首先要说一下到底什么是“一般账户”、“临时账户”都有什么分别呢? 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分为“临时账户”和“一般账户”两种。按照规定,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后在非户籍所在地建立的账户均为临时账户。 王阿姨在建立北京账户的时候已经45岁了,已经超过了法定的40周岁,所以才会不符合北京的领取养老金规定。 提醒:超龄职工(男士超过50周岁、女士超过40周岁)想换到大城市工作,如果拿不到户口,社保关系是不能转移的,也就别指望享受转入地的退休待遇了。 |
|
来自: 昵称52773621 > 《社会 人物》